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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74歲老人“被股東”,事后救濟別踢皮球
74歲的河南洛陽退休工人王軍套,他銀行卡里面僅有的9萬塊錢養老錢,被法院凍結、執行了。原因是他“被股東”了。
王軍套2012年的時候曾經丟失過身份證。而一家注冊資本為5000萬的可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東牛利利,在2016年的時候以50萬元的價格,將其所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了王軍套。這樣,王軍套“被股東”,之后公司被人告了,法院裁定,王軍套應該在自己應在“出資”的50萬元的范圍內,對于債務人承擔清償責任。
這是一場飛來橫禍,對于王軍套這樣收入微薄的退休工人來說,被執行走的9萬塊錢,讓他生活極其艱辛,更何況還有50萬元的“欠款”, 更糟糕的是,王軍套還在被公司的債主重新起訴,求其承擔連帶責任。
因為身份被冒用而“被負債”“被股東”的新聞實在不“新”了。在高頻次實名制應用的社會環境中,一旦身份證被冒用,有可能出現災難性的影響,對于公眾來說,這可能是一篇新聞,但對于一個家庭,特別是不太富裕的家庭來說,那就是天塌下來的大事。技術性的解決之道,還是需要公安機關推進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信息系統,讓遺失的身份證不能夠再被冒用。
但是遠水解不了近渴,對于王軍套的困境,也該有明確的救濟渠道,不能讓老實人吃虧,不能夠讓那些冒用他人身份注冊皮包公司的奸商逍遙法外。王軍套已經到了鄭州金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被冒名的事情,但是注冊科的工作人員要求他去法院起訴,而法院卻表示不立案。法院系統和市場監管部門踢起了皮球。
其實,對于一再發生的“被股東”事件,2019年6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關于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記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要求:登記機關調查認定冒名登記基本事實清楚,或者公司和相關人員無法取得聯系或不配合調查且公示期內無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登記機關認為冒名登記成立的,應依法作出撤銷登記決定。
目前,王軍套已經能提供身份證的掛失證明,筆跡鑒定也顯示股權協議上的簽字并不是他的,那么就應認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公司,應該予以撤銷相關的公司登記。是非已經比較明確,事實也比較清晰了,就不要來來回回折騰一個古稀之年的老人了。當然,市場監管部門在撤銷了原有的登記之后,等于“認了錯”,也可能會被王軍套老人起訴索賠,也可能被公司的其他債主起訴。但是,職能部門糾錯也是一種勇氣和擔當,不能把之前審核身份的差錯推給無辜的公民。
王軍套老人說:“不能放過任何一個老賴,更不應該冤枉一個好人?!睂τ凇氨还蓶|”的問題,希望法院、市場監管兩大系統能早日給出解決方案,別“為了走程序而走程序”, 該“停下來”的就要“停下來”,該執行反轉的就要執行反轉,該追究皮包公司的,也該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讓一個總共只有9萬塊錢養老金的老人,去承擔一家注冊資金5000萬皮包公司的連帶責任,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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