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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3歲男童被抱走警方45小時解救,兩嫌犯涉綁架罪被批捕
央視新聞10月15日消息,前段時間,一則“云南三歲男童被陌生人抱走”的新聞,引起了無數人的關注。值得慶幸的是,經過警方45小時的不懈努力,男童最終獲得解救。
那么在這段時間里,警方做了哪些工作?男童的家屬又經歷了哪些煎熬?抱走男童的人又是誰,他們又出于怎樣的目的?
2020年8月23日,在云南麗江市永勝縣,一對姐弟在路邊玩耍,突然間,光天化日之下3歲的弟弟被他人強行抱走,六歲的姐姐只能在原地無助地哭喊呼救。
男孩父親馮先生:沒有想到娃娃在路邊會發(fā)生被搶走的情況,因為這種事情在我們村近百年來、近千年來,這種事情沒有發(fā)生過。
男孩爺爺:我們六十多歲從來都沒有看到過這種情況,聽到這個消息我當時人暈倒在地里面,過路的人把我扶起來。
男孩奶奶:當時他們喊我的時候,我就嚇到了,走路就好像腳不是我的腳,嚇昏了。
奶奶去追牛,孫子被人強行抱走
時至今日,回想起當時的情形,男童一家人還心有余悸。8月23日那天上午10點多,男童的奶奶帶著孫子和孫女在村口放牛,可是牛突然就跑遠了,她一時著急去追牛,沒想到意外發(fā)生了。
男孩奶奶:等我找牛回來,他們看到的人就喊我,說你的小孫子被人抱走了。
男孩姐姐:女的下來抱我老弟,她是下車了,就把我老弟抱上車了。
究竟是什么人敢在大庭廣眾之下抱走孩子?無論嫌疑人出于什么樣的作案動機,警方的首要目標是找到孩子,確保孩子的安全。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局長木崇仁:從指揮中心接報第一時間起,我們就指定各個派出所要把出城的卡口,全部設卡查緝,確保小孩不出我們的縣內。
警方成立專案組,第一時間設卡查緝
案發(fā)后,麗江警方立即抽調刑偵、交警、派出所等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天網鋪開,500余名警力投入其中,走訪調查、堵卡查緝、分析研判,大家各司其職,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案發(fā)路段是條正在建設的道路,暫時沒有安裝城市攝像頭。而男孩的姐姐因為僅有6歲,她只記得抱走弟弟的女子穿了一件紅色上衣。其他目擊者能提供的線索也十分有限。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蔡永杰:附近的那三個老人看到就是一輛白色的車子抱走了那個小孩,因為老人年紀大了,根本記不清,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車,他們也根本沒有那種習慣去看車牌。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局長木崇仁:如何來盡快地鎖定嫌疑人、嫌疑車輛,確實是我們比較被動的一個地方。
線索寥寥無幾,從教練車入手尋突破口
就在偵查快要陷入僵局的時候,民警發(fā)現距離案發(fā)現場不遠處,有一個駕考中心,那里有許多教練車都會來往行駛在事發(fā)路段。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副局長鄧朝斌:我們及時地通知各駕校,逐一地進行清理排查,我們通過這些教練車的行車記錄儀進一步篩查。
另一邊,有辦案民警認為,從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來看,不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為此民警同步對孩子的父母、家人的社會關系進行了排查。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蔡永杰:最后發(fā)現可以排除與父母之間的仇恨或者是債務關系這方面。
案發(fā)后,警方已經第一時間設卡查緝,卻始終沒有發(fā)現可疑的白色車輛。民警推斷,嫌疑人并沒有走遠,很可能還在縣城內。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副局長鄧朝斌:因為我們封鎖了主要通道,嫌疑人急于要找一個地方,藏匿這個被抱走的小孩,出于這個目的的話,我們就對相關的行業(yè)場所、重點區(qū)域進行了清理排查。
時間每晚一分鐘,孩子就會多一分危險,民警不敢有絲毫懈怠,夜以繼日地對搜集到的線索進行逐一排查。
一邊是全力找尋線索的民警,一邊是焦急等待的親人,以及積極幫忙轉發(fā)孩子丟失信息的市民與網友。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孩子的去向牽動著所有人的心。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局長 木崇仁:我們也為人母,為人父,都有小孩,家里面小孩被人抱走了,而且不知去向,我們從每次接觸受害人家屬能感受到他們心里對小孩的擔憂,安危的擔憂。
鎖定嫌疑車輛,一對男女進入視線
功夫不負有心人,8月24日凌晨,在觀看海量視頻之后,民警利用視頻串聯的方式,通過教練車所拍到社會車輛畫面,再找到同時段相關私家車的行車記錄儀,最終準確鎖定了嫌疑車輛。
通過分析研判,警方推斷嫌疑車輛的車主何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何某是一名男性,但抱走孩子的是一名女子,那么女子是誰,他們之間又是什么關系?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副局長鄧朝斌:我們首先確定了何某的這輛車,然后根據何某經過各個卡口的我們抓拍的圖片,然后就上面反映出有一個穿紅衣服的女性,進入了我們警方的視線。
確定嫌疑人身份,男童家人與其素不相識
經調查,警方很快鎖定了嫌疑女子熊某。孩子的父親告訴民警,自己一家與這兩人素不相識,更談不上有矛盾糾紛,不明白孩子為何會被他們帶走。隨著兩人身份的確定,民警一直揪緊的心稍稍放松了一些,可是一想到孩子的危險處境,大家又立刻緊張起來。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局長木崇仁:我們最核心的問題小孩到底在哪里,所以我們鎖定了嫌疑人,做我們的后續(xù)的偵查。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副局長鄧朝斌:在鎖定了兩名犯罪嫌疑人之后,我們重中之重的就是要確保孩子絕對安全。
警方秘密調查嫌疑人,孩子藏匿在大山深處
案發(fā)44小時后,經過充分論證,專案組認為抓捕時機已經成熟,8月25日清晨6點,犯罪嫌疑人何某出現在其租住地,民警果斷對其進行抓捕。經過突審,何某交代出了藏匿孩子的地點。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劉海江:首先最主要的是基本能夠確定這個小孩是跟女嫌疑人在一起,抓捕嫌疑人是其一,但是救小孩才是最關鍵的。
8月25日早上7點,民警在永勝縣永北鎮(zhèn)一山坡成功解救被抱走的男孩,抓獲犯罪嫌疑人熊某。
麗江市永勝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劉海江:找來找去的話,在一個大石縫里面。我們先控制了女嫌疑人,然后我就去抱孩子,孩子當時在哭,我下意識說孩子不用怕,我們是警察,我們來救你了,孩子也很懂事,他就沒有再哭了,然后直接抱下來送到救護車上。
經醫(yī)生檢查,孩子身體健康,沒有受到傷害。在經歷了45小時的分別后,孩子終于和他的家人團聚。
8月25日,孩子被解救回來的當天。孩子的家人和村里的鄉(xiāng)親們一起來到永勝縣公安局,為民警送來錦旗。
為何抱走男童,作案動機是什么
看到孩子安然無恙,所有參與調查的民警懸著的心終于放下了,奮戰(zhàn)45小時的疲憊感也在那一刻煙消云散。不過,對于辦案民警來說,還有很多疑問待他們去解答。犯罪嫌疑人為什么要抱走孩子,他們的目的是什么呢?
犯罪嫌疑人何某交代,自己沒有正當工作,因為沉迷于賭博欠下大量外債,為了償還欠款,他產生了用孩子換錢的想法。
犯罪嫌疑人何某: 今年我輸了十多萬,一點積蓄都沒有了,為了整錢就鬼迷心竅了。
何某找到之前認識的朋友熊某一起作案,熊某因手頭拮據,在何某的慫恿下也就答應了下來。于是從8月初開始,何某駕駛自己的車輛和熊某在永勝縣城內踩點,尋找作案目標。
8月23日,當兩人駕車到東昌路時,發(fā)現一對姐弟在路邊玩耍,身邊沒有大人,于是兩人趁機抱走了弟弟。
犯罪嫌疑人何某:因為沒有搞過,心里相當緊張,當時開車就怕。后面我們也不敢走,看一下情況以后再走。
計劃實施一半被擒獲,涉嫌綁架罪被批捕
何某交代,把孩子弄到手后,兩人打算找到孩子的父母要一筆錢之后再歸還孩子。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計劃才實施了一半就被警方抓獲了。何某自己也有兩個孩子,他最小的孩子也和被抱走的孩子一般大。
犯罪嫌疑人何某:我們想向他父母要兩三萬(元),每人一萬。我用我的電話號碼,用一張大紙寫好以后,送到我們抱娃娃那個地方,人家看見以后肯定跟(孩子的)父母說,然后父母就聯系我的電話,我們就在山上,叫他把錢送到山上,我們就把娃娃還給他,后面這個還沒有做,就被他們(警察)逮住了。
目前,何某與熊某兩人因涉嫌綁架罪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何謂綁架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規(guī)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
那么在我國,將他人孩子帶走脫離監(jiān)護人看管這樣的行為,常見的涉嫌罪名又有哪些呢?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拐騙14周歲以下的小朋友,只要脫離了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范圍,都構成拐騙兒童罪,但如果把孩子拐過來的目的是為了轉手賣,那這個時候就不是拐騙兒童罪,而是拐賣兒童罪。兩個罪名是不一樣的,刑事處罰也是不一樣的,拐騙稍微輕一點,拐賣的話是非常重的,上升到死刑的。
孩子一旦丟失,這將是每個家庭的噩夢,在這起案件中值得慶幸的是,經過警方的全力搜索,三歲男童最終獲救。為了避免此類事件的發(fā)生,家長該如何防范孩子遭遇不法分子的侵害,尤其是邊遠農村的家長又該注意哪些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小朋友必須要教育,不能隨便吃別人給的東西、喝別人給的水,不能跟不認識的人走,更不能讓不認識的人觸摸自己身體的任何部位。小朋友應該能夠準確地說出爸爸媽媽的身份信息,包括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這是家長(應該)教育的。一些農村務工的人在城里打工,學校特別是幼兒園的老師一定要特別教育小朋友。
(原題為《3歲娃被人抱走警方45小時解救 兩嫌疑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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