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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4年欠50萬,離婚后要前妻賣房還債被拒,男子縱火燒房
黎某被抓已經一年多時間,其父黎大爺至今仍會偶爾接到催債人的電話,他也是在兒子被抓后,才得知兒子在外欠了50余萬的高利貸。
在80多歲的黎大爺心中,兒子黎某很“傻”。從兒子欠高利貸,到放火燒了房屋后被抓,他和老伴兒都認為是兒子這段失敗的婚姻所致。
從兒子結婚到離婚4年時間,兒子欠了50多萬高利貸,離婚時房屋歸女方。在高利貸的逼迫下,黎某要求前妻賣房還債被拒絕,竟在房屋內倒了兩桶汽油并點燃,而后房屋起火燃燒,黎某也被燒傷。而在房屋被燒后,門上還有人噴大字“欠債還錢”……
近日,四川綿陽高新區法院以放火罪判處黎某有期徒刑4年3個月。黎某家屬不服,已提起上訴。
【房屋被燒】
大門上還被人噴大字“欠債還錢”
雖然距離火災已經一年多時間,但四川綿陽高新區某小區的居民仍然記憶猶新。
劉某某是該小區5棟21樓的住戶,她介紹,2018年7月21日晚上8時左右,當時她剛下班不久,突然聽到鄰居們在喊著火了,她也緊接著打開房門,乘坐電梯下了樓。
“當時煙霧很大,現在想來還很后怕,我不該乘坐電梯。到樓下后,才聽說是14樓一住戶家起火。”劉某某說,后來,物業、消防等及時進行救援滅火。
事發小區 紅星新聞 圖陳大爺居住在起火的樓層,不過事發時他們并不在家,事發幾天后他們才回到家中。陳大爺介紹,當時他們發現鄰居家的房門已經漆黑,而且被燒得完全變形。
“大門上寫了幾個字‘欠債還錢’,不知道是不是仇家來燒的房子。”陳大爺說,因為他們也是偶爾居住,因此對周圍鄰居并不熟悉。
2019年12月31日,綿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永興派出所民警告訴紅星新聞,起火房屋的門上確實被噴了“欠債還錢”四個字,而且還是火災發生后被噴上的。經民警后續調查了解,是要賬的人員噴上去的。
【人為縱火】
被燒傷住院數月 曾留言讓姐姐照顧好父母
火災發生后,消防部門對火災現場進行勘驗,發現著有火點及現場有塑料小桶有濃烈的汽油味,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辦案民警經過調查,發現房屋涉嫌人為放火,嫌疑人為黎某,而房屋的所有權為其前妻廈某某,兩人在離婚時約定房屋為廈某某所有。
“我把房子燒了,我也活不了,你照顧好父母,對不起……”在綿陽高新區法院近日作出的一審判決書上,黎某的姐姐證實事發前接到了黎某電話,隨即從三臺趕往綿陽。路上得知黎某被燒傷,在醫院接受治療。
案發后,黎某在醫院住院治療,2018年11月12日自行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歸案后,黎某陳述并非故意放火,系吸煙時意外引發火災。2018年11月12日,黎某被綿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拘留,于2018年11月22日被該局逮捕。
2019年12月30日,黎某的母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黎某被燒傷住院,時間長達幾個月,由于他們老兩口已經80多歲,主要是黎某的姐姐和朋友在醫院照顧。
“黎某為中度燒傷,其中一只手現在還沒有痊愈。后來,黎某主動到派出所接受調查。”黎某的母親說。
不過,判決書上顯示,雖然黎某在案發后主動歸案,但在歸案后,未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認定為自首。
【為何燒房】
欠50多萬高利貸,希望前妻賣房還債被拒
判決書上顯示,黎某和廈某某于2017年7月11日在游仙區民政部門登記離婚,離婚協議約定位于綿陽高新區永興鎮某小區的一套房屋歸廈某某所有。后黎某因債務壓力,希望前妻廈某某變賣該房屋用于歸還債務,但因房屋變賣未能與廈某某達成一致意見,黎某多次微信、短信、電話揚言同歸于盡,遂產生放火燒房的念頭。
2018年7月21日晚20時許,黎某在房屋內,將事先準備好的兩桶汽油傾倒于屋內,再次要求廈某某見面未果,遂點燃汽油,引致全屋燃燒,火勢迅速蔓延至戶外。廈某某得知家中起火后報警。在此過程中,黎某受傷,屋內大部分財產損毀。
廈某某在接受調查時稱,兩人離婚后房屋歸她所有,但黎某尚未搬走。因黎某在外有五六十萬的高利貸,要求賣房屋歸還債務,期間并以尋死、燒房進行威脅。2018年7月21日下午,黎某微信視頻威脅要用兩個油壺的汽油燒房,并說看了他的父母后,再回來燒。廈某某以為不是汽油,勸其不要做傻事。
2019年12月30日,黎某的父母證實,他們在事發后,得知黎某在外欠了50余萬高利貸。而他們在黎某被抓后,也經常接到一些高利貸公司的催債電話,至今仍不時有催債電話打來。
近日,綿陽高新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黎某辯稱,當時在房屋內倒了兩桶汽油后,等廈某某回微信,聞到汽油味,就打開房屋窗戶、大門通風,看到門口鞋柜上有香煙,在用打火機點火吸煙時意外引發燃燒,自己被燒傷,但并非故意放火。
不過,法院經過調查,并未采信黎某的說法。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黎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判決后,黎某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訴。
【為何欠債】
父母稱是失敗婚姻所致,雙方都是再婚
黎某的父母均已80多歲,都是退休人員,黎某也是某煙草公司綿陽卷煙廠的職工。對于黎某為何欠如此多的高利貸,黎某的父母稱,黎某很“傻”,都是這一次失敗的婚姻所致。
黎某的父母介紹,2012年,通過朋友介紹,黎某和廈某某認識,2013年領取結婚證。兩人都屬于二婚,黎某比廈某某大10歲左右,當時廈某某還帶了一個孩子。
“通過多年來的觀察,我發現他們根本就沒有感情,而是互相利用。兒子看到廈某某做一些工程,自己能一起賺錢,廈某某看到兒子有穩定的工作,父母也不需要他們負擔,所以他們兩人就走在了一起。”黎某的父親說,不過,兩人經常為了錢而爭吵。
黎某的父母介紹,在結婚前,廈某某以做生意為由,讓黎某拿了15萬元,這筆錢還是他們老兩口支持的。不過,后面并沒有做生意,但錢已在廈某某賬戶。后來結婚買房,就是從廈某某的銀行卡刷的首付12萬左右,每個月按揭則是黎某的公積金。后來結婚后,他們老兩口又拿了7萬元給廈某某,房屋裝修可能就是這些錢。
“兒子很‘傻’,我們也是為了兒子有一個家,所以當時給這22萬時,并沒有讓廈某某出具借條,現在我們也沒有證據。”黎某的母親說,后來,黎某有時會為了每個月的按揭款向他們要錢,他們也會幾千幾千的給。
在黎某的父母心中,他們希望黎某結婚后,兩人能一起過日子,也希望能有一個孫子,但一直未能如愿。而他們也對兒子有些失望,經常交一些酒肉朋友。不過,兒子在外欠高利貸的事情,也是出事后老兩口才知道。
“兒子離婚前,他們在廣安有一個工程,兒子還貸款投錢。離婚時,他們兩人約定,房屋歸廈某某所有,廣安的工程一切收益歸黎某。不過,后來那個工程并沒有掙到錢,反而是黎某欠了很多高利貸。”黎某的父親說。
對于黎某父母的說法,紅星新聞記者連日來多次電話聯系廈某某,但一直無法接通。(文中人物系化名)
(原題為:《結婚4年欠50萬高利貸!離婚后要前妻賣房還債被拒,男子縱火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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