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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小哥蒙面持刀搶劫未遂,下跪求老阿姨別報警獲刑10年
發現老阿姨家里只有100元現金,蒙面持刀的董某下跪央求老阿姨不要報警,隨后繼續物色作案對象。
10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徐匯法院獲悉,最終,董某因搶劫罪獲刑十年。
一家住戶的貓眼拍到的視頻,視頻中被告人董某正在物色搶劫對象。上海徐匯法院 供圖
徐匯法院介紹,2020年6月,家住徐匯的徐老先生和徐阿姨兄妹倆在家休息時,突然聽到快遞員敲門的聲音。徐阿姨打開門,沒想到一名持刀蒙面男子闖了進來。
蒙面男子威脅徐阿姨拿出1萬元現金,稱只要錢不傷人,沒想到徐阿姨家的經濟條件并不寬裕,徐老先生因糖尿病臥床不起,家里只有100元現金。
徐阿姨再三表示經濟困難,并將100元現金和手機都給了蒙面男子。他確認沒錢后,噗通一聲跪倒在地,央求不要報警,辯解其因為欠錢走投無路才出此下策,且是第一次做。
蒙面男子沒有拿徐阿姨家任何錢款,轉身離開后,在樓內繼續物色作案對象。截至案發,董某沒有搶劫得手。
徐阿姨因為驚嚇過度,第二天仍舊感到眩暈,在女兒陪伴下就醫。在醫院,徐阿姨嚎啕大哭,女兒詢問原由后報警。當晚,蒙面男子被抓捕歸案。
蒙面男子董某交代,自己現年29歲,因沉迷賭博,已經輸掉十幾萬元,快遞工作的微薄收入無法償還他的巨額賭債,他一度吃了上頓沒下頓。眼見房租到期,便打起了從他人身上“搞錢”的主意。于是,他拿著水果刀,戴上頭套,開始在其租住的樓里物色搶劫對象。
庭審中,董某對檢察機關指控其搶劫未遂的基本事實予以認可,交代系其為歸還賭債而搶劫。但董某當庭辯解其持有刀具的目的僅僅是為了防身,入室后并未持刀向前抵近、接觸過被害人的脖子或者喉嚨,案發前后未尋找其他作案目標。據此,辯護人認為,董某系搶劫中止,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取得被害人諒解,建議對其從寬處罰。
然而當庭證據顯示,董某經預謀身著深色雨衣,戴黑色頭套,以“快遞”為由敲門,欺騙被害人徐阿姨打開房門,進入房間后,董某持尖刀,向前威脅、恐嚇徐阿姨和徐老先生并索要1萬元。后見被害人確實經濟困難無法得逞,董某便逃離現場。監控顯示,董某逃出后繼續身著上述著裝,在同棟樓上下游走、尋找其他作案目標及地點伺機作案。至次日21時許,董某被公安人員抓獲。
徐匯法院審理后認為,董某以持刀威脅、恐嚇脅迫等方法入戶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應予處罰。董某當庭辯解持刀僅為防身,與查明事實及在案證據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根據在案證據,案發時董某經觀察、查看發現被害人家中無可劫之財、其中一名被害人長期患病在床,客觀上無法實現其搶劫財物的目的,無財可劫是董某無法預料、意志以外的原因,結合離開現場后,董某仍繼續尋找其他作案目標等行為,法院認定董某認識到無法完成劫取被害人財物,無法實現劫財目的,系“欲達目的而不能”,并非自動放棄犯罪,因此應認定為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對辯護人提出犯罪中止的相關意見,法院不予采納。
經查,被告人董某在本案中系預謀選擇女性作案,持刀搶劫,被害人系老年人,且本次作案后仍繼續尋找作案目標,后被公安人員及時抓獲,其主觀惡性及人身危險性較大,應予從重處罰。董某系犯罪未遂,到案后供述犯罪基本事實,表示認罪認罰,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董某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予從輕處罰。
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徐匯法院依法認定董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徐匯法院法官表示,入戶搶劫社會危害性大,依法應重判。搶劫,屬于暴力犯罪的范疇,對被害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具有嚴重威脅。因此我國刑法規定,只要有搶劫行為就觸犯搶劫罪規定,不管行為人是否搶到財物,都要面臨嚴厲的懲罰。本案中董某持刀入室搶劫,符合刑法“具有入戶搶劫情形,應加重處罰,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規定,因此,盡管董某搶劫分文未得,同樣會面臨嚴厲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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