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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卡公司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罰沒88萬元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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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開出十張罰單,多家銀行和支付機構受罰。其中,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8.114562萬元,處罰款60萬元,合計罰沒人民幣88.11萬元。
杭州市民卡是由政府授權發放給杭州市民,用于辦理個人社會事務和享受公共服務的IC卡。通過市民卡,市民可以方便快捷地辦理個人相關事務、享受各類公共服務和便民服務。杭州市民卡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30日,注冊資本為1.3億元人民幣,于2013年1月6日獲得支付牌照,在人行準許下,在浙江省范圍內開展預付卡與受理業務以及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業務,并在2018年1月6日順利完成續展。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通過“天眼查”發現,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為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00%;第二大股東為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24.50%;第三大股東為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50%。
這并非杭州市民卡公司第一次被央行處罰。處罰記錄顯示,2018年2月24日,杭州市民卡公司因未按規定存放和使用客戶備付金、未按規定保管相關資料,被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分別罰款3萬元、1萬元。
此次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處罰金額最高的是深圳瑞銀信浙江分公司,該公司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沒收違法所得502.77萬元,并處罰款499.46萬元,共計罰沒款1002.23萬元。
責任編輯:謝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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