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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獵企業家赴境外賭博,18人團伙11年狂吸賭資13億
昔日靠經營黑車維生的江蘇海門男子施某某,回到家鄉搖身變為“青年企業家”。在11年時間里,他組織人圍獵數十名企業家赴境外賭博,賭資達到13億元。在企業家們慘輸之后,施某某成為不少參賭人員的債主,便開始采用非法拘禁、軟暴力等手段逼要賭債。
4日下午,南通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披露了一起公安部督辦的特大組織境外賭博案。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現場獲悉,南通警方經過7個月的偵查,抓獲了施某某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18人。在這起特大組織境外賭博案中,共有近百人參與賭博,其中絕大多數是當地有一定實力的企業家。
目前,施某某因犯賭博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已被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1.23億元。
警方對涉案電腦進行查封。 本文圖均為 警方供圖黑車經營者搖身變成“青年企業家”
據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長杜松華介紹,2018年4月,南通警方偵辦的一起網絡賭博案牽出了另一起賭博案件線索——海門人施某某等人開設網絡賭場,并組織人員到境外賭博,從中牟取利益。
獲悉這一情況,南通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并指定由港閘公安分局全力偵辦。2018年5月27日,施某某正辦理出國移民,準備出逃。專案組在海門某小區地下車庫將施某某及其妻子抓獲歸案。
澎湃新聞從南通警方了解到,施某某,生于1977年,對外的身份是澳門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在老家是有名氣的“青年企業家”,但其發跡史頗為神秘。其落網的消息傳開,一時引起關注,第二天菜場里都能聽到有人議論此事。
到案后,施某某對于組織境外賭博的犯罪行為拒不承認。專案組試圖從銀行流水、賭客旁證、團伙其他成員相關證據等中尋找突破口。另外,民警還奔赴澳門、廣東、河北、山東等地,開展調查取證。
經過7個月的追查,以施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團伙18名主要成員也先后落網。
根據南通警方的介紹,與案發時的“成功人士”形象相比,20年前的施某某完全沒有這般光鮮。他在海門與上海間從事黑車客運生意,隨著手頭有了一定資金,便開始在農村流動賭場放起了高利貸。
2005年,施某某參與一場聚眾斗毆被通緝,后逃往境外。其間,他混跡賭場,并逐漸掌握了其中的門道。
境外賭場刷卡消費手續費高,而賭客又帶不了大量現金,施某某瞄準這一“商機”,做起了“洗碼”生意。所謂“洗碼”,指境內如果有人到澳門賭博,但不方便帶現金,就會找到澳門賭場專門負責“洗碼”的人,賭場就會根據他的信用等級,賭場可能不需要現金,直接給賭徒提供相應金額的籌碼。
施某某利用在賭場開立賬戶的信用等級,向賭客提供所需賭資的籌碼,供賭客在賭場中賭博,結束后再回境內結算,從中賺取傭金。
警方審訊涉案人員出境賭博“一條龍”服務
南通警方查明,早在2007年,施某某就開始圍獵境內企業家赴澳門賭博。隨著“生意”越做越大,施某某與老鄉陸某某合作,由陸某某充當“地陪”,另外還招了3個“馬仔”,全程陪同客戶賭博。
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大隊大隊長周斌如說,施某某等人向賭客提供“洗碼”服務,賭場會根據賭客流水,給予1%~2%的傭金。為了獲得更大收益,一些賭客會暗地參與地下賭場賭博,即根據賭場臺面上的賭博情況,在地下賭場同時押注(俗稱“托底”),與地下托底公司賭博。施某某等人則在托底公司合作坐莊,以期斬獲可觀收益。
施某某等人曾通過上述方式,在短短一天時間攬金達300多萬。根據南通警方披露,2018年3月20日,賭客張某在澳門一家賭場賭博,同時在地下賭場押注,臺面與臺下賭資1:1,施某某在地下托底公司占成45%,張某臺面輸掉235.05萬港幣、賭資達600萬港幣,而施某某等人從中獲利340.82萬港幣。
“即便是‘馬仔’,收入也十分可觀。”周斌如說,賭客贏錢時,常常會給陪同人員送上“喜錢”。由于賭資巨大,“喜錢”也數額不菲,“馬仔”劉某某就曾在一天時間獲得10多萬港幣的“喜錢”。
境外賭場“搬”到境內會所中
南通警方查明,自2007年4月至2018年5月,施某某等人在澳門等地多家賭場開立賭博賬戶,多次組織境內人員進行賭博。其間,施某某等人還將賭場“搬”到境內,安排賭客通過網絡和電話投注方式進行境外賭博。
在海門市區,施某某將一樓盤售樓處改造成私人會所,結交商界名流,尋找目標。“有實力的企業家都是他的目標客戶。”具體負責該案偵辦的南通市公安局港閘分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曹興磊說。
曹興磊告訴澎湃新聞,施某某的會所里有兩臺電腦專門用于網上賭博。由施某某安排人手提供賭博網站網址、賬戶密碼,賭客通過網絡可實時觀看到賭桌上的畫面,一旦進行電話投注,施某某等人則從中獲得“洗碼”費。
其中,海門某建筑公司負責人殷某,常在天津辦公。2012年至2018年,施某某等人多次向殷某提供賭博網址、賬號密碼,供其在天津、海門等地進行境外賭博,總賭資高達2.5億余元。
“不合法的賭債,通過銀行流水轉賬和欠條的形式,轉變為合法借貸債務。”南通市公安局港閘分局治安大隊三中隊中隊長費超告訴澎湃新聞,施某某專門安排有犯罪前科的顧某負責催收賭債,與多名前科的人員在催收賭債過程中通過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多名企業家參與境外賭博后,深陷巨額賭債償還困局。
比如,江陰籍賭客胡某通過施某某“出碼”,欠下96萬元賭債。施某某安排人手在機場強行攔下胡某,將其帶至賓館。途中,胡某被扇數個耳光。遭非法拘禁后,胡某被迫在96萬元的還款協議上簽了字,并于次日將一處房產過戶給施某某一方,作為賭債的擔保。
2016年至2017年,施某某等人還多次到賭客沙某的辦公室等地滋擾,索要賭債。據沙某稱,他無奈之下先后將公司17.7%的股權(折抵賭債1.7億元)、南通市區36間店面轉讓給了施某某等人。正因為沾染上賭博習性,沙某此前經營良好的幾家公司資金周轉出現問題,甚至面臨破產的風險。
企業家遭圍獵,一夜輸掉5000萬港幣
“案件涉案人員多、涉案地點多、涉及罪名多,辦案難度前所未有!”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長杜松華說,施某某作案時間跨度長達11年,犯罪集團人員眾多,絕大多數都有前科劣跡,他們逃避打擊經驗豐富,反偵查意識極強,警方抓捕歷時半年之久,首犯施某某即使到案后也拒不交代,給案件偵查設置了重重障礙。
杜松華表示,而案件參賭人員更是多達百余人,他們分布在全國10多個省(市、區)。出于個人信用、企業運轉等種種考慮,對參賭事實乃至被非法拘禁、軟暴力逼要賭債的經歷諱莫如深,“抓捕難、審查難、取證難。為了拿下案件,專案組幾乎窮盡了所有偵查手段。”
“從這起案件的辦理情況看,賭博危害觸目驚心。”杜松華說,警方注意到參賭人員大多都是企業經營者,因為沾染賭博惡習,有的人一夜輸掉5000萬港幣,有的賭博成癮,數億資產打了水漂,嚴重影響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公安機關對犯罪團伙重拳打擊的同時,在“打傘破網”“打財斷血”“社會治理”等方面狠下功夫,并在全市范圍開展專項打擊整治行動,鏟除賭博違法犯罪滋生土壤。
2019年2月,南通公安機關對施某某惡勢力犯罪集團移送檢方起訴,同年11月案件一審宣判。2020年初,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決,維持一審判決,施某某犯賭博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1.23億元。
團伙成員顧某、陸某某以及幫助毀滅證據的施某云等其余17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相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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