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女子試樓梯凳摔倒受傷宜家拒擔責,上海法院判宜家擔七成責任
在宜家試坐樓梯凳時摔倒受傷,因宜家拒絕為其后續治療買單,沈女士與宜家對簿公堂。
5月29日,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記者從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酌情認定宜家對沈女士損失承擔70%的賠償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1萬元。
上海徐匯法院介紹,兩年前的一天,沈女士為裝修新房,到宜家選購家具。沈女士回憶,當天中午,她在試坐比較中意的樓梯凳時,凳子突然倒地壓扁,她一下子摔倒在變形的凳子上,摔了個四腳朝天。
沈女士稱,經過檢查,宜家工作人員表示是鉸鏈沒搭好,并于當天將自己送至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預約了核磁共振檢查,可之后宜家變卦,要她自費看病。
對此,宜家方面稱現場沒有監控設備,僅僅是沈女士找到宜家工作人員,口頭陳述其在商場內摔了一跤,因此無法確認沈女士是否在宜家摔跤。
宜家方面還表示,即使沈女士真的在宜家摔跤,她作為成年人應當有注意義務,其傷情與宜家無因果關系。因此,宜家拒絕為沈女士的后續治療買單。
因雙方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沈女士將宜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2萬余元。訴前調解階段,宜家表示最多承擔一半責任。
審理階段,綜合雙方對事發經過的陳述及現場照片,上海徐匯法院認定沈女士在宜家購物時,在試坐樓梯凳時摔倒受傷。根據現場照片,樓梯凳的折疊鉸鏈沒有損壞,沈女士摔倒不排除系因折疊凳鉸鏈未完全展開,導致凳腳未完全撐開從而與地面之間未形成穩固的接觸面,在施加外力的情況下導致重心不穩而倒塌的可能性。
經過審理,上海徐匯法院認為,宜家提供的是大眾化的家庭家具產品,就一般消費者而言,均具備正確合理使用這些家具的能力。但有些家具以設計巧妙、合理利用空間而著稱,本案涉訴商品就融合了凳子、梯子、可收納等多種功能。普通消費者在體驗時并不一定能夠完全正確地使用。宜家應當對此類商品的使用提供說明、指導服務。同時,宜家還提供家具體驗,消費者試用后存在鉸鏈未安裝到位的可能性,宜家應及時調試,消除安全隱患。
本案中,宜家未派員在現場對沈女士使用涉訴家具進行說明、指導,導致涉案商品因未安裝到位而倒塌,與沈女士受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宜家應當對沈女士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沈女士作為成年人,自身也應當盡到適當的注意義務,試坐前應當檢查可活動部位是否安裝固定到位,其自身對損害后果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可以適當減輕宜家的責任。
最終,上海徐匯法院酌情認定宜家對沈女士損失承擔70%的賠償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1萬元。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