- +1
信托違法零容忍,監管加碼,違法成本飆升
近年來,監管不斷加碼信托業的風險化解與防范。同時金融監管力度不斷強化,對以往違規事項的回溯與糾偏,處罰追究責任既對事也對人,且專業度持續提升,更加強調系統化“一盤棋”統籌管理,不斷壓縮制度套利空間,監管工作日趨細化,對具體的業務違規細節把握充分。
行業強監管背景下,信托公司頻頻吃巨額罰單。除了頻收罰單,信托公司的銷售渠道或遭管控。對于這類信托違法應該怎么處罰呢?
李邁律師|信托違法應該怎么處罰?
下面是我國有關信托違法的相關處罰措施。
法律依據
《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二十八條信托投資公司不得以辦理委托、信托業務名義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委托、信托業務。
信托投資公司違反前款規定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信托投資公司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停止該項業務,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金融機構繳納的罰款和被沒收的違法所得,不得列入該金融機構的成本、費用。
第三十條對中國人民銀行所屬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的金融違法行為的處罰,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一條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依照國家有關證券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不適用本辦法。
對保險違法行為的處罰,依照國家有關保險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李邁律師|信托違法應該怎么處罰?
一般來說,信托違法往往就是較大數額的資金貪污。畢竟信托本身就是對他人有價值的東西進行保管的一種行為。受托機構如果信用很好,那么財產就會按時交給利益人。相反,如果受托機構不按約定辦事,那么客戶的財產將被受托機構吞噬。由于信托違法涉及廣大市民的家庭財產等巨額金錢,其直接關系國計民生。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并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