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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看武漢|看看香港最新的新型傳染病預備及應變計劃
香港食物與衛生局、衛生署與衛生防護中心于2020年1月發布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對公共衛生有重要性的新型傳染病預備及應變計劃》。1月25日,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情,已提升防疫應變計劃到最高的緊急級別。相信該應變計劃對當下各級政府采取措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疫情亦有啟發。澎湃新聞市政廳對該計劃進行了簡體字轉化處理,在此發出,以供相關部門借鑒。
1月28日,上海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館,戴著口罩的店員面對鏡頭做出積極應對的手勢。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A 引言
1.新型傳染病是指可由任何病源體,例如病毒、細菌或寄生蟲等,新出現于人類的傳染病。由于社群對該傳染病只有低免疫力甚至沒有免疫力,故其可能導致死亡或不同嚴重程度的病變,亦可能引致持續性社區爆發,或演變成大流行。
2018年,世界衛生組織(下稱“世衛”)在優先處理疾病名單中加入致病病原體不明的傳染病,名為“疾病X”。此病不僅對公共衛生構成風險,亦可能發展成瘟疫。因此,世衛呼吁會員國盡量加強對“疾病X”的準備和應變工作。
2. 本文件列出香港特別行政區針對發現對公共衛生有重要影響的新型傳染病的準備及應變計劃。新型傳染病不時會出現,會否啟動此計劃,是基于以下主要因素作出的周詳風險評估:
●患者的臨床病情輕重,如嚴重并發癥、住院及死亡情況;
●疫情的變化軌跡;
●疾病的傳播能力,例如傳播途徑,能否在傳播媒介與人或人與人之間有效傳播,以及能否造成持續性社區爆發;
●新型傳染病在人類及動物中傳播的地域,例如受影響地區的全球分布,以及受影響地區與香港之間的貿易和旅客流量;
●對病媒(指能夠在人和人之間或者從動物到人傳播傳染病的生物體)傳染病而言,該病媒在本地存活的情況;
●人群易受感染的情況,包括該人群對新型傳染病自身免疫力、目標組是否有較高發病率或有較高感染嚴重疾病的風險等;
●有否任何預防措施,例如疫苗,和可行的治療;
●國際衛生當局的建議,如世界衛生組織。
1月28日,上海市中心的綜合體商場中,一家餐館的開放式后廚。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3. 本計劃列明各個應變級別和相應指揮架構。當中的三個應變級別,與《流感大流行應變計劃 (2014)》一致。本計劃旨在制訂應變系統框架,讓不同政府部門和相關組織互相協調,按議定的機制采取行動,以期減低本港人口出現新型傳染病的死亡率和發病率。
此外,本計劃也作為溝通工具,方便向公眾清楚傳達風險水平。相關機構、公司和組織,特別是參與照顧長者或兒童一類高危群組的機構,在制訂自己的應變計劃和應變措施時,應參閱本文件所載述的計劃。
本計劃旨在使人可容易地按情況采納,以應對特定的新型傳染病。
4. 本計劃的主要內容如下——
●三個應變級別,分別代表該新型傳染病影響香港的分級風險,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健康影響;
●進行風險評估時須考慮的主要因素;
●啟動和解除應變級別的機制;
●按應變級別而采取的公共衛生行動;
●所涉及的主要政策局及部門。
1月28日,上海環貿商場,指揮車輛進出的工作人員。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B 政府的應變級別
5. 本計劃包含三個應變級別,即戒備、嚴重及緊急。這些應變級別,根據對可能影響本港的新型傳染病進行的風險評估,以及新型傳染病對社會造成的健康影響而劃分。
6. 當動物 / 病媒受到牽連,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和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會評估該病在本地和海外的野生動物/寵物/食用動物中的流行病學。除了衛生署署長,漁護署署長及/或食環署署長也會就啟動適當的應變級別,向食物及衛生局(食衛局)局長提供意見。
7. 應注意的是,新型傳染病最初被發現時,可掌握的資料及對其認知往往有限。隨著疫情演變,上述供風險評估的各項評估因素:例如動物宿主/病媒的分布、高風險群組、個案死亡率、并發癥比率、傳染數以及其他傳播特性等重要數據,會逐漸呈現。當局會因應最新的科學知識和最新情況,不時評估和檢視有關風險,確保啟動適當的應變級別,并采取相應措施。
8. 情況緩和后,衛生署署長及漁護署署長及/或食環署署長(假如涉及動物/病媒),便會就解除應變級別或完全解除戒備一事,向食衛局 局長及/或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戒備應變級別
9. 戒備應變級別指在香港出現的新型傳染病,對人類健康造成新而嚴重影響的風險,屬于低的情況。但一旦傳入香港,該傳染病可能存在一些通過人傳人或通過動物/病媒的本地傳播風險。
一般而言,戒備應變級別所代表的情況,是指該新型傳染病在香港以外地域造成嚴重健康后果,但在香港并未出現引起任何人類感染的即時風險,具備以下情形:
●有跡象在人類群體中跨地域傳播新型傳染病;
●人群對新型傳染病自身免疫力低,而只有少量甚至沒有預防措施;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維持對此疾病作全球預警。
●就病媒傳染病而言,該病媒于本港存在,同時該傳染病一旦感染本地病媒時,就有在香港散播的風險。
10. 食衛局局長可根據漁護署署長/食環署署長及/或衛生署署長的建議,啟動或解除這個應變級別。
11. 漁護署署長/食環署署長及/或衛生署署長進行風險評估以制定建議時,會考慮第2段所述的主要因素。
嚴重應變級別
12. 嚴重應變級別指,在香港出現的新型傳染病,對人類健康造成新而嚴重影響的風險,屬于中等的情況。
一般而言,嚴重應變級別顯示,在本港出現有限度傳播,例如出現人類感染新型傳染病的零星或小規模病例群組。就人畜共患傳染病而言,當香港出現動物爆發新型傳染病,而有關動物可能與一般人群有緊密接觸,并有大量證據顯示動物傳染人類。其他情況包括,在香港有緊密的貿易及旅游往來的地區,證實出現相當的新型傳染病人類感染個案。
13.食衛局局長可根據漁護署署長/食環署署長及/或衛生署署長的建議,啟動或解除這個應變級別。
14.漁護署署長、食環署署長及衛生署署長進行風險評估以制定建議時,會考慮第2段所述的主要因素。
緊急應變級別
15.緊急應變級別指該新傳染病對香港本地社群構成的健康風險是屬于高而迫切的情況。
一般而言,指在香港,該新傳染病導致高風險的嚴重人類感染,和廣泛的嚴重感染。一般應用在當出現證據顯示有導致持續社區爆發的迫切風險時。
16. 在食衛局局長的建議下, 行政長官可啟動或指示解除緊急應變級別。衛生署署長會考慮第2段的因素,去進行風險評估,來支持食衛局局長去確立其建議。
調整應變級別
17. 新型傳染病爆發初期,有關資料往往相當有限。這種情況下,風險評估必須具有彈性,而且寧可傾向審慎。掌握更多數據后,當局便可進行較佳的風險評估,并適當調整應變級別。
1月22日,上海地鐵里,穿著漢服的女子,將口鼻捂得嚴實。澎湃新聞記者 伍惠源 圖C 指揮架構
戒備應變級別
18. 戒備應變級別啟動后,當局會設立精簡的應變指揮架構。食物及衛生局(食衛局)會統籌及策導政府的應變工作,以下所列是負責評估風險性質及級別的主要機構——
●衛生署;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
19. 如新型傳染病涉及動物/病媒,有關主要機構亦會包括——
●漁護署;
●食環署
嚴重應變級別
20. 嚴重應變級別啟動后,當局會設立督導委員會,由食衛局局長擔任主席,負責統籌及策導政府的應變工作,并由食衛局提供秘書處支持。
21. 視乎情況需要,督導委員會的核心成員可包括——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房屋署署長;
●保安局常任秘書長;
●食衛局常任秘書長(衛生);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運輸);
●食衛局常任秘書長(食物);
●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環境保護署署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秘書長;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游);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
●食衛局副局長;
●衛生署署長;
●社會福利署署長;
●漁護署署長;
●食環署署長;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
●政府新聞處處長(下稱“新聞處處長”);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下稱“民政署署長”);
●旅游事務專員;
●水務署署長;
●運輸署署長;
●路政署署長;
●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
●建筑署署長;
●渠務署署長;
●機電工程署署長;
●地政總署署長;
●香港天文臺臺長;
●政府產業署署長;
●衛生防護中心總監;
●食物安全專員;
●醫管局行政總裁。
22. 視乎情況需要,督導委員會將增選其他高級官員及非政府專家出任成員。成員可按情況派代表出席會議。
緊急應變級別
23. 緊急應變級別啟動后,督導委員會便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并由食衛局提供秘書處支持。
24. 視乎情況需要,督導委員會的核心成員可包括——
●政務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各政策局局長;
●衛生署署長;
●食環署署長;
●新聞處處長;
●民政署署長;
●衛生防護中心總監;
●醫管局行政總裁。
25. 委員會可增選其他高級官員及非政府專家出任成員。成員在必要時可派代表出席督導委員會會議。
26. 督導委員會可按情況在其下設立小組委員會,由食衛局局長擔任主席,以處理運作事宜和具體問題,以及向督導委員會作出建議。衛生署及醫管局的代表應是這些小組委員會的核心成員。食衛局局長可邀請相關政策局/部門的人員及非政府專家加入小組委員會。
D 新型傳染病爆發的應變措施
27. 政府各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應就新型傳染病訂應變計劃,確保政府和主要利益相關者界別的應變行動及基本服務能互相協調。各相關政策局及部門也應定期進行演習和修訂相關應變計劃。
衛生署會與私家醫院、專業醫療組織及其他非政府機構保持緊密聯系,以便在有需要時可動用社區資源。食衛局及衛生署亦會確保制定法例及信息傳遞機制,務求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所采取的應變行動順利執行。
28. 政府各相關政策局及部門亦應持續執行各自的預防及控制措施,例如——
●教育局會向學校發放有關預防傳染病在校園傳播的信息。
●社會福利署(社署)會向幼兒中心、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以及戒毒治療及康復中心,發放有關傳染病院舍傳播的信息。
●社署及其他非政府機構會主動接觸亟需照顧的長者和有需要的人士,協助他們改善家居生活環境及衛生情況。
●房屋署會在租住公屋大廈的公眾地方定期清潔,鼓勵居民保持良好衛生習慣,以及就衛生違例事項采取執法行動。
●勞工處會向雇主、雇員和聯會發放有關預防傳染病在工作間傳播的信息。
●運輸署會向運輸業界發放有關預防傳染病在公共交通車輛和渡輪傳播的信息。
●民政署會透過各區民政事務處的網絡,向酒店、旅舍、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及互助委員會發放有關預防傳染病措施的信息。
●食環署會進行定時巡查,確保持牌飯店經營者保持處所和設備清潔,以及在處理食物時保持衛生。食環署亦會執行衛生及食物安全方面的規定,并對造成環境衛生問題的人士,包括在公眾場所亂拋垃圾、吐痰及作出其他不合衛生行為的人士,采取執法行動。
●衛生署、食環署、民政署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會以市民大眾及特定社群為對象,舉辦健康教育活動,提供有關預防新型傳染病、個人衛生及環境衛生的健康指引。此外,亦會鼓勵市民采取預防措施,例如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包括用正確方法洗手,保持雙手清潔,并注重咳嗽禮儀,以及在有需要時速往就醫,并戴上口罩。
●康文署會向該署轄下場地例如公園、游樂場、休憩處、運動場、體育館、游泳池和泳灘等的員工發放有關預防傳播新型傳染病信息。在轄下場地加強日常清潔行動和對亂拋垃圾者進行執法行動,舉行有關防控對公共衛生有重要性的新型傳染病的巡回展。
●旅游事務署會協助向旅客和旅游業界發放有關衛生及感染控制的信息。
29. 視不同的應變級別,采取不同程度的公共衛生應變措施。一般而言,應變措施應包括以下主要范疇——
●監測;
●調查及控制措施;
●實驗室支援;
●感染控制措施;
●醫療服務;
●防疫注射及藥物;
●港口衛生措施;
●信息傳遞。
1月28日,上海寥落的菜場,菜販和一只狗。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戒備應變級別
30. 在戒備應變級別下,將采取以下應變行動——
●當無法確定傳染性病原體時,衛生署會主動與利益相關者、世衛和海外衛生當局合作,制定供本地監測使用的病例定義。
●因應有更多關于傳染性病原體的資料時,衛生署會主動與利益相關者、世衛和海外衛生當局合作,找出病原體的特征、宿主、傳染源頭以及傳播途徑等。
30.1 監測
●衛生署會就新型傳染病設立呈報準則,指定“對公共衛生有重要性的新型傳染病”為《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附表1下須呈報疾病。當傳染性病原體為已知病原體時,衛生署會指定該疾病為須呈報疾病及/或《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附表2下的表列傳染性病原體。所有醫生均須向衛生署呈報符合呈報準則的個案。
●衛生署也會——
-密切留意世衛最新發布的監測定義及/或建議,并對本港的監 測工作作出相應修訂,并向相關持份者傳達信息。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衛健委),廣東及澳門衛生當局就新型傳染病隨時交換資料。
-與世衛及其他國際衛生當局保持溝通,以監察香港境外地方有關新型傳染病的傳播及影響。
30.2 調查及控制措施
●衛生署會對新型傳染病懷疑個案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并按情況對曾接觸患者或其他有可能暴露于新型傳染病的人,進行醫學監察。
●衛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會作好準備,隨時把合適的度假營改為檢疫中心。
30.3 實驗室支援
●衛生署會——
-檢視實驗室診斷策略和提高實驗室檢測的樣本數量,包括:掌握獲得病原體檢測,確認和特征分析技術,并儲備所需試劑。
-有需要時,就新型傳染病病原體進行實驗室測試,包括:為醫院管理局及私家醫院提供加強實驗室監測。
-采用公共衛生檢測中心和醫管局化驗室網絡的診斷準則,并在有需要時把測試技術轉移醫管局。
-加強與世衛和海外相關單位聯絡,以獲取最新信息。
30.4 感染控制措施
●衛生署會——
-在教育局、社署和有關政府部門支持下,向住宿院舍、學校、相關界別和市民大眾發出指引及健康忠告。
-就新型傳染病的感染控制措施,向醫護人員提供最新信息。
-就感染控制指引及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為政府部門和其他相關界別安排簡介會。
●衛生署和醫管局會在有需要時檢討和公布加強感染控制措施。
●衛生署、社署和醫管局會按情況檢查和檢視個人防護裝備的存量。
30.5 醫療服務
●醫管局會——
-為公立醫院及診所儲備適當的藥物。-就新型傳染病及社區感染,制定臨床治理指引。
-監察每日病床住用率,檢討病床調動及遵從入院指引的情況,就縮減非緊急工作進行評估及籌劃。
30.6 防疫注射及藥物
●衛生署會在有需要時就疫苗及/或藥物的最新發展及建議,與世衛及相關專家聯絡。
30.7 港口衛生措施
●衛生署會——
-加強向旅客發布健康信息(例如機艙廣播、派發單張、于網站發布旅游健康消息以及張貼海報)。
-加強在邊境管制站的健康監測措施, 將到過受影響地區、不論有否病征的發燒入境旅客轉介到公立醫院隔離及進一步治理。
-密切留意海外的最新情況及世衛就港口衛生措施作出的建議。
-向旅游業界及邊境管制站相關人士提供最新的疾病情況資料。
1月28日,上海的商場里,人們減少了面對面的交流,卻希望得到更多信息。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30.8 信息傳遞
●衛生署會——
-讓本地相關人士(如醫生、私家醫院、中醫、學校、少數族裔等)和市民得知最新發展。
-通過新聞稿、單張、政府宣傳短片/音頻和網站等不同途徑, 向市民發放信息和提供更多健康忠告;在持續推行的健康教育活動中加入健康信息;以及在有需要時設立小型的新型傳染病感染專題網頁,上載至衛生防護中心網站,并把有關信息傳送至衛生署健康教育專線。
-與海外衛生當局和世衛保持密切聯系,以便獲取最新信息和專家意見(例如旅游忠告)。
-提供相關材料,以便醫生、牙醫、其他醫護專業人員、私家醫院和院舍,以及市民大眾,得知最新情況。
-按情況與廣東和澳門衛生當局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保持緊密接觸,以監察區內可能出現的新型傳染病個案。
-聯系醫務化驗業界,提醒他們《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 599 章)附表 2 已把新型傳染病病原體加入該附表。
●醫管局會向服務使用者宣傳健康指引。
●民政署會評估社會人士對本港情況的關注程度。
●教育局會向學校發放有關預防新型傳染病在校園傳播的信息。
●醫管局與社署會聯絡醫生及其他健康護理供應者。
30.9 如在本港的動物/病媒發現新型傳染性病原體,便會實施下列應變措施,以期監察及/或消滅中間宿主和儲存宿主——
●漁護署會——
-進行監測、實施農場和市場生物安全措施、與農場從業員、批 發商及運輸商等互通信息,制定有關藥物、個人防護裝備、訓練等。
-提醒農場從業員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及違反法例的罰則。
-按情況加強監測和監察本地動物,包括寵物店和批發/零售市場。
-按情況檢討獸醫化驗診斷策略,并提升測試能力。
-按情況對本地家禽農場嚴格執行生物安全措施。
-按情況把隔離檢疫和受影響寵物店的動物全部銷毀,并暫停從來源地輸入活生動物。
-按情況關閉和隔離受影響的寵物店及毗鄰的寵物店。
-聯絡其他照顧動物的人士(包括農場從業員、批發商及運輸商), 以及參與野生動物工作的非政府機構(例如世界自然基金會和海洋公園)。
-因應需要,通知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及駐港領事館有關本港情況;食衛局亦會通知內地當局。
●食環署會——
-按情況加強監測和監察進口食用動物。
-提高警覺,監察預防措施的推行和持續監測零售店鋪的動物,并檢視個人防護裝備的存量。
-在有關特定地點的公眾地方增加清潔和消毒次數。
●此外,如有需要,漁護署及食環署會分別對寵物和活生動物聯合采取入口管制行動:
-監察在動物間的新型傳染病爆發。
-聯絡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或受影響國家的動物衛生當局,以確定最新的監測及流行病學資料。
-暫停從動物間爆發新型傳染病爆發的地方輸入活生動物及/或動物肉類/產品。
-提醒所有禽畜飼養人士及零售商(按情況同時提醒寵物零售商),一旦發現動物染病及死亡,立即呈報,以便當局派員收集和進行化驗。
-檢查及檢討銷毀行動所需個人防護裝備的存量。
-根據區域管制政策,暫停從內地輸入活生動物及相關肉類/產品。
-通過傳媒提醒市民關于適當的傳病媒介控制/防治蟲鼠措施,以及避免接觸野生動物糞便。
-康文署會加強防范措施,確保所飼養的動物健康。
●除上述行動外,一旦證實在自然環境中出現新型傳染病,漁護署以及康文署亦會采取以下措施——
-在發現受新型傳染病感染野生動物的地點,加強對野生動物的監察和監測。
-按照現行程序,在有需要時關閉和隔離受感染范圍。
-通過傳媒提醒市民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及其排泄物。
●漁護署,食環署及康文署在咨詢衛生署后,會因應受影響動物的種類及當前情況,考慮采取適當的措施。
●當證實香港境內的動物有新型傳染病病原體時,衛生署會追查 曾接觸過證實帶有病原體而染病或死亡動物的人士,對接觸者進行醫學監察,并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考慮對曾直接接觸染 病或死亡動物的無病征人士,提供接觸后抗病毒藥物治療(如適用)及進行營地隔離。
嚴重應變級別
31. 處于嚴重應變級別時,會進行下列應變工作——
31.1 監測
●衛生署會——
-根據《國際衛生條例 (2005)》的規定,向世衛通報任何在香港出現的個案。
-與醫管局啟動就新型傳染病而設的電子平臺 (如有),確保適時監察感染個案及與患者 有接觸的人。
-必要時與醫管局的信息科技團隊聯絡更新信息系統應用于新型傳染病感染。
-與醫管局合作,檢討監測準則。
-進一步加強監測工作,包括在公立及私家醫院對新型病原體感染,實施零通報報制度[根據世衛建議的監測標準,零通報報指“各級指定通報地點應按指明頻率(例如每星期或每月)作出通報,即使零個案亦然”]。
-與私家醫院聯絡,加強監測和報告有關新型病原體的情況,并根據衛生防護中心的指引,就感染控制提供意見。
-密切監察世衛的風險評估和建議,以及在海外人與人之間持續傳播的可能性的情況。
31.2 調查及控制措施
●衛生署會——
-聯同醫院,對符合監測個案定義的職員或病人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及接觸者追蹤工作。
-對與確診新型傳染病個案有接觸的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監察及/或檢疫, 其他接觸者進行醫學監察。
-如有需要,與警方聯絡,以準備啟動“重大事件調查及災難支援工作系統”。
-必要時尋求世衛的意見,并聯同本地學者進行特定研究。
-與食環署在患者所居住的大廈進行消毒。
-必要時啟動跨部門應變小組,進行大廈環境調查。
-如有作出把指定的度假營改為檢疫中心的決定,就立即與康文署聯絡,成立營地隔離專責小組,以支持檢疫中心的運作,并整理接受檢疫人士的相關統計數字。
●民政署會按情況與衛生署及社署合作/協調,協助實施隔離檢疫/緩解措施。
●相關政策局/部門向前線人員發布信息,并按情況適當啟動各 自的部門應變計劃(例如充足的物資供應)。
31.3 實驗室支援
●衛生署會:
– 檢討實驗室測試策略,使實驗室更有效及適時地對新型傳染病 感染懷疑個案進行診斷。
– 與公共衛生檢測中心和醫管局實驗室網絡聯絡檢視診斷條件, 并與醫管局分享技術。
– 按需要進行對新型傳染病的血清測試(如適合)。
– 對新型傳染病分離株/陽性樣本進行病原特征分析。
– 保持公共衛生檢測中心和醫管局實驗室網絡就診斷準則的聯系, 并與醫管局分享技術。
– 按情況與世衛及海外當局聯系,就診斷方面的新發展進行進一步分析及商議。
●衛生署和醫管局會提升實驗室檢測的能力,以協助診斷工作。
31.4 感染控制措施
●衛生署和醫管局會——
– 檢視個人防護裝備的存量。
– 根據有關新型傳染病傳播途徑的最新知識,加強及╱或檢討感染控制措施。
●醫管局會檢討轄下醫院的探病政策。
31.5 醫療服務
●醫管局會——
– 考慮設立指定診所和制定分流程序,以便在基層護理層面把有相關征狀的患者分流。
– 在指定醫院隔離和治理確診個案。
– 更新/修訂各醫療專科的臨床管理指引和相關的入院準則,如有需要,進一步縮減非迫切和非緊急服務。
– 向私營機構提供最新情況的資料,并開始與私家醫院商討病人轉院╱轉移事宜。
31.6 防疫注射和藥物
●衛生署會就疫苗及/或藥物的使用的最新發展及建議,與世衛和相關專家聯絡。
31.7 港口衛生措施
●衛生署會——
– 根據世衛的最新指引/建議,檢討和修改現有的港口衛生措施,如有需要,制定法例。
– 協助檢索航空公司的旅客艙單,以便追查在航班上與患者有接觸的人。
– 密切留意世衛就港口衛生措施發出的最新建議,包括防止患者離開香港的措施。
31.8 信息傳遞
●如有需要,衛生署會啟動相關中心(如緊急應變中心、疫情信息中心和緊急熱線中心),提供信息、監察和應變服務。
●如有需要,醫管局會啟動重大事故控制中心,提供信息、監察和應變服務。
●衛生署會與醫院、公私營醫療專業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保持溝通,并向他們發放消息。
●加強與公眾溝通——
– 因應需要,衛生署及民政署會設立電話熱線。
– 食衛局及衛生署會為傳媒及立法會議員定期舉行簡報會。
– 民政署會通過各區民政事務處的網絡,協助向公眾發放消息。
●衛生署亦會——
– 聯同醫管局,教育公眾使用個人防護裝備和遵行防范感染守則。
– 聯同民政署,監察社會人士的反應和所關注的事項。
– 向領事館人員和相關行業人士簡報本港情況。
– 就本港情況,與世衛、內地機關(如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及海關總署)、澳門和其他衛生當局聯絡。
– 就國際間有關發出旅游忠告的做法,與世衛聯絡,并保持警覺,留意可能出現的旅游警告。
– 游客如在本港成為懷疑/確診個案,即通知所屬領事館。
– 就全球及本港情況,向公眾及傳媒提供最新信息。 – 更新指引,并為社會各界(如區議會)安排簡介會及社區教育活動。 – 更新衛生署健康教育專線有關新型傳染病的信息(28330111)。
31.9 就人畜共患傳染病而言,當香港出現動物爆發新型傳染病,而有關動物可能與一般人口有緊密接觸,并有大量證據顯示動物傳染人類時,當局會就致病動物,實施下列應變措施——
●漁護署會——
– 加強監察和監測寵物店。
– 聯同康文署加強監察和監測休憩公園的野生動物,并加強監察和監測野生動物公園的動物。
– 按情況監察曾接觸受感染動物或人類患者的寵物,并提供相關建議。
– 有需要時監察本地農場。
– 暫停發出非食用致病動物輸出香港的健康證書。
– 按情況暫停從源頭國家輸入致病動物。
– 按情況提升漁護署的診斷能力。
●食環署會——
– 暫停輸入所有活生動物。
– 加強監察和監測活生動物零售店鋪。
– 加強清洗活生動物巿場。
●漁護署及食環署會——
– 聯絡其他照顧動物的人士(包括零售商及批發商),以及參與野生動物工作的非政府機構(例如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及海洋公園)。
– 必要時,通知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及駐港領事館,并向立法會議員、市民、傳媒及相關行業人士簡報本港情況。
●當食衛局常任秘書長(食物)啟動銷毀香港活家禽行動(司晨行動)的命令時,漁護署會銷毀農場及批發市場的動物,而食環署會銷毀零售店鋪的動物。衛生署、香港警務處、環境保護署及其他有關部門亦會協助執行司晨行動。醫管局可為有病征的工作人員或接觸者提供治療。
●漁護署及食環署在咨詢衛生署后,會因應受影響動物的種類及當前情況,考慮采取適當的措施包括銷毀行動。
●衛生署會——
– 在醫管局協助下,監察在工作時與活生動物有緊密接觸的人的入院情況。
– 對在受影響農場工作與活生動物有緊密接觸的工作人員進行監測。
– 考慮對在工作時與活生動物有緊密接觸的人,進行血清現患率研究(如可提供)。
– 監察動物銷毀人員的健康狀況。
– 向動物銷毀人員提供抗病毒治療(如有接觸后藥物預防)。
– 設立電話熱線,解答在工作時與活生動物有緊密接觸的人及動 物銷毀人員的查詢。
– 通知世衛、內地當局(例如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及海關總署)、 其他衛生當局,以及醫療專業人員和醫護人員有關本港動物受感染的最新情況。
●社署會向有需要人士提供紓困援助、輔導服務和臨時居所。
緊急應變級別
32. 處于緊急應變級別時,亦會進行下列應變工作——
32.1 監測
●衛生署會——
– 監察衛生防護中心轄下公共衛生化驗服務處每日檢測出的新型傳染病病源體數目。
– 聯同醫管局,監察每日因相關病征而前往各醫院急癥室求診和入院人數。
– 聯同醫管局,參考世衛的最新建議調整監測機制。
– 聯同醫管局,監察每日因新型傳染病感染入院人數。
32.2 調查及控制措施
●衛生署會——
– 按情況與世衛及有關專家共同評估疾病蔓延的狀況,以及演變為大流行的可能性。
– 進行流行病學研究,探究社區的感染源頭及傳播。任何懷疑社區源頭均會加以全面調查。
– 在有需要時,就推行加強措施的合法當局,以及取得公共衛生緊急事態權力以便執行控制措施等事宜,征詢律政司的意見。
– 利用「重大事件調查及災難支持工作系統」收集流行病學數據。
– 在懷疑環境因素于傳播疾病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的情況下,與相關各方緊密聯絡,考慮須否把受影響處所的住客撤離至檢疫中心。如作出該項決定,即與有關部門作出相應安排。
– 食衛局及衛生署會按情況制定法例,以便執行控制措施。
32.3 實驗室支援
●衛生署會——
– 在適當的范圍下進行病毒檢測和特征分析。
– 在適當情況下,進行抗病毒藥物耐藥性和疫苗免疫功效研究。
32.4 感染控制措施
●醫管局會動用個人防護裝備儲備。
32.5 醫療服務
醫管局會——
– 準備增加隔離病床數目,并提升治理確診及疑似個案能力。
– 密切監察全港公立醫院服務的使用情況,并再行重組或減少非迫切服務,以應付因新型傳染病而驟增的工作量。
– 動用療養院/療養病房,以提升處理急癥的能力。
– 檢討和公布有關診斷、治療及入院準則的最新指引及程序。
●如有需要,衛生署和醫管局會聯同學術界、私營機構和國際組織,檢討和更新研究計劃的規約。
●衛生署和醫管局會重訂非迫切及非必要服務的優先次序。
32.6 防疫注射和藥物
●衛生署會就疫苗及/或藥物的使用的最新發展及建議,與世衛和相關專家聯絡。
32.7 港口衛生措施
●衛生署會——
– 在符合世衛建議的情況下加強各口岸監測,對出境旅客進行體溫檢查,以防疾病經國際旅游而帶離香港。
32.8 信息傳遞
●衛生署會——
– 每日提供有關疫情發展及政府應變計劃和行動的最新資料。
– 加強教育公眾使用個人防護裝備及遵行防范感染守則。
– 教育公眾自行對待相關征狀的常識,以及應在何時和往何處尋求治療。
– 就可能針對香港發出的旅游警告與世衛聯絡。
– 準備材料,以便就須采取的額外預防措施,提供明確指引,并將這些措施通知醫生、牙醫、其他醫護專業人員、私家醫院、院舍、旅行社及公眾。
– 向其他政府部門提供最新的情況。
– 動員社區非政府機構和專業團體參與,成為風險傳達與健康教育方面的合作伙伴。
●醫管局會與私營醫護界別密切溝通,分享專業知識及分擔工作量。
●食衛局會協助策導及推行政府的綜合公關策略。
1月28日,上海思南公館的保安。澎湃新聞記者 周平浪 圖32.9 其他措施
●衛生署、教育局及康文署會評估是否需要停課、關閉公眾場所、停止公眾集會,以及減少非必要的活動和服務。
●食環署會就六個火葬場全日24小時運作做好準備。
●食衛局會促請所有政府機構根據各自制定的應變計劃,執行應變工作。
33. 當局會檢討緊急應變級別所采取的行動,并按情況修訂策略,確保以最具效率的方式運用醫療資源。
當情況演變成瘟疫,出現多宗社區爆發,以及人口中受感染比率偏高時,控疫策略未必能繼續有效阻止疾病蔓延。
屆時可能出現極高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對醫護系統造成沉重負擔,不勝負荷;醫療物資供應短缺;全港的基礎設施(包括運輸、公用事業、商業及公眾保安等)陷于混亂。
在此階段實施的緊急應變措施,目的在于推遲疫情,盡量減少人命損失,務求爭取時間,生產有效對抗新型傳染病的疫苗(即緩疫階段)。具體而言,當局的監測工作會收緊至基本元素;縮減甚至全面取消個案調查及檢疫措施;不須再對所有呈現新型傳染病癥狀的病人進行確定測試;而實驗室特征分析只對選定個案進行。
食物及衛生局
衛生署
衛生防護中心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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