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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印度亞洲新聞社報道,印度德里首都轄區政府13日宣布,未經德里衛生部官方同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信息,包括在紙質和電子媒體上傳播。任何組織或個人若被發現違反該規定,將被追究相關責任。
(原題為《印度德里政府:組織或個人擅自發布疫情相關信息將被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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