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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林︱何謂“靖康恥”:性暴力對宋代社會性別觀的影響(下)
盡管宋君臣把婦女作為交易的籌碼,但父家長制仍希望婦女以死殉國,多發(fā)的性暴力導致貞節(jié)觀的強化。“靖康之難”是宋代貞節(jié)觀變化的關(guān)鍵節(jié)點。
除皇室妃嬪、公主之外,在“靖康之難”中還有更廣泛的女性人群遭受到性暴力,本文試圖了解宋代社會對這些受害者的態(tài)度,并觀察“靖康之難”對社會性別觀嬗變的影響。
廣義的“靖康之難”從北宋末延續(xù)到南宋初,使更多的婦女慘遭性暴力的荼毒。東京第一次被圍,諫議大夫楊時謂:“臣聞金人之去欲未厭,成安一縣驅(qū)掠女子二千余人。”建炎二年(1128)二月“四日,賊至瓜州,貴賤未渡江者十有五六,賊既緊迫,奔迸溺水死者不知其幾何也。婦女被驅(qū)虜,愿死不去,有虜而去者,又不知其幾何也”。建炎三年(1129年)十一月,建康(今南京)陷,金人取城中女,明年五月丙午再入城,“凡驅(qū)而與俱者十之五”,被驅(qū)者主要是年輕女性。
《宋史·列女傳》記載38位婦女的事跡,其中10位死于“靖康之難”,9位死于南宋末,還有8位婦女死于北南宋中期的兵變賊亂。清編《古今圖書集成》,《閨烈部》記宋122名烈女,主要依據(jù)地方志補入。其中,74人死于戰(zhàn)亂,81人因性暴力而死。按時間計,北宋烈女24名,死于“靖康之難”者25名,則“靖康之難”的烈女人數(shù)已超過北宋總和,余73名皆死于“靖康之難”后的南宋,其中有29名死于宋末與蒙古人的戰(zhàn)爭。
《宋史·列女傳》記載的烈女只是冰山一角,但寥寥幾筆仍能看出實況與寫作者的心態(tài)。
首先,試考察戰(zhàn)爭中被害女子死亡的原因,絕大部分都宣稱是抵抗性暴力而死。烈女書寫常見女人救公婆、丈夫和父兄,但無論如何,仍必須以死保貞。王袤夫妻被金人俘獲,妻趙氏救夫被殺;榮氏救姑被賊執(zhí),“榮厲聲詬罵,遂遇害”。丁國兵妻求盜釋夫后自殺;紹興初詹氏女以身贖家人命,待父兄走遠躍水死。
其次,試考察對婦女的加害者。令人意外的是,在戰(zhàn)亂中婦女往往遭到本族男性的性暴力。《古今圖書集成·閨烈部》所記戰(zhàn)亂中死的74例宋烈女,遭金人或蒙古人性暴力的分別為6起與26起;《宋史·列女傳》中死于“靖康之難”的10位婦女,倒有8例是被宋兵匪強暴殺害的。本族亂兵盜賊對女性同樣殘暴,要求女性為國殉節(jié),便顯得尤其虛偽。
圖4 山西高平開化寺宋壁畫圖4為山西高平開化寺宋壁畫中華色比丘尼變相局部。原故事說華色比丘尼先后三嫁,為強盜逼娶,皈依佛法方得救。與敦煌莫高窟的同題材唐畫相比,唐畫著重描寫華色幾次婚姻的不幸,而宋畫將重點置于強盜逼娶的部分。經(jīng)考證壁畫繪于北宋,故事亦忠于佛經(jīng),而畫面描繪出現(xiàn)實的情境:婦女上身半裸,面前放著被殺的嬰兒,強盜成群結(jié)伙,翻墻入室。
再次,試看烈女的出身。統(tǒng)計下來,烈女的出身主要還是平民。如上所述,遇難時上層女性未必更勇于誓死守貞,但史家在記載官宦之家女子時,表現(xiàn)出鮮明的士大夫榮譽觀。如記師氏,不惜筆墨記其父師驥“政和二年省試第一”,在朝時如何剛正。師氏“罵曰:‘我中朝言官女,豈可受賊辱!吾夫已死,宜速殺我。’賊知不可屈,遂害之”。又死于賊張遇的榮氏,史官亦特別說明她自幼讀《論語》等,故能舍生取義。強調(diào)烈女出身,應(yīng)為激勵士大夫家族的婦女。
最后,細閱烈女記載的書寫方式。其間常見“辱”與“死”二字,幾乎每個故事都有大罵激怒敵方的橋段,或臨死前有正義凜然的斥責,這與筆記所載的真實情形適成鮮明對照。史家強調(diào)的是:好女人應(yīng)在被性侵之前自殺或被殺。這些故事喜歡渲染女性死時的慘烈,如項氏“斷指而死”;貢士歐陽希文妻廖氏被“斷其耳與臂”;還有許多被斬首、被充作軍糧等血淋淋的記載,并強調(diào)慘烈犧牲都是女性自愿選擇的,即女人必須及時以死保清白。這每每使人想起靖康之難的女俘。烈女書寫又籠罩一層神異的色彩。如林老女遇害“越三日面如生”;王氏二婦為金人俘投江死,“尸皆浮出不壞”;又某烈女“尸所枕藉處,跡宛然不滅。每雨則干,睛則濕,或削去即復見,覆以他土,其跡愈明”。作者想說明烈女雖死猶生。
由此可見,“靖康之難”是貞婦烈女激增的關(guān)鍵節(jié)點,戰(zhàn)亂中的性暴力是導致婦女死亡的主要因素。
士大夫提倡節(jié)烈觀之影響
“靖康之難”帶來對婦女的性暴力,婦女的守貞問題得到廣泛的關(guān)注。
北宋末為趙氏殉死的士大夫并不多,對婦女貞節(jié)的提倡原帶有激勵士大夫的目的。南宋初,“有言用兵以來仗節(jié)死義者甚少,朝廷所以風勵之有未至也,望明詔禮官,凡臨難不屈死節(jié)昭著者,特賜之謚,使得垂名不朽,亦風勵節(jié)義之一端也”。南康軍有賢女浦,傳說北宋女子劉氏誓不再嫁自沉江浦。汪革賦詩云:“女子能留身后名,包羞忍恥漫公卿。可憐嗚咽灘頭水,渾似曹娥江上聲。”呂本中詩曰:“時經(jīng)喪亂后,世不聞堅貞。烈士久喪節(jié),丈夫多敗盟。寧聞閨房秀,感義不偷生。窮荒禮法在,尚此留佳聲。”陳亮亦在烈女傳后嘆曰:“嗚呼!學士大夫遭難不屈者,萬或一見焉,而謂女子能之乎!”然而,忠君的效果十分可疑,婦女的貞節(jié)觀卻得到加強。
文獻稱北宋對貞烈婦女的旌表并不經(jīng)常:自乾興至治平五十年間義烈婦女僅十數(shù)人載于史,烈女“湮沒而不傳者蓋有之矣。”南宋實行三年一次的旌表,馬廷鸞曰:“應(yīng)義夫節(jié)婦、孝子順孫事狀顯著者,具明聞奏,加之旌擢,恩施甚厚,三歲一下,如寒暑之不移。”地方志載:宋觀察使劉虎死,其妻王氏及子媳、孫媳兩郝氏守節(jié),三世節(jié)婦得到歷朝的旌表。可見地方上已形成相應(yīng)的制度。
南宋以后所鼓吹的貞節(jié)觀更趨于嚴苛。建炎三年春,亂兵掠臨淮縣,王宣妻 “曹曰:‘我聞婦人死不出閨房。’賊至,宣避之,曹堅臥不起,眾賊劫持之,大罵不屈,為所害。”又紹興九年,涂端友妻陳氏為盜所執(zhí),數(shù)日后族黨出資贖歸,陳曰“‘吾聞貞女不出閨閣,今吾被驅(qū)至此,何面目登涂氏堂?’復罵賊不絶,竟死之。”可見,社會輿論認為,被俘婦女已無貞節(jié)可言。
陳亮所撰《二列女傳》更耐人尋昧:永康大姓女杜氏,生而端麗。宣和二年(1120)冬,當?shù)睾贩顺藖y逼杜家交出其女,其家“言于女,女曰:‘無恐,以一女易一家,曷為不可?待我浴而出。’”這個故事令人想起靖康之難的皇室交易。 陳亮說,杜氏浴后妝畢從容就死,將套繩圈時才發(fā)現(xiàn)頭冠太大,只好取下頭冠,將繩圈掛在頸上,然后整發(fā)戴好頭冠,再懸梁自盡。
圖5 河南禹州白沙宋墓出土梳妝圖圖5宋墓壁畫梳妝圖可見北宋婦女所戴團冠。也許杜氏當時就是戴著這類較大型的頭冠吧?為此,陳亮嘆道:“方杜氏之不屈以死,猶未足難也,。獨其雍容處死而不亂,無異乎子路之結(jié)纓,是其難也,不可及已!” 然而,次年官軍捕賊,又乘勢抄掠,永康富民陳氏二女并為執(zhí),長女為殺,“次女竟污焉。后有諗之曰:‘若獨不能為姊所為乎?’次女慘然,連言曰:‘難!難!’”可見,被強暴的婦女劫后亦無生理。
貞節(jié)觀走向嚴苛,與理學的興起和發(fā)展成正比關(guān)系。
北宋時理學家便十分注重女德教育。司馬光力主女子讀《列女傳》、《女戒》之類,“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詩、執(zhí)俗樂,殊非所宜也。”張載女兒出嫁前,他親為女兒撰《女誡》注釋,后為許多啟蒙教材收入。南宋以后理學家更關(guān)心女學用書,朱熹曾親手校刊女教書籍,印成后四處贈人,“以廣其傳,亦深有補于世教。”還曾打算重編女教用書。呂祖謙在信中說:“《弟子職》、《女戒》、《溫公居家儀》甚有補于世教,往在嚴陵刊《閫范》,亦是此意。”
反對女子學詩學藝的意見在南宋似得到更多的認可。陸游曰:孫氏“幼有淑質(zhì),故趙建康明誠之配李氏以文辭名家,欲以其學傳夫人。時夫人始十余歳,謝不可,曰:‘才藻非女子事也’”。相形之下,李清照被攻擊集中于傳說中的改嫁。《直齋書錄解題》評曰:“元祐名士格非文叔之女,嫁東武趙明誠德甫,晚歲頗失節(jié)。”《郡齋讀書志》亦曰:“李氏格非之女,先嫁趙誠之,有才藻名。其舅正夫相徽宗朝,李氏嘗獻詩曰‘炙手可熱心可寒’。然無檢操晚節(jié),流落江湖間以卒。”學術(shù)界頗有為李清照辯者,其實不管清照改嫁是否為真,已證明鄙視改嫁婦女的社會輿論是真的。
北宋時的烈女在南宋更得到大力提倡。鄂州江夏民婦張氏,為拒惡少強暴被割喉而死,當時“詔封旌徳縣君,表墳曰‘列女之墓’,賜酒帛,令郡縣致奠。”一百多年后,其墓沒于荒草之中,羅愿為知州,復為其立祠設(shè)祭,祭文教育男子節(jié)欲,卻強調(diào)女性應(yīng)寧死不從。
南宋士大夫亦積極表彰守節(jié)寡婦。淳熙六年(1179)年三月,朱熹知南康軍,推崇“嫠婦陳氏,守節(jié)不嫁,遂蒙太宗皇帝賜以宸翰,寵以官資,旌表門閭,蠲除徭役。此足見其風俗之美,非他郡之所及。”張九成的續(xù)弦馬氏先適義烏吳氏,丈夫死后改嫁九成,九成記錄馬氏舊姑龔氏守節(jié)撫孤事,為其撰墓志銘,令馬氏十分慚愧。
宋史界一度有不少論文認為宋代婦女再婚十分普遍,理學家提倡的貞節(jié)至南宋中晚期也未改變社會風氣。但一個時代的婚姻還是要看整體狀況。臺灣學者柳立言指出,宋士大夫妻女之再嫁不超過十例,其余五十個例子也真假參半,而有更多的史料說明名門婦女多守節(jié)。如王安石“擇婿嫁媳”之事,便帶有明顯的攻擊王氏口吻,而那條史料本身正說明再嫁的女子名聲不好。
此外,還應(yīng)該看一個時代的總體走向,即南宋是否比北宋更重貞節(jié)。程頤力主士大夫不能娶孀婦為妻:“‘若取失節(jié)者以配身,是己失節(jié)也。’”同時論道:“只是后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jié)事極大!”南宋后程頤名言影響極廣。高宗時謝泌妻侯氏年輕守寡,曰“寧貧以養(yǎng)其子,雖餓死亦命也。’”元大徳十年(1306)溧陽士人外出不返,有人逼其妻私通,“婦答曰:‘餓死與病死等耳,我寧餓死,不忍以非禮辱吾身。’”終守節(jié)餓死。
南宋以后出現(xiàn)更多的新婚或未婚婦女守貞現(xiàn)象。第一類是剛?cè)腴T即為夫守節(jié)。如司馬光后人司馬夢求“母程,歸及門,夫死,誓不他適。旌其門曰‘節(jié)婦’。夢求其族子,取以為后。”。第二類是許嫁守貞,如于潛縣劉氏許嫁同里進士凌大淵,已請期而凌卒,劉氏守貞,立夫兄子為繼子,“寶祐間,縣令呂沆聞而嘉之,為表其居曰‘烈女坊’。” 第三類為未婚養(yǎng)子的貞女。如承節(jié)郎余祐之“生三年并失父母,(養(yǎng)母)顧氏自誓不嫁,鞠育祐之,鄉(xiāng)父老上其節(jié)行于朝,未及封而死。”
宋末元初是又一個烈女頻出的時期。紹定三年(1230年),元軍屠興元,利州路提舉常平司干辦公事劉當可母王氏“大罵投江而死,其婦杜氏及婢仆五人咸及于難”。德祐二年(1276)元兵圍潭州,知州李芾“闔門死,郡人知衡州尹谷亦舉家自焚”。忠臣舉火之際,當然不會征詢女人的意見,女眷往往屬于“被自殺”。元陶宗儀曾以專章記載南宋末婦女自殺殉節(jié)的故事,如蒙古兵攻入杭,“故宋宮人安定夫人陳氏、安康夫人朱氏與二小姬,沐浴整衣焚香自縊死。朱夫人遺四言一篇于衣中云:‘既不辱國,幸免辱身,世食宋祿,羞為北臣。妾輩之死,守于一貞,忠臣孝子,期以自新。丙子五月吉日泣血書。’明日奏聞,上命斷其首懸全后寓所。”又臺州臨海民婦王氏為抵抗蒙古兵的性暴力,跳崖前嚙指作血詩于石上,據(jù)稱八九十年后血字尚見。又岳州城破時韓氏被俘赴水死,練裙中題有長詩。“此詩士大夫多稱道之。”又岳州徐君寶妻某氏被虜來杭投水死,題《滿庭芳》詞一闋于壁上。從宋至元,士大夫熱心傳播這些故事,為她們樹碑立祠。元陶宗儀曰:“噫!使宋之公卿將相貞守一節(jié)若此數(shù)婦者,則豈有賣降覆國之禍哉!”
宋祥興二年(1279)二月,南宋小朝廷退至崖山,陸秀夫負帝昺“投海中,后宮及諸臣多從死者。七日,浮尸出于海十余萬人”。十余萬人中應(yīng)有不少是下層宮人。集體自殺的行為在北宋亡國時罕見,我們又一次看到北南宋的不同。
董家遵曾據(jù)《古今圖書集成》統(tǒng)計,上古至唐末烈女為90人,宋激增至122人,遼5人,金28人,元至383人,明8688人,清為2841人。董先生曰:“自周秦至五代約有2000余年的歷史,宋代一代則只300余年的時間,以300年比2000余年,其節(jié)婦人數(shù)反多至一倍,可知宋代貞操觀念的突飛猛進。烈女的人數(shù)之演進的動向和節(jié)婦情形幾乎一樣。”可見,在貞節(jié)觀的發(fā)展過程中,宋代是一個關(guān)鍵節(jié)點。
筆者根本不想也不能譴責“靖康之難”中女性受難者的選擇,而僅僅想揭示出“靖康恥”中難言的部分。統(tǒng)治者自毀江山社稷,一旦兵臨城下,卻只會用女色和財物換取茍延殘喘,又有什么權(quán)利要求婦女為他們殉節(jié)?何況兩宋戰(zhàn)亂頻仍,婦女不但受到外族士兵的性侵,而且更容易受到本朝潰兵和亂民的侮辱,加害者如此眾多,以致難以防備。一場“靖康之難”,并沒有提高士大夫忠君報國的境界,而為父、夫獻身的觀念卻被女性廣泛接受,使貞節(jié)觀從此強化,這實在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由歷史教訓可見,貞節(jié)愛國沒有任何意義,鼓勵女性以死抗拒性侵的說教,是非常怯懦與卑鄙的。
[注:本文原題為《何謂“靖康恥”——“靖康之難”性暴力對宋代社會性別觀的影響》,首發(fā)于《史林》2020年第1期。澎湃新聞經(jīng)授權(quán)刊登,作者對原文做了改寫,分上、下兩篇發(fā)布,此為下篇,注釋從略。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基于圖像史料的宋代女性文化研究》(編號17BZS042)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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