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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縫生存:銀行家陳光甫與近代中國政商關系
【編者按】陳光甫是中國近代最著名的銀行家之一。他用十多年的時間將資本金不足15萬元的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經營成為近代中國最大的民營銀行之一。作為銀行業的領袖人物,他致力于中國銀行業的現代化和國際化,投資實業、保險與貿易,開創銀行對農村的金融服務,創始中國旅游業,被稱為“中國摩根”。本文摘編自徐昂著《陳光甫與民國政府關系研究(1911-1937)》(上海遠東出版社,2020年6月)。該書以辛亥革命到全面抗戰爆發的歷史進程為背景,以近代中國銀行業的代表人物陳光甫的經歷為研究對象,從這位金融家具體的思想、事業和社會活動歷程,審視了全面抗戰以前中國私營金融資本所處的政商關系。澎湃新聞經授權刊發。
銀行家陳光甫中國現代意義上的政商關系起源于清末。清政府早期官督商辦的洋務模式培育了盛宣懷、嚴信厚這些最早的“紅頂商人”,20世紀初的清末新政誕生了與官場聯系緊密的私人企業家(如張謇、周學熙)。 這些中國最早的現代企業家引進了西方的社會生產制度,創辦了中國最早的現代企業。清政府還資助了一大批留學生赴當時的先進國家學習(如陳錦濤、張嘉璈),其中不少成為中國現代經濟發展的推動者,陳光甫是其中之一。陳光甫早年旅居的漢口既是重要的內地傳統商埠,也充滿列強帶來的新事物和新文化。官派留美學習、籌辦南洋勸業會、參與江蘇財政事務都是陳光甫與清政府之間的具體聯系。在此過程中,陳光甫認識到沒有約束的政府行為往往會對于市場產生負面影響。陳光甫憑借自己的努力獲得了走向世界的機會,在美國學習先進的經濟制度和商業模式。較諸其他留學生,長期的底層工作和生活塑造了他堅忍和務實的品格。對西方文明的推崇和現代商業的嫻熟掩蓋不了他本人的鄉土情懷、對中國社會的切身認知和傳統價值觀念。
依靠理性探知人性的困境,在于那些構成特定人格的因素之間往往并不存在天然的邏輯關系。中國人使用“儒商”一詞將商人逐利的本性與帶有理想色彩的社會實踐進行調和。事實上,拋卻儒家文化觀念的商業行為在傳統社會中遭到長期的排斥,“儒商”是一種既能保障財富增長,又遵循集體主義傳統的商業習慣。當傳統社會開始向現代轉型,資本利益的增長與基于私有產權的各類社會觀念成為留洋學生、“知識分子”、工商業者、銀行家等各類新興社會群體的共同訴求和特征,是社會新生力量的共識和組織基礎。這些社會群體的壯大必然帶來經濟觀念和制度的更新。伴隨傳統社會的凋謝與更新,近代私有經濟部門的極大發展與社會整體福利間的平衡也開始成為20世紀初各先進國家關注的社會問題。普遍的變化因應了全球經濟發展和國家利益的競爭。對資本利益的訴求與社會普遍問題的關切同樣反映在近代中國銀行家群體身上。
在民初北京政府時期,陳光甫從一名職業經理人成為銀行業的重要人物。以留學生群體為紐帶,他從省政府的財庫走向十里洋場,結識了工商界的重要人物,獲得在銀行界嶄露頭角的機會。在陳光甫創辦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同時,上海銀行也極大成就了陳光甫——上海銀行的發展離不開江浙地區工商業和新興銀行家群體的共同支持。與這些新興群體的良好關系是陳光甫在金融業獲取成功的社會基礎,也是解讀陳光甫后來大部分人生選擇的鑰匙。當政治走向違背工商群體的共同利益,陳光甫敢于表達與權勢相左的見解,或者通過沉默示意;當群體利益與現實政治妥協,他也會隱其鋒芒,長袖善舞。當然,陳光甫身上不僅能看到工商業的利益訴求,還有他頗具個性的老成謹慎、深遠洞見和企業家精神。
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是中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基礎,政治經濟體制的轉變直接影響了這一關系。中國近代銀行業自其產生就與政府財政有著重要關聯。1916年,陳光甫站在市場的一方,支持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與政府的“停兌令”抗衡;1921年對政府的兩次銀團貸款償還均不順遂。在各類社會經濟事件中,社會新群體因共同的利益產生共享的理念,不斷發展,出現了上海銀行公會等一類具有影響力和自治功能的新型社會組織。此外,陳光甫通過人際網絡很快與新式的鐵路、教育部門等建立起業務關系。另一方面,陳光甫本人與國民黨人有所交往。至1927年左右,中國最重要的職業銀行家都對由孫中山開創的革命事業持肯定或支持的態度。
當國民黨試圖推翻北京政府時,社會動蕩與革命戰爭帶來了對經濟的破壞,陳光甫保持著冷靜和克制。直到上海局勢的急速變化,武漢政府過激的社會經濟政策將陳光甫推向蔣介石的勢力。在他的斡旋下,南京國民政府從上海工商界(尤其是銀行業)獲得了最基本的財政支持。新的政商聯盟并不牢固,結束江蘇兼上海財政委員會的工作以后,陳光甫并沒有隨即轉入財政部或江海關二五國庫券基金保管委員會的工作。為補救銀行業遭受的損失,他遠赴漢口協助金融市場的恢復。蔣介石和宋子文的橄欖枝沒有成功將他的商業抱負與政府利益捆綁。他意識到:“現時皆可為民眾利益起見,用革命手段廢除之,但銀行家懵懵不明此潮流之所趨?!?/p>
在與國民政府的相處中,他自知銀行家必定處于劣勢。他的日記中別有意味地記載了參觀屠宰場的場景:“宰牛之法,先以錐刺入牛腦,牛即倒地,然后以刀割斷其頸中大動脈,而去其血,剝其皮。龐然巨軀之牛,五分鐘即宰竣。人類之威力可驚,強權之橫暴可畏?!?盡管如此,在國家統一和主權完整的前提下,他始終堅持市場獨立于政府財政的必要性。在各政治勢力重陷紛亂、無力挾制金融的時期,他和上海銀行免于政府財政需求的泥沼,專心壯大了自身實力。陳光甫對政治有著敏銳的觀察,保持著對現實政治的疏離。
在經濟思想方面,陳光甫與蔣介石、宋子文、孔祥熙等政府財經政策的決策者并非水火難融。20世紀30年代初期,經濟危機席卷全球,各國貿易壁壘造成國際貿易活動的衰退,同時日本對中國的軍事與經濟侵略逐步升級。統制經濟與民族主義經濟遂成為一種潮流,陳光甫承認政府干預的重要性,也主張政府的經濟管理需向社會開放。以全國經濟委員會為代表的國民政府經濟建設體系正是政府與工商界相互合作的典型案例。通過主持棉業統制委員會,陳光甫積極參與了中國棉業與紡織業的市場機制改革,并率先引導銀行資本進入農村,取得了一定成效。對政府經濟管理的參與也加強了陳光甫與各級政府部門的交往;只是在實際資本投入中,上海銀行依舊以商業性業務為根本、奉客戶資金安全為圭臬。
在南京國民政府的最初十年,中國本土銀行業迅速發展,金融制度和國家金融體系逐步完善起來。期間,陳光甫代表銀行業提出了不少建設性意見。隨著政府控制的銀行資本急劇擴張,陳光甫不僅與這些龐大的銀行機構開展許多合作,也勇于競爭,善于創新。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參與的合作與競爭基本采用市場化的方式。市場競爭催生企業革新,這是當時一般民營銀行仍然保持發展的重要動力。該銀行經營的創新和變化都是準確預判環境變化、順應做出調整的結果,而非與外在條件對抗。1937年,陳光甫說:“現在政府基礎,比較穩固,政府銀行之信用,亦較堅強,因此同業之中,不無感受劇烈競爭之苦。” 面對市場競爭的加劇,他始終認為:“吾人應歡迎環境之改進,并隨時促進之,不得怨尤環境之轉變;縱然怨尤,環境之轉變亦無從阻止也。”
作為銀行界的領袖,陳光甫對國民黨政權的態度從反感趨向溫和,也體現了其處理政商關系的能力日漸成熟:首先,他放棄了對政府的公開批評和政治上的對立,繼而訴求政府為市場提供長遠的制度保障;其次,他參與政府經濟政策的咨詢和實際推行,謀求銀行業的團結,尋找制度改革的“紅利”;第三,在財政問題上,他開始積極應對各級政府需求,表達支持態度,但實際承擔仍較少。這些變化都更符合銀行家群體的利益。1935年,南京政府的干預深刻改變了銀行業的基本格局,銀行業沒有正面對抗的舉動,并從政府干預的積極效果中獲益——南京政府在應對白銀危機和金融風潮時起到了不可缺少的關鍵作用。
從1911年陳光甫開始經理銀行事務起,至抗戰全面爆發共二十六年。他自述其間的政治環境“以內戰暴發為開端,而以停止內戰為結束”,銀行業飽嘗政治的混亂,“歷歷在目”,“所謂百戰余生者,未嘗不足以喻本行”。20世紀30年代中期,“內戰漸息,歲收亦豐,政府經濟建設,如筑路導河等等,逐步推進,漸有成效”。就金融環境而言,中國政府從“自顧不暇,任金融業自由經營”,發展至“統一發行,穩定匯兌”的局面。1937年的中國“統一基礎終趨鞏固,此后內戰機會既已大見減少,一切吏治與軍備亦顯有進步,堪為否極泰來之象征也”。陳光甫目睹了中國經濟從清末的積弱積貧中最終走向經濟統制,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國民經濟得到統籌發展,經濟建設漸有成效。他期盼“黑暗與混亂業已告一段落”,期盼中國能迎來新的時代。
中國近代的新式銀行家們身處中國與世界的交匯。留學經歷和現代經濟部門的發展都使得他們感受到中國與世界經濟的密不可分。參與國際貿易及相關金融活動之外,他們的專業能力與人際網絡為他們參與國民外交、爭取民族經濟利益創造了條件。陳光甫自發參與爭取利權的國民外交,短暫卷入革命外交,代表中國遠赴歐洲,參與國際經濟事務,繼而進入國家間的外交領域。他在各類中外交往(不僅是銀行業務)中,逐漸發揮了在商貿和金融領域的專長,同時拓展了以美國為主的商業合作關系。1935年法幣改革后,他在中美白銀協定談判中的角色無可替代,為幣制改革與中美戰時經濟合作鋪墊了牢固的基礎。民族危機日深,個人與國家命運的聯系愈緊,不少銀行家同樣心懷強烈的民族責任感。即便國民政府外交體制存在嚴格束縛,專業能力出眾的銀行家在戰時中外經濟關系中擔負起重要的外交使命。
陳光甫赴美談判時與駐美大使胡適(右)和美國財政部長摩根索(中)合影從歷屆民國政府的角度看,北京政府缺乏政治和經濟的統一治理能力。不僅如此,政府的信用和權威伴隨政權的動蕩不斷衰退。中央政府財政對銀行業的依賴愈發強烈,卻不能履行基本的政府信用,也不能有力維護金融穩定。從中央到地方,公私財產的法權界定可能并不是影響市場發展的關鍵,權力的合法性及其限制問題更為根本。從傳統社會演變而來的政商關系主要依靠人際或等級關系維持,抑或淪為前者的強取豪奪。在銀行家看來,北京政府做出過經濟現代化的努力,但困于政治上的落后,成果寥寥,更無力扶持民族資本。在整理國債、貨幣改革以及中外重大利權交涉等方面,北京政府的執政能力和影響力都令人懷疑。這些促使中國本土銀行業不斷自我革新,提升資本使用效率,同時凝聚成能引導輿論的一股社會力量。
國民革命與隨之數年的國民黨內爭直接損害了銀行業的利益。至1932年底,國民政府的執政能力非常有限,劇烈的黨內斗爭和新軍閥混戰造成全國性的內戰和破壞。在日本侵略之際,這種分裂仍然持續,引起了包括銀行業在內的社會各界的強烈不滿。國民黨高層深受內爭和外患困擾,對黨外社會力量感到焦慮和厭惡,但也無暇應對。基于這些情形,南京政府對于銀行業主要采取直接而粗暴的手段,即用更高利率和更多折扣的方式向銀行業強制攤派軍政墊款和政府債券。顯然,經歷了1927年與蔣介石并不十分愉快的聯手后,陳光甫和不少私營銀行家將公債投資的回報排除在銀行主要利潤以外。通過媒體輿論,他們發表獨立于南京政府立場的業界觀點,甚至引發反對政府當局的聲音。
1932年以前,國民黨內爭不斷,南京政府疲于應對政治動蕩造成的財經困境,執政效果差強人意。從國民革命到國難會議之際,國民黨本質上以銀行業為利用和榨取的對象,對工商、實業、金融的建設領域的各種呼聲視而不見,引起各界不滿。1932年以后,蔣介石和汪精衛的聯手使政局相對穩定,國民黨中央得以籌劃和指導經濟建設。在中日戰爭隨時爆發的情況下,這種建設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的戰略需要與備戰計劃。為了發揮經濟界的作用,國民政府在國家經濟統制中邀請銀行家和實業家們參與經濟治理事務,通過討論和推動具體財經政策,發揮市場作用。政府的這一做法得到了經濟界人士的積極響應,加強了政策的成效;銀行業較快恢復了對中央政府的信心以及同地方政府的接觸。
與此同時,國民政府仍然面對內外困局,政府逐漸轉向對日本的軍事防御準備。國家戰略的執行需要對經濟資源進行更為集權與直接的控制。蔣介石經常憂愁政令施行的低效,也苦于黨外各種力量在社會輿論上的掣肘。于是,國民黨不惜暴力打壓政治上的反對派,翦除楊杏佛、史量才等為代表的政治輿論,藉此打擊了與他們聯系緊密的經濟界的政治異議;南京政府同時極力擴張政府金融資本,在1935年有計劃地迅速取得對金融業的基本控制。不過,政府仍允許銀行家對國家的財經制度和政策表達異議,保留銀行業與政府關于具體政策的協商權利。同時,國民政府借助經濟界的配合樹立權威,承擔穩定市場和健全制度的相應義務。盡管政府的經濟指導具有指令性色彩,許多針對脆弱市場的干預措施有效且及時,南京政府開始通過貨幣、利率等市場機制間接改善財政基礎。
1936年,陳光甫對法幣改革的前景和作用表示樂觀。他觀察到,幣制改革緩解了國內通貨緊縮,物價(尤其是出口物價)有所上漲,而國內生活用品價格“未見陡漲”。其次,由于中國脫離的銀本位,以上海為中心的外匯市場不再由匯豐銀行一家或某一國操縱;外匯市場和國際貿易出現了“六十年來未有”的平穩環境,中國國際收支自出超變為入超。第三,政府毅然停止兌現白銀,在不采用通貨膨脹政策的條件下維持了法定匯價,堅定了國民的信心。國內現銀因此有增無減,“每星期增加約六百萬元,發行準備金六成之上”,“其成績有出人意料之外”。 國民政府果決的改革措施一度為中國經濟增添了明朗的前景。
開始復興的中國經濟仍面對與列強懸殊的國力差距以及不平等的世界貿易體系,以外匯為支撐的法幣制度需要英、美大國的支持。陳光甫作為金融專家和政府顧問赴美談判,牽動國民政府金融改革的核心。國民政府的外交制度逐漸走上正軌,中美兩國外交關系升格,民間的國際交往也緊隨政府外交政策的動向。陳光甫的作用受制于美國財政部的優勢地位和國民政府(尤其是孔祥熙)的授意和電令。白銀協定簽訂后,國民政府大量黃金、白銀匯存英、美作為堅實的法幣準備基金,使中國積累了金融抵御能力,得以與日本在貨幣戰中搏殺,在全面抗戰初期支持了國民政府的戰局。 陳在此次談判中的表現得到了美國政府的認可與事實支持,不僅達成了中方目的,也為戰時中美關系的演進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當然,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政治穩定是外交的根本基石。直至1937年全面抗日戰爭爆發,南京國民政府、銀行家與中華民族的每一個個體都卷入了共同的命運劇變。
徐昂著,《陳光甫與民國政府關系研究(1911-1937)》,上海遠東出版社2020年6月出版陳光甫與民國政府的關系有明顯的階段性。1937年以前,中國的政治變動對陳光甫的銀行事業并沒有直接的促進作用,政府干預對市場產生的間接影響則因時而異。上海銀行確實參與了南京國民政府主導的棉業改革和農村借貸等事業,不過這些都與陳光甫對中國經濟的長期思索有很大關聯。陳光甫試圖避免與國內政治的利益捆綁,同時又主張中國的國家利益,呼吁中國的政治進步與改良。作為銀行家,陳光甫致力于金融業的市場化、制度化和國際化,也開拓與政府正常的、良性的商業關系。他的銀行以“服務社會”作為銀行宗旨,并與中國諸項社會事業(現代工商業、社會信用、現代教育、基礎建設、農村建設等)的現代化方向同步??偟膩砜?,陳光甫的個人事業主要依靠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穩健且創新的現代化經營,更重要的是整個工商金融界的進步與互相支持。
在以往研究中,銀行家的不同個性隱藏在群體特征之下。事實上,正是每一個銀行家不同的性格、思想與實踐構成了近代銀行業與政府關系的豐富內涵。不容忽視的是,金融業不能脫離國民經濟的基礎,銀行家個人都受制于近代中國政治與經濟發展的過渡性。近代中國本土銀行業的社會資本來源稀缺,實業基礎不夠發達,但銀行業自身的發展及對工商業的促進取得了可見的成績。近代中國的銀行家或是企業家們,不僅在中國傳統經濟通往現代經濟的方向上架起了橋梁,還力圖建立良好的中外經濟關系。這尤其離不開陳光甫等私營銀行家們的銳意進取和改革創新。
銀行家與近代中國政府的關系很大程度上體現在由個體構成的行業群體。以上海銀行公會、上海市(總)商會、上海錢業公會等為代表的社會組織是這種商界群體聯合的標志。隨著民國初期上海民間銀行資本和銀行家群體的壯大,銀行界意識到有必要建立對內團結互助、對外維護共同利益的同業組織。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是1915年最初提議的7家銀行之一,各銀行代表最初就在該銀行內討論數次,議定公會章程。陳光甫在1918年當選第一屆副會長,之后長期發揮重要作用。1931年公會改組為上海市銀行業同業公會,采取委員會制,作為集體會員加入上海市商會。公會內部通過民主討論的方式共商同業事宜。1933年9月末,經公會改選,陳光甫擔任主席委員,直至1937年9月因受命國民政府委任組建貿易調整委員會,請假離職直至兩度赴美談判。 可見,銀行家的個人活動一方面受到同業組織與政府的關系影響,也能借助同業公會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
在近代中國的各個階段,國家的權力總是遠遠強于銀行業。即便是1916年中國銀行對中央政府的反抗也是局部的。與政府的利益糾葛中,銀行業真正能動用的法律手段、社會輿論和租界庇護都十分有限,而政治勢力可以采用各種政治與經濟手段獲得優勢,甚至采用直截了當的肉體暴力。這種狀態與中國政治經濟的傳統與新發展都有關系,有時也受到宏觀經濟和國際輿論的影響。民國時期的中國政府同樣是時代變遷的新產物,尤其是暴力手段逐漸成為政治上糟糕的選擇。相對穩定的政權都意識到:發展現代經濟的必要性影響著國家存亡。尤其是南京國民政府在探索國家治理方式上作了努力,所有的成果終將經歷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考驗。
直至1937年的民國政府(尤其是蔣介石政權)依靠缺乏制約的政治權力,控制經濟命脈、改進國家治理、重構資源分配,一面試圖鏟除異己勢力,樹立威權,一面嘗試建立由政府控制的現代經濟和金融體系。在近代中國,國家權力對社會和經濟的滲透逐漸具體化、干預逐漸合法化。近代中國政治經濟體制的整體演進絕不是政府與市場(或國家與社會)對等博弈的二元結構——歸根到底是政府在中性意義上的集權需要與欠發達的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展現,兩者的發展程度懸殊卻相互依賴,矛盾與調和共存。這種國家經濟體制的利與弊在全面抗戰爆發以后的近代歷史中不斷地顯露出來,直至崩潰。陳光甫個人事業的背后是中國近代銀行家和銀行業的整體變遷。到1937年,中國最重要的銀行家們在國內外的經濟關系中已置于政治權力之下,普遍地與政府聯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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