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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九歲女童被害案嫌犯疑曾犯強奸罪判刑兩年多,并獲減刑
澎湃新聞記者 薛莎莎 陸鳴 朱雷 廖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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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南京。當地人士稱一名9歲女童落水被救后失蹤。5月8日澎湃新聞從多渠道核實,女童遇害被藏尸山中,嫌疑人單某被抓。裁判文書網顯示,其曾兩次犯強奸罪入獄。 澎湃新聞記者:陸鳴 鄭朝淵 編輯:胡寶秀 實習生:劉新楊 張哲芝(01:23)
針對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湯泉鎮九歲女童被殺案,5月9日上午,被害女孩的父親告訴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據他了解,嫌疑人單某某曾兩次入獄,第一次是故意殺人罪,第二次是強奸罪。但前述說法暫未被官方披露或證實。
女童的父親告訴澎湃新聞,他從判決書上看到,單某某第一次故意殺人,被判十年。第一個被害女童約6歲,同為湯泉人,整個湯泉鎮的人都知道這個事。
女孩父親透露,據他了解,單某某第二次因強奸罪被判2年7個月,“2014年的事,小孩多大,不知道,也是湯泉人。單某某是2015年出來的。”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南京公安局浦口分局湯泉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員9日告訴澎湃新聞,當地一名9歲女童被殺害事件的嫌疑人已被抓獲。浦口區湯泉街道辦事處一名工作人員同日向澎湃透露,嫌疑人系浦口區居民,與被害女童此前無任何關系。嫌疑人系南京市浦口區湯泉鎮的居民。
多人向澎湃新聞證實了單某某的全名單XX。
澎湃新聞檢索裁判文書網發現,僅1份裁判文書與單XX有關。2015年12月8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單XX犯強奸罪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顯示,罪犯單XX曾因犯強奸罪、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1月22日刑滿釋放;隨后,單XX又犯強奸罪,被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刑期自2013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13日止。該犯系累犯。
圖片來源:裁判文書網。前述裁定書稱,江蘇省宜興監獄于2015年10月28日提出對單XX的減刑建議書,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罪犯單XX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但其系累犯,應酌情予以減刑。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裁定,對罪犯單XX減去有期徒刑四個月,減刑后,單XX的刑期至2015年12月13日止。
責任編輯:徐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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