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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多點銷售過期8年口罩 處理方案不包括退一賠三
作者:龔進輝
因銷售問題口罩而被消費者質疑,物美,以及旗下成立近5年的生鮮快消數字零售平臺多點正陷入一場輿論危機。
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最近多點被不少消費者投訴,起因是銷售過期口罩,且刻意剪掉或遮蓋口罩生產日期。
比如,北京李先生在多點上買了兩盒20只裝的N95口罩,每盒價格為500元,他自提回來后發現口罩外包裝顯得很舊,也沒有中文標簽。更無語的是,生產日子被減掉,上網一查才知道與網友在多點買到的過期口罩型號相同,而該款商品的經銷商正是物美。
北京張女士也在多點上經歷了不愉快的口罩購買體驗。她通過多點App搶購了Prestige Ameritech Face Masks醫用口罩(50只裝)和Scotts Maksks ASTM口罩(50只裝)各一盒,共計705元,同樣是外包裝全是英文,而且沒有標示生產日期。上網一查才發現,自己買到了網友同款過期口罩。
眾所周知,疫情之下,口罩成為緊俏的硬通貨,消費者接受一定程度的漲價,但并不接受有些商家借疫情大發國難財,自己花高價買到質量不過關的口罩。話說,這種糟心的購物體驗損失錢財事小,不敢用或用了起不到防護效果才事大,對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在發現自己“中招”之后,李先生與張女士均聯系了多點客服,希望商家能給個明確說法。前者得到的回復是超出客服處理權限,其他部門同事后續會與他聯系,后者則回復稱自提門店會給答復,但直至2月21日仍未收到答復。
不得不說,多點客服遇事需處理的態度消極,明顯在敷衍了事,真是讓人心寒。除了讓李先生、張女士大為不滿,更多網友在微博等平臺反映自己在多點問題口罩,也有人在黑貓投訴平臺發起類似投訴。其中,一個非常離譜的情況是,口罩生產日期為2009年6月,有效期為3年,多點明知過期8年仍正常對外出售。
對于多點銷售過期8年口罩的行為,有律師表示,“該企業非但沒有履行前述法定義務,還在商品生產日期‘貼條’遮擋,有‘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故意,主觀惡意極大。”他進一步表示,物美、多點銷售過期口罩已嚴重違反《產品質量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越過企業生產經營的法律紅線。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多點、物美銷售剪去生產日期或無生產日期的產品,明顯屬于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消費者有權主張“退一賠三”。
在經過媒體廣泛報道后,昨天物美、多點方面推出了三大處理措施來回應消費者關切,包括已將問題口罩送至專業機構進行檢測;為防萬一,此款口罩先行全面召回,用戶可至提貨門店服務臺退款退貨,或者更換其他型號口罩;已在主動聯系客戶召回此產品。
對于物美、多點提出的處理方案,有的消費者并不接受,換作是我也不接受。明眼人都看得出,物美、多點希望通過退款退貨或更換口罩來息事寧人,讓消費者當什么事都沒發生,一點道歉的誠意都沒有,更別提向消費者賠償。
在我看來,物美、多點這種大型零售商,非但辜負消費者信任,反而在遇事時表現得如此傲慢,實在讓人失望。難道這就是對待消費者應有的態度?無論企業大小,做錯事就要承擔責任,哪有那么容易翻篇?我呼吁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調查,且一查到底,還原事情真相,并對相關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一金句提醒所有企業要對消費者時刻保持敬畏之心,及時正面回應其合理關切,而不是不管不顧,展現出一副高高在上、強勢傲慢的姿態。顯然,物美、多點這門必修課不及格,不僅在商品銷售時蒙騙消費者,還消極對待消費者維權。
值得注意的是,在抗擊疫情的過程中,不少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紛紛出錢出力,我們就不要求物美、多點踐行社會責任感,只希望它們能堅守企業最起碼應有的底線和良心,即在商品出售前,商家必須保證商品質量,包括不得出售過期商品,這是商家必須承擔的法定義務。
總之,對于物美、多點,期盼多過聲討,別再回避問題,正視問題并引以為戒,認錯改進依然能重獲消費者信任,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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