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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景鍵︱一百英鎊的重量:馬友友雙親歸國記
1954年6月18日,位于北京大木倉胡同鄭王府內的高等教育部留學生管理司收到了一封來自中央音樂學院華東分院的公函,函中寫到:“關于補助留法學生馬孝駿夫婦兩人回國路費一事,據稱已由鈞部撥給三百英鎊,唯該生夫婦尚有一個小孩所需路費,約一百英鎊。為此報請鑒核,希準予增援此數為禱。”
1954年6月18日中央音樂學院華東分院致高等教育部函此中提到的馬孝駿是原中央大學音樂系馬思聰教授的愛徒,畢業后追隨其師腳步赴法國學習弦樂,并于1945年歸國到母校任教。1947年,馬孝駿考取國民政府教育部公費再次赴法,前往巴黎高等音樂學院學習作曲理論,后獲得博士學位。對于馬孝駿的能力與天賦,時任中央音樂學院華東分院院長賀綠汀早有耳聞,正欲為學院“招兵買馬”的他也一心想把正打算回國報效的馬孝駿招致麾下。雖然當時將華東分院稱為“買辦資產階級學校”的諷刺之聲仍不絕于耳,但賀綠汀依然“一方面頂住一切‘左’傾勢力的攻擊,讓老師們安心教學,同時把許多有水平的老師從國外請回來”(見賀綠汀:《六十年回顧》)。據與馬孝駿同批赴法留學的作曲家張昊回憶,“賀公以《游擊隊歌》‘我們都是神槍手’以敵十萬雄師。1950年后任上海音樂學院院長,寫信到巴黎聘我與馬孝駿去當教授”(見張昊:《賀綠汀與我》,載王海初主編《音樂大師賀綠汀》)。而前函所謂的補助路費問題,正與賀綠汀籌謀馬孝駿歸國一事有關。
時任中央音樂學院華東分院院長賀綠汀而頗令人意外的是,高教部留管司卻拒絕了賀綠汀有關為馬孝駿夫婦增撥一百英鎊路費的請求。7月31日,賀綠汀以個人名義再次致信時任留管司司長艾大炎,表達了自己對于留管司決定的不同意見。在賀氏看來,惟有請馬孝駿歸國才能解華東分院作曲系師資緊缺的燃眉之急;而其增加一百英鎊路費的要求,也不僅僅是出于一己之私,更有為學院增添資料的考慮,并非無理之請:
賀綠汀致高等教育部留學管理司司長艾大炎函,1954年7月31日。艾司長:
關于再請設法補助留法學生馬孝駿先生夫婦一百英鎊問題,已報奉你部(54)留艾字第七四四號函,未得同意。(未奉到此文以前,又于七月廿一日以滬院字第二三四三號報告再次報請增援),我們對此有以下意見:
一、我院作曲系師資不足,解放以來從來如此,有些重要課程,均不能開班,嚴重影響教學的進度,對國家培養人才,是一很大損失。因此多方物色,特別是對滯留國外的優秀理論作曲家,更應盡力動員,經兩年來努力,始得教師二人,馬孝駿先生即其中之一(另一人仍在國外),正慶可以成行回國,忽又為路費不足而受阻國外,實非意料所及。
二、馬孝駿先生路費不足,小孩路費雖屬原因之一(另據有關方面得悉,還有母親一人,亦須回國,不過路費問題,沒有正面提出)。其重要因素,是由于書籍、樂譜、唱片等多達廿余箱,多系名貴之品,擬于運回后即以半數贈于我院,雖公眾多負擔一百英鎊,即僅以所贈書譜衡量,亦不為過。
三、馬孝駿先生原擬接收路費后,即可啟程回國,但因所援路費不足,中途受阻,影響情緒甚大,生活亦感困難,即就地謀得一個小的工作,暫時維持一家生活,如不補寄,很可能即取消目前回國打算。
四、我院作曲系今年新生增加,原有年級順序上升,現有教師只可勉強復旦原來班次,下學期開始以后,高級班即無法開課,不可不力求解決。為特建議:一百英鎊路費,請予支援,如公眾真正不能負擔,俟其回國后,當由我院負責向其索還,事非得以,敬希諒察。
收到賀綠汀的意見之后,高教部留管司終于勉強同意了增補一百英鎊的請求,但再三強調此一百英鎊只能以華東分院丁善德教授個人名義“借給”馬孝駿。而此番往復中的種種搪塞拖延無疑引起了在巴黎已辭職待歸近一年之久的馬氏夫婦的不滿,由此漸漸生出不再回國之念。賀綠汀聽聞后,緊忙借1954年底國務院副總理陳毅赴滬會見上海高等教育負責人之機,找到時任華東軍政委員會教育部黨組書記陳其五,希望后者能夠向其舊交陳毅代為申說,爭取盡早解決馬孝駿夫婦的歸國問題:
賀綠汀《關于爭取在資本主義國家留學生歸國問題的兩個具體問題》馬孝駿——在法國學作曲理論、音樂史六年,四三年(按:應為五三年)想回國,我們請高教部留學生管理司設法。留管司為了調查,延誤了很長的時間,馬所定的船期退了三、四次票,最后同意了,又因為他有一千公斤的書,不能代他運,(馬)他說這一千公斤書是國內買不到的最重要的音樂書譜,運回來時打算全部贈送給學校。經過了很久的交涉,留管司答應再增加一百英鎊,但這筆錢要告訴他說是學校中私人(作曲系主任丁善德)借給他的。我們再與他聯系,告訴他以上情況要他即刻與駐瑞士使館聯系。后久無回信,托人調查據云,他因為幾次誤船期不能回國,說是駐瑞使館要他運書的錢不夠可以把自己的衣服賣掉作運費,他很生氣,當時家里有妻母小孩(來法國)生活很困難,不得不在巴黎一家中國飯館里當記賬。從此也就不回信了。
一九五四年陳毅副總理去滬時召集了高校黨員負責干部談話,我曾把這些情況匯報給陳其五同志,陳其五同志認為這件事很典型,要我寫一個書面匯報給他,由他轉給陳毅副總理,我照辦了,不久以后我們接到由文化部轉來公文說張昊、馬孝駿二人有政治問題,要我們不要再爭取了,高教部已決定不要他們回來,張、馬二人是否真有政治問題,我們不清楚,不過我們知道他二人是學音樂的,據留法音樂學生回國的人說,也沒有看見過他們有什么顯著的政治活動。
我認為這對以后爭取留學生回國影響很大,假如沒有顯明的證據就剝奪了他們回祖國的權利,要讓他們當一生白華人,未免有點失當。以上事情是否可以進一步檢查一下。(見賀綠汀:《關于爭取在資本主義國家留學生歸國問題的兩個具體問題》,1956年1月17日)
賀綠汀所謂“文化部轉來公文”,正是高等教育部后來在陳毅的介入之下向文化部轉去的“意見說明”。而查閱該公文可知,事實上剝奪了馬氏夫婦“回祖國的權利”的“政治問題”,竟與其在巴黎之居所有關:
高等教育部《為征求對處理留法學生張昊、馬孝駿、盧雅文等三人的回國旅費問題的意見》關于馬孝駿、盧雅文的回國旅費問題,中央音樂學院及中央音樂學院華東分院于一九五三年相繼來信代為申請,我部原則上同意補助,但需函有關使館就近了解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后再做決定。一九五四年二月間先后接我駐瑞士公使館函電,略稱:經初步了解,馬孝駿政治面貌不清,與蔣匪有過密切關系,其全家在法國住蔣匪反動分子劉全福的房子,至于其經濟情況,他們初到法國時,生活很貧窮,后突然暴富,生活揮霍無常等。據此,我部對馬、盧二人回國旅費問題須重新考慮。(見高等教育部:《為征求對處理留法學生張昊、馬孝駿、盧雅文等三人的回國旅費問題的意見》,1955年4月13日)
那這“蔣匪反動分子”劉全福究竟系何人,而馬孝駿夫婦又為何會住在劉全福的房子里呢?巧合的是,在旅法商人葉星球所著《法國華人三百年》一書中,剛好能夠找到一段有關巴黎華商“劉全富”的記載,而從其中描述來看,此“劉全富”與高教部意見中所謂“劉全福”當系一人無疑。根據該書記述,劉氏早年系留法工人,富于心計,后來為法國老板收買成為監督華工的工頭,漸漸發達以后,便轉而投身餐飲業經營:
1950年時,劉全富接手巴黎十六區一幢七層樓上的西餐館經營權,西餐館樓下是法國政府官員退休后的養老院,他沒有放棄這筆生意,把原來西餐館改為中餐館后,仍兼做西餐,供應這些退休老人用膳。飯館取名“新中華飯店”,裝潢考究,環境幽雅,設有一百多個座位,憑借七層高樓的優勢,可以俯瞰巴黎全景,在當時巴黎的中餐館中數一數二。(《法國華人三百年》,225頁)
劉全福于新中華飯店再結合此前賀綠汀有關馬孝駿“不得不在巴黎一家中國飯店里當記賬”之描述,我們不難推知,馬孝駿一家之所以會住在劉全福處,只是因其1953年后等待官方答復時出于經濟壓力不得不在劉全福的飯店兼工而已。而至于劉全福的“蔣匪反動分子”身份,則多半也是其為經營需要而“自封”:
富有起來的劉全富買下了老店主七層樓餐廳的產權,成為餐廳真正的老板。在巴黎僑界,漸漸為人所知,為了在政治上抬高自己的身份,他見人便宣傳自己是國民黨員,稱他早年擔任過孫中山的侍衛。(《法國華人三百年》,226頁)
1940至1950年代的戰后巴黎是各方勢力的競技場。對于劉全福這一類的生意人來說,所謂“政治立場”其實全依現實需要而定,既可為政治資源而鼓吹國民黨身份,亦可為公共形象而仗義疏財。如1946年來巴黎參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成立大會的竺可楨,在當時造訪“新中華飯店”之后,便對劉氏的助學義舉印象頗佳。查《竺可楨日記》1946年11月15日之記載:“趨車至中華酒樓,應謝壽康之約中膳,到天放、潤章、菊農、自修、蕭瑜、錢存典、郭子杰、趙俊欣等。中華樓系鎮江人劉全富所開。[劉]于第一次歐戰抵法,為華工,近已得資巨萬,擬給六個留學獎金,其義亦可嘉也。”
然而,劉氏的自我包裝終究讓“中華樓”斷了馬孝駿的中華夢。1955年6月27日,正是在這幢七層小樓的某個房間里,為了那一百英鎊路費等待已一年有余的馬孝駿提筆致信中國駐瑞士公使館,正式放棄了自己“回國的權利”,也無奈接受了此后“當一生白華人”的命運:
馬孝駿致中國駐瑞士公使館函,1955年6月27日。關于我們一九五三年所申請的回國旅費,我們等了一年,至期仍未見匯到,早已寫信給國內代我們申請的學校當局,說明我們已決定暫時居留法國的意思,請勿再為我們繼續進行申請旅費,今接貴館六月二十日來信,重提舊事,諒因國內有誤會或“不接頭”的地方。所云“國內已另匯你們不足旅費一百鎊”,并無此事。高教部已同意的三百鎊現在我們已無法應用,請即退回,以便結束這件久懸的……
對馬孝駿夫婦來說,這一年無疑是刻骨銘心的一年。馬孝駿之妻盧雅文后來這樣回憶道:
那一年,對于雅文夫婦來說,是憂心戚戚的一年。孝駿在巴黎大學音樂學院做研究生,所支的薪水不足以維持家計。租金方面,孝駿只能夠用大學津貼,在一棟又殘舊又沒有電梯的大廈租個房間,更慘的是冬天比往年早來了。事實上,當年是巴黎人記憶中最冷的一年。
而也正是在“巴黎人記憶中最冷”的這個冬季,1955年10月7日,馬孝駿夫婦迎來了他們的第二個孩子。按馬家的輩分,這個孩子是“友”字輩;而為了聲韻上的美感,馬孝駿決定為這個孩子再加一個“友”字——馬友友。
盧雅文與馬友友巴黎合影,選自《我的兒子馬友友》。若照十月懷胎計算,馬孝駿夫婦決定要這個孩子當是在1954年底,那恰是他們為了一百英鎊路費等了整整一年卻仍不見轉圜的時候。如此想來,馬友友的誕生,或許正是這對海外學子與祖國無聲的訣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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