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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議增加吸煙者參保費,醫保局:不宜與個人生活習慣掛鉤
澎湃新聞記者 趙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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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在其官網發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2564號建議的答復》(下稱《答復》),針對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將戒煙服務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建議,答復稱,戒煙藥品、戒煙咨詢等暫時無法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2020年7月出臺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治療戒煙、戒酒等作用的藥品”不納入藥品目錄。
《答復》解釋,從現階段醫保整體發展狀況、群眾疾病治療需求以及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水平和抗風險能力來看,當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主要還是立足于為群眾提供基本疾病治療保障,解決群眾醫療負擔,并通過門診按人頭付費,部分承擔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等措施,支持家庭醫生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參保人員健康管理、健康促進等工作,戒煙藥品、戒煙咨詢等暫時無法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
此外,該代表提出“增加吸煙者參保費用的政策,引導吸煙者戒煙”的建議,《答復》稱,國家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應該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同一統籌地區統一制度內執行同一政策。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一項普惠性的社會公共政策,強調社會公平,其籌資水平不宜與個人生活習慣相掛鉤。因此,只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即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待遇。
責任編輯:湯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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