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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調整磷酸氯喹治療新冠用法用量:按體重差異化調整
2月29日,國家衛健委網站公布了《關于調整試用磷酸氯喹治療新冠肺炎用法用量的通知》(以下簡稱“用量通知”)。
通知指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將磷酸氯喹等藥物作為可在臨床試用的抗病毒藥物,并根據該藥臨床試驗情況推薦了用法用量。近期,磷酸氯喹臨床試驗數據進一步豐富,為確保該藥在臨床使用中更加安全有效,經研究,將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療用法用量調整如下:
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療適用于18歲~65歲成人。體重50kg以上者每次500mg、每日2次,療程7天;體重50kg及以下者第1、2天每次500mg、每日2次,第3~7天每次500mg、每日1次,療程7天。
這次對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療用法用量的調整和細化有三個特點,一是強調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療適用于18~65歲的患者,并根據患者體重差異化調整磷酸氯喹的用法用量。二是明確使用禁忌癥和相對禁忌癥。三是提出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磷酸氯喹原是一種已有70多年歷史治療瘧疾的老藥,被認為是針對新冠肺炎最具潛力的藥物之一。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中原本的用量建議,磷酸氯喹成人500mg(0.5g),每日兩次,療程不超過10天。
2月21日,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曾向湖北各市、州、直管市衛健委及部省屬醫療機構,下發《關于嚴密觀察磷酸氯喹使用不良反應的通知》。
通知提及,磷酸氯喹被納入新冠肺炎推薦用藥,“根據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所通報,該藥在成人中的致死劑量2-4g,而且是急性致死。請各定點醫療機構在使用該藥物過程中進行嚴密觀察,出現不良反應的個案信息請及時報告省衛生健康委。”
2月22日,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記者從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相關人士處確認了這份文件的真實性。對方表示,湖北省內目前沒有出現服用磷酸氯喹的嚴重副反應現象,該文件主要用于提醒各醫療機構用量和用藥風險。
科普作者邸利會在微信公眾號“知識分子”上撰文寫道,在第六版診療方案的磷酸氯喹治療方案中,存在氯喹劑量過大,用藥周期過長的問題。如果按照現行方案用藥很可能導致大規模藥害,甚至有患者猝死的情況發生。磷酸氯喹的臨床藥代動力學報道說明,其口服半衰期長達5~60天,半衰期中位數在21~30天,氯喹臨床致死量在2~4克,若按第六版方案完成0.5克/次,一天兩次,用藥10天療程,患者體內存留的氯喹勢必超過致死量的兩倍以上。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了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對于磷酸氯喹的使用說明,該文件中提到,成年人的用量為成人:初始劑量為1克(= 600毫克基礎劑量),6至8小時后再增加500毫克(= 300毫克基礎劑量),連續兩天服用一次500毫克(= 300毫克基礎劑量)。這表示在三天內總劑量為2.5克磷酸氯喹或1.5克基礎劑量。
另外,在磷酸氯喹被納入國家診療方案之后,有不少醫療工作人呼吁,應當關注氯喹可能造成的視力受損風險。FDA也在使用說明中指出,一些接受長期或高劑量4-氨基喹啉類化合物治療的患者出現了不可逆的視網膜損傷。視網膜病變與劑量有關。當考慮使用任何抗瘧藥物進行長期治療時,應進行初始(基線)和定期眼科檢查(包括視力、專家裂隙燈、眼底鏡和視野檢查)。所有長期使用這種制劑治療的患者都應該接受詢問和定期檢查,包括測試膝蓋和腳踝的反射,以發現任何肌肉無力的跡象。如果出現虛弱,停止用藥。
除此以外,國家衛健委發布的新用量通知還明確了可使用磷酸氯喹的禁忌癥和相對禁忌癥。并且提出要求,使用磷酸氯喹治療新冠肺炎的患者,用藥前必須心電圖檢查正常,禁止同時使用喹諾酮類、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及其他可能導致QT間期延長的藥物。同時,保證患者體內電解質水平(鉀、鈉、氯)和血糖、肝腎功能正常;應當注意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不建議同時應用包括磷酸氯喹在內的3種及以上抗病毒藥物;密切關注用藥后的不良反應,出現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時應當停止使用;嚴格按照《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要求,做好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切實保證用藥安全。
附:關于調整試用磷酸氯喹治療新冠肺炎用法用量的通知
文章來源: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衛辦醫函〔2020〕1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將磷酸氯喹等藥物作為可在臨床試用的抗病毒藥物,并根據該藥臨床試驗情況推薦了用法用量。近期,磷酸氯喹臨床試驗數據進一步豐富,為確保該藥在臨床使用中更加安全有效,經研究,將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療用法用量調整如下:
一、適用人群和用法用量
磷酸氯喹用于新冠肺炎治療適用于18歲~65歲成人。體重50kg以上者每次500mg、每日2次,療程7天;體重50kg及以下者第1、2天每次500mg、每日2次,第3~7天每次500mg、每日1次,療程7天。
二、禁忌癥和相對禁忌癥
處于妊娠期的女性患者;明確對4-氨基喹啉類化合物過敏的患者;患有心律失常(如傳導阻滯)、慢性心臟病的患者;患有慢性肝、腎疾病并達到終末期的患者;已知患有視網膜疾病、聽力減退或聽力喪失的患者;已知患有精神類疾病的患者;皮膚疾病(包括皮疹、皮炎、銀屑病);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癥;因原有基礎疾病必須使用洋地黃類藥物、保泰松、肝素、青霉胺、胺碘酮、卞普地爾、多潘立酮、氟哌利多、氟哌啶醇、阿奇霉素、阿司咪唑、紅霉素、克拉霉素、泊沙康唑、美沙酮、普魯卡因胺、氫氯噻嗪、斯帕沙星、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西沙比利、吲達帕胺、氯丙嗪、鏈霉素、青霉胺、氯化銨、昂丹司瓊、阿撲嗎啡、奧曲肽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氟羥強的松龍等藥物的患者。
三、注意事項
使用磷酸氯喹治療新冠肺炎的患者,用藥前必須心電圖檢查正常,禁止同時使用喹諾酮類、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及其他可能導致QT間期延長的藥物。同時,保證患者體內電解質水平(鉀、鈉、氯)和血糖、肝腎功能正常;應當注意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不建議同時應用包括磷酸氯喹在內的3種及以上抗病毒藥物;密切關注用藥后的不良反應,出現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時應當停止使用;嚴格按照《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要求,做好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切實保證用藥安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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