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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新規:地鐵內使用電子產品不允許外放
4月1日起,《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施行,對乘客行為進行規范,約束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在列車內進食,推銷產品或乞討賣藝等行為。
澎湃新聞記者·編輯:陳鑫露 素材來源:網絡
責任編輯: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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