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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向后延長一周至23日
3月3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兼貨物和勞務稅司司長王道樹表示,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稅務總局決定,依法將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向后延長1周,也就是納稅申報的截止日期從3月16日延至3月23日。
屆時,對于仍處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可以由省級稅務局依法依規具體明確再次適當延期的范圍和時限。
王道樹表示,為助力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稅務部門此前依法按程序兩次延長了2月份的納稅申報期限。目前,除湖北省以外,其他地區2月份納稅申報工作已經順利結束。
國家稅務總局用增值稅發票數據對春節后復工以來全國企業開票戶數和金額按日進行統計,并與去年的情況開展比對分析,反映企業復工復產的進程。增值稅發票數據顯示,復工第一周(2月10日-14日),全國企業日均開票戶數與去年正常狀態相比還較低。第二周(2月17日-21日)開始回升,較第一周提高了10.3個百分點。第三周(2月24日-28日)進一步回升,較第二周提高20.2個百分點,表明企業復工復產明顯提速。
發布會上,財政部稅務司司長王建凡表示,一個月內,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決定推出了三批減稅降費政策,將緩解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壓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對湖北省的小規模納稅人在三個月的時間內免征增值稅,湖北省以外的小規模納稅人由現有的征收率3%減到1%。這保證了小規模納稅人能夠全面地享受到稅收優惠的好處,最大限度地擴大了稅收優惠的覆蓋面。
王道樹稱,目前針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費減免政策比較多,既有對支持復工復產減征或者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又可以享受國家出臺的其他針對疫情防控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還可以繼續享受去年以來出臺的針對月銷售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增值稅納稅人的免稅政策。
同時,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還可以享受三項社保費階段性減免等稅費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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