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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詭筆記|還原袁崇煥之死真相的“歷史碎片”
不久前,一位名叫佘幼芝的老人去世,引起了人們的無盡傷感。作為袁崇煥祠第十七代守墓人的她,自幼在東花市斜街的袁崇煥祠長大。明末杰出的軍事家袁崇煥被殺害后,僅剩一顆頭顱掛在西四,佘家先祖趁著夜間沒人取回,偷偷埋在自家院子里,臨死前給后人留下遺訓(xùn):要世代守護袁崇煥墓。佘家的后人們堅守祖訓(xùn),一守就是四百年!當聽起來像一個傳奇般的故事真實地發(fā)生在我們面前,每一個人都不禁動容。
袁崇煥的遇害是明史研究的大項,無論是正史還是野史,對此一事件的記錄都相當詳細,而對個中真?zhèn)蔚奶接懀芳乙矤幷摬恍荩袩o定論。筆者無意也無力對此妄加鉤沉,姑且從一個稀見的角度——古代筆記中對其細節(jié)的記錄——來給讀者做一特殊的展現(xiàn)。
袁崇煥
一、《嘯亭雜錄》中的“反間計”
皇太極計除袁崇煥,是筆者幼時讀《上下五千年》就熟悉的典故,但這一新版蔣干盜書是真是假,史學(xué)界爭議很大。因為清初史料并無此說,直到康乾年間才隨著《明史》的編撰而得以流行,很容易給人一種統(tǒng)治者在給自己臉上貼金的感覺。事實上在清代筆記中,較早記述這一事件的,也是嘉慶年間禮親王愛新覺羅·昭梿在《嘯亭雜錄》中的一段記錄。
“天聰己巳,文皇帝欲伐明,先與明巡撫袁崇煥書,申講和議。崇煥信其言,故對莊烈帝有‘五載復(fù)遼’之語,實受文皇紿也。”這段話的意思是皇太極早即位的第三年(1629年)就下定了進攻明朝的決心,卻先與袁崇煥主動求和,刻意迷惑。袁崇煥認為其軟弱無能,遂在崇禎皇帝廷對時貿(mào)然允諾五年之內(nèi)克復(fù)遼東,埋下了后來屢屢戰(zhàn)事不利從而失去崇禎帝信任的伏筆。
《嘯亭雜錄》
具體到被殺害之事,《嘯亭雜錄》是這樣記載的:“本朝自攻撫順后,明人望風(fēng)而潰,無敢攖其鋒者,惟明巡撫袁崇煥固守寧遠,攻之六月未下。”由于寧遠大敗,努爾哈赤憤憤而終(另有說他是在戰(zhàn)事中受傷而死),臨死時猶作恨語:“何戇兒乃敢阻我兵力?”因此皇太極深蓄大仇,必欲除掉袁崇煥而雪此恥辱。己巳年的冬天,后金軍繞過寧遠、山海關(guān)大舉入寇,一直打到北京城下。這時北京城里盛傳袁崇煥已經(jīng)與后金軍私下達成協(xié)議,甚至已經(jīng)投降后金軍,故而“道建州兵入內(nèi)地”。盡管袁崇煥率領(lǐng)關(guān)寧鐵騎千里入援,并在廣渠門血戰(zhàn)中擊潰后金軍,但依然無法免除生性多疑的崇禎帝對他的懷疑。
就在這時,由皇太極親自策劃并導(dǎo)演的反間計上演了。“文皇乃擒明楊太監(jiān)監(jiān)于帳中,密扎鮑承先在帳外作私語曰:‘今日上退兵乃袁巡撫意,不日伊即輸誠矣。’”這一事件在《清太宗實錄》中的記載更為詳細。直接實施這一計策的是副將高鴻中、參將鮑承先和巴克什達海三人,他們在太監(jiān)面前故作耳語道,今天在戰(zhàn)場上撤兵,乃是大汗的計策,“頃見汗單騎向敵,敵有二人來見汗,語良久乃去。意袁巡撫有密約,此事可立就矣!”而太監(jiān)假裝睡著了,“悉記其語”。
十一月二十九日,皇太極授意,故意創(chuàng)造機會讓楊太監(jiān)逃走,楊太監(jiān)“以所聞奔告于崇禎帝”,崇禎帝信之不疑,遂對袁崇煥起了殺心。
二、《骨董續(xù)記》中的“挨千刀”
十二月初一,崇禎突然在招袁崇煥等平臺召對時,突然下令將他“下錦衣獄”。《嘯亭雜錄》說“明莊烈帝(即崇禎帝)信其間,乃立磔崇煥”,此語不確,事實上直到轉(zhuǎn)過年的崇禎三年八月十六,袁崇煥才就戮。
在多部明清筆記中,都記錄了袁崇煥被凌遲的慘況。凌遲之刑,百姓俗稱“挨千刀”,但事實上,元代執(zhí)行此刑只有一百二十刀,到明代則登峰造極,據(jù)鄧之誠《骨董續(xù)記》記載:“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劉瑾四千二百刀,鄭鄤三千六百刀。”參與監(jiān)斬劉瑾的張文麟記錄了慘酷的場景:“每十刀一歇一吆喝。頭一日例該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動刀則無血矣。人言犯人受驚,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剮畢開膛,則血從此出,想應(yīng)是矣。”當晚,將遍體鱗傷的劉瑾押至順天府宛平縣寄監(jiān),釋去綁繩,渾身是血的劉瑾還喝了兩碗粥。第二天又押到刑場,由于前一天劉瑾就刑時忍痛不過,叫罵中說了些內(nèi)廷的機密,所以這次“以麻核桃塞口,數(shù)十刀,氣絕”。劉瑾死后,“受害之家,爭取其肉以祭死者”。而鄭鄤被殺后,劊子手將他身上被寸割成一條條的肉賣給圍觀的百姓,因為據(jù)說人肉是用來治療瘡癤的良藥。
《骨董續(xù)記》
相比之下,袁崇煥之死同樣慘酷。據(jù)張岱《石匱書后集》記載,袁崇煥被從鎮(zhèn)撫司綁到西市后,“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噉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盡。”不僅如此,還“開膛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jié)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頃刻間,袁崇煥骨肉俱盡,只剩下一顆頭顱,被下令傳視九邊。史學(xué)家計六奇在《明季北略》一書中,不僅印證了《石匱書后集》中的“買肉說”:“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噉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更加重要的,是描寫了袁崇煥在最后一刻慘絕人寰的情景:“皮骨已盡,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
《石匱書后集》
明明是保家衛(wèi)國的民族英雄,最終卻落得如此下場,不能不令人感慨歷史的殘酷和愚民的無知:那些平時被吃的人們一旦有了吃人的機會,竟也是如此的好胃口。
三、《花隨人圣庵摭憶》中的“游袁墓”
袁崇煥的頭顱并沒有傳視九邊,而是在他遇害的當晚不翼而飛,成了當時一個謎團,后來才知道,是他下屬一位姓佘的義士冒著生命危險,偷偷將懸掛于旗桿上的首級和刑場上的尸骨帶走了,并掩埋在了自家后院——北京廣渠門內(nèi)的佘家館中。從此以后,佘家便一直遵照先祖的遺訓(xùn),守護著袁崇煥的墓地,在時代的風(fēng)吹雨打中從未動搖和改變。
而對袁崇煥的遇害,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明清鼎革之際的知識分子們是一臉茫然的,這里面最典型的就是著名歷史學(xué)家談遷在《國榷》中表達的復(fù)雜心態(tài),一方面承認袁崇煥力排眾議、保衛(wèi)寧遠的歷史功績:“藤縣(指袁崇煥)之于東陲,亦勤勞多矣,初,經(jīng)略高第議棄寧、前、錦、右,果如其說,則遼西將非國之有也,賴藤縣力持,成寧遠之功,士氣少奮”;一方面又寫道:“今俱謂其通建虜,一時難民忿禍,眾喛漂山,而爰書三尺,真同反叛,安能折其心使不斷斷地下哉?嗚呼,戍之辟之可也,寸磔之,果法之平乎?”一個“俱”字,很有些眾口鑠金積毀銷骨的意思,結(jié)尾雖然稱對他的處死是法律公正的表現(xiàn),但也隱約指出似乎將之遣戍,為國家留一人才更為合適。
隨著乾隆年間清廷對當年施用反間計除掉袁崇煥這一“內(nèi)幕”的公開,袁崇煥之死被認為是可以和岳飛遇害并稱的歷史奇冤。特別是《清高宗實錄》記載,乾隆帝有旨:“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于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對袁崇煥的表彰和紀念也就大規(guī)模地開展起來。袁崇煥的墓前修建了名為“袁督師墓堂”的祠堂,坐北朝南,正房五間,作為祭祀憑吊袁崇煥的場所,每年清明節(jié),廣東人士都要到這里來為袁崇煥掃墓,舉行公祭。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2月,袁崇煥的東莞同鄉(xiāng)、湖南巡撫吳榮光為他題寫了墓碑曰“有明袁大將軍墓”。后來康有為亦為墓堂題聯(lián)刻石曰:“自壞長城慨古今,永留毅魄壯山河。”
民國著名學(xué)者黃濬在《花隨人圣庵摭憶》中曾經(jīng)記錄過自己于清明節(jié)造訪袁崇煥墓地的一段經(jīng)歷。
《花隨人圣庵摭憶》
黃濬跟詩人黃晦聞、戲劇家羅癭公等幾個朋友出發(fā)后,先是去壩河旅游,“壩河者,大通河也,俗呼二閘”,彼時春和景明,京城人士大都喜歡逛逛二閘、長河等水景怡人之所。“北地春寒,柳未稊,但有白鳧掠舟。”他們一直乘船飄到“明某公主園寢”,上岸后,得知袁崇煥墓距此不遠,便前往一謁。后來他有一次去夕照寺觀看壁畫,“再過之”。黃晦聞返家后做《清明謁袁督師墓》一詩,有云:“當年合議豈得已,蓋欲以暇營錦中。收拾散亡計恢復(fù),肘腋之患除文龍。”意思是袁崇煥當時確實與清軍有過合議,但目的只是為了獲得喘息之機以經(jīng)營錦州,歸根結(jié)底還是為了恢復(fù)大計。是故黃濬說:“此為督師表忠,狀心事如繪,立言固應(yīng)乃爾。”
黃濬在筆記中所記一事,卻是后世的明史研究者很少注意和提及的:“余曾見盛京清內(nèi)府所藏老檔,皆滿文細字,徐東海(即徐世昌)重金請人譯出,中有袁崇煥投降全檔,與降書原文,觀其文意經(jīng)過,似非偽降。”但黃濬也有懷疑,認為這是清朝為了實施反間計而刻意偽造的一套“材料”,但還沒有拿出,崇禎就已經(jīng)將袁崇煥置于死地了,“督師之功罪是非,迄無定論”。
從歷史的角度看,每一個歷史人物都必然是復(fù)雜的、多面性的,就以袁崇煥為例,他的真實面目在浩瀚的史料和筆記中只會變得愈來愈加模糊,但是就因為一個愿意世世代代為他守墓的義士,我們都相信他還是一位為大明盡忠的忠臣,否則不可能有如此忠義的下屬,行如此忠義的壯舉……默寫的歷史掩不住血寫的事實,時間的磨洗也抹不掉長存的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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