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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之歌②|王安德:土地批租的“破冰”效應
第二集:土地批租的“破冰”效應
采訪嘉賓:王安德(時任上海市土地批租辦副主任、陸家嘴開發公司首任總經理)
土地批租面臨的三大障礙
主持人:1980年10月3日,解放日報頭版刊發了一篇題為《十個第一和五個倒數第一說明了什么?——關于上海發展方向的探討》的署名文章,引發了廣泛關注。一時間,“改革開放大潮下的上海將往何處去”成為當時1100萬上海人的時代之問。
作為中國最大的工商業城市,當時的上海承擔著全國財政的1/6,國民生產總值的1/9。如此形勢下,上海要實現經濟的騰飛,還能從哪兒挖掘出潛力呢?“端著金飯碗討飯”,這是當年形容上海的一句俗語。而土地資源可謂上海最大的“金飯碗”。正是對土地批租的成功運用,為浦東開發早期的順利推進提供了寶貴的支撐。但當時,這一制度從無到有卻面臨各種障礙。
王安德:“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一個比較完整的名稱,我們一般俗稱就叫“土地批租”。當時,推行這項改革面臨的障礙主要有三條,一條就是在土地使用上面,國家法律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出售、出租土地。第二個是觀念上,特別是在上海,很多人一講到“租”字,就跟租界連在一起。另外一個困難是沒有市場信號,國內全部在計劃經濟下面劃撥土地劃撥,房屋都是建完以后分配的。所以,從法規上、觀念上和市場機制上都是零。
實現破冰的“3+1”支撐
主持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可是,土地批租沒有先例而且面臨巨大障礙。那上海(浦東)是如何從法規、觀念和市場機制上實現“破冰”的呢?
改革開放,不僅要大膽試、敢于闖,而且要有理有據。又一次,上海走在了全國的前列,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上,研究發現了“3+1”的支撐。
王安德:第一,我們研究了當時世界各地通行的物權法中關于所有權的概念。所有權里面,實際上有四個附加權,包括了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我們的憲法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它強調的是所有權。四個附加權應該可以分別地做出一些規定性的動作。這是一個最重要的支撐。
第二個支撐是,那個時候已經有了一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已經允許中方企業拿土地來作為股權投入,而且可以從股權當中分到利益。
第三個支撐是,我們還研究了世界上十幾個國家土地使用權的法規,他們通常也把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開。這些研究為以后法律上把物權的概念分開,找到了依據。
還有一個支撐是什么?就是馬克思主義的地租理論,它說在土地公有制的情況下,政府可以收取合理的地租。
所以,這個“3+1”的支撐是我們突破的一個最大困難,或者是障礙,使得大家腦子豁然開朗,找到一個方向。
“土地批租”的作用和意義
主持人:1988年8月8日,虹橋26號地塊50年使用權以2805萬美元的價格被轉讓。這是上海首次試點土地批租制度,更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以法規為保障,通過國際招標成功轉讓土地使用權,這標志著新中國土地真正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在市場流通,開啟了我國土地使用制度深刻變革的序幕。
王安德:“土地批租”的作用和意義,我認為歸納起來主要有兩條。
第一條,土地,作為一個生產資料和要素,回歸到市場經濟的本來位置、本來面目。這樣就創造了一個機制,這個機制可以把國際資本、國際運作的法規,把里面的生產資料和經濟價值,實現市場化。這是這次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最本義的東西。我們開發的本意是找回“金飯碗”的價值。這個“金飯碗”本身不是要裝多少錢,而是要把“金”,它的這個特色,它自身的價值,找出來。
第二個是積累資本,為城市發展提供動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為我們上海的城市發展、浦東發展、陸家嘴建設,創造了一個機制性的條件,使得我們在這個過程中游刃有余,把一個最美好的城市貢獻在大家面前。
主持人:浦東開發開放從其定位來說,從來不局限于一城一隅。土地批租并非始于浦東開發開放,但是它從點的改革,從幾塊地的改革,變成一個系統的體制,卻正是由浦東改革的大潮推動并形成的。一個創新,只有從點到面、從舉措到制度,具有可復制、可推廣性,才能產生巨大的改革效應。土地批租的“破冰”效應也正在于此。
(原題為《而立之歌②|王安德:土地批租的“破冰”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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