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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回應“金店賣金墩墩”:個別店鋪員工私自售賣,會追責
近日,有消費者反映河北雄縣有周大生金店售賣未經授權的“冰墩墩”周邊產品“金墩墩”,引發關注。
2月22日,澎湃新聞從周大生方面獲悉,獲悉相關情況后,周大生對全銷售網絡進行追查。
周大生柜臺店員展示的“金墩墩”(立體)手鏈。
周大生方面稱,此次金墩墩為個別店鋪員工私自以周大生品牌名義做的非周大生品牌產品的售賣行為,周大生品牌的產品都有統一的編號與標簽以及相關的證書,此次店員私自售賣的產品沒有此類資料。
周大生方面表示,對于涉及店面會做嚴肅追責處理,同時也把相關信息反饋給了涉事店鋪當地的相關管理平臺與機構,對此行為品牌方也主動打假。
此外,@周大生珠寶 發布聲明稱,周大生與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版權方無相關產品的生產與銷售合作,并嚴令禁止周大生門店與員工以任何方式銷售未經授權的“冰墩墩”IP及周邊產品,或假冒周大生品牌的產品。個別周大生門店私自銷售非“周大生”品牌產品的行為亦侵犯周大生公司權益,周大生將加快門店和全網督查,一經查實將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嚴厲追究違約責任。對任何以周大生品牌名義銷售的“冰墩墩”IP及周邊產品的個人或主體的侵權行為,周大生查實后將舉報予管理平臺或工商機構,同時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河北雄縣的李先生反映,他在當地商場一周大生專柜花1.5萬多元買到了五條凈重共28.42g的“金墩墩”手鏈,買的時候以為是冰墩墩周邊,查詢后卻發現該產品并未經冬奧會授權。
澎湃新聞注意到,短視頻平臺上有多個自稱周大生門店的賬號發布視頻推廣“金墩墩”金飾。
有律師告訴澎湃新聞,如果周大生金店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自制“冰墩墩”圖案并售賣,則構成侵權。同時,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侵犯著作權的,侵權人將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李先生說,他買了五條平面的“金墩墩”手鏈。他發來的“周大生珠寶專賣店銷售單”顯示,商品名為“金墩墩”,共重28.42g,金價445元一克,每克的工費85元,合計15062元人民幣。
澎湃新聞查詢2022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官網,周大生不在其特許企業和零售店之列。
“這種行為是在利用消費者對奧運會的熱情,以此盈利?!崩钕壬Q,當地多家周大生金店都在售賣“金墩墩”,他的朋友也在線下店鋪購買了其他款式的“金墩墩”。他不要求賠償,但希望這種不良風氣得到制止。
2月21日,澎湃新聞致電周大生珠寶客服熱線,一名工作人員稱,周大生飾品種類較多,每家門店配貨不一樣,具體的產品銷售要以門店為準?!暗壳安⑽唇拥接型ㄖN售這類產品?!?/p>
該工作人員表示,周大生的產品會配備質保單,通過對應編號可以查詢到商品。
但李先生表示,購買“金墩墩”手鏈時,店里只給了他一張銷售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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