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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多人被黨內警告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近日,成都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龍泉驛區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家泉等人套取工作經費購買酒水、違規接待問題。2018年10月,陳家泉召集開會研究解決部分無發票和無報銷途徑的經費問題,決定以虛增相關費用開支的方式從工作經費中套取資金解決。2019年上半年,陳家泉等人用套取的3.804萬元,分三次購買了30瓶白酒(共計2.784萬元)和60瓶紅酒(共計1.02萬),違規用于工作接待。2020年5月,陳家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人員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談話提醒處理;陳家泉等人退還3.804萬元工作經費。
2.新都區原木蘭鎮宮王社區黨總支書記李光利等人違規接受服務對象宴請并收受購物卡問題。李光利等宮王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在2008年至2019年期間,每年均接受轄區內企業宴請并收受購物卡,共計接受宴請44人(次),收受購物卡總計價值人民幣27000元。2020年6月,李光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有關人員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27000元已按規定予以收繳。
3.溫江區總工會職工俱樂部原主任干事姜夏平違規發放車輛補貼問題。2016年7月至2019年8月,溫江區總工會職工俱樂部違反有關規定,擅自決定按每人每月650元標準向該俱樂部事業人員發放車輛補貼,共計98800元。時任溫江區總工會職工俱樂部主任干事、法定代表人姜夏平,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20年6月,姜夏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涉案資金已退回溫江區總工會職工俱樂部。
4.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潘斌和新經濟處處長何建東、辦公室副主任何瑜等人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問題。2016年10月,潘斌、何建東、何瑜等人接受原市農業委員會(現市農業農村局)主管的某旅游協會安排,于2016年10月28日至30日,前往巴中市光霧山景區旅游,期間產生食宿、交通及景區門票等費用共計7330元,由該旅游協會支付。2020年9月,潘斌、何建東、何瑜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潘斌等人主動上交的涉案款7330元已按規定予以收繳。(原題為《成都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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