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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橋面側翻事故調查報告出現死傷者身份證號,官方:將反饋
近日,無錫市政府官網公布無錫橋面側翻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其中調查報告指出,包括無錫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在內的17名官員被處理。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注意到,該份調查報告同時也公布了五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身份信息。其中公布了3名死者,2名傷者的完整身份證號。
無錫市政府官網公布無錫橋面側翻事故調查報告,其中3名死者和2名傷者的身份證號被完整的公開(澎湃新聞已對個人信息做打碼處理)。來源: 無錫市政府官網此外,公布的死者身份中,還有一名4歲的未成年女童身份證號信息亦未做任何處理。
28日,按照無錫市政府官網公布的調查報告發布機構,澎湃新聞記者聯系了無錫市應急管理局,一名值班室的工作人員稱,具體情況需反映給無錫市委宣傳部。
28日晚,無錫市委宣傳部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已將反映的情況記錄下來,會匯報給領導。
無錫市應急管理局在該份事故調查報告中,公開死者和傷者身份證號行為是否涉及到泄露公民個人隱私?
澎湃新聞查閱發現,早在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在印發的《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已明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前要依法依規嚴格審查,特別要做好對公開內容表述、公開時機、公開方式的研判,避免發生信息發布失信、影響社會穩定等問題。要依法保護好個人隱私,除懲戒公示、強制性信息披露外,對于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公開時要去標識化處理,選擇恰當的方式和范圍。
上海律師丁金坤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之規定,為促進社會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圍內,可以公布公民個人信息,而就無錫事件而言,公布死傷者的詳細個人信息,并無必要,若未征得被害人家屬的同意,有侵權之虞。
丁律師表示,死者的名譽權,根據司法解釋,也不能侵犯,是否公開死者的身份信息需征求死者家屬的意見。
截至28日晚9時許,該份調查報告中公布的三名死者和兩名傷者身份信息仍處于公開狀態。
2017年底,澎湃新聞曾集中報道了多起政府網站泄露公民個人隱私信息事件。兩年過去,各級政府網站在公示公告中泄露公民個人隱私信息的情況還是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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