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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陽臨湘:為什么對6名代考大學生不起訴?
“這份不起訴決定書對我而言,除了對犯錯的悔恨,更是對檢察機關的感恩和嶄新未來的向往。”12月18日,湖南省臨湘市檢察院來到當地某職業學院送達絕對不起訴決定書,一直處于忐忑不安的學生小輝(文中涉案當事人均為化名)心中的石頭終于落了地,他當場泣不成聲。
今年10月26日,在臨湘市一所中學舉行的成人高考某考室內,監考老師發現考生“呂某”的長相、攜帶的身份證照片與準考證上照片有較大差異,存在代替考試嫌疑。考試結束后,巡考人員將該考生帶到辦公室詢問情況,該考生小田很快承認代替“呂某”參加考試的事實,巡考人員隨即報警。根據小田的交代,民警隨后又在校門口抓獲了包括小輝在內的另外6名替考的學生(其中1人因未滿16周歲,接受調查后被釋放)。10月28日,本次替考的組織者楊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將該案移送至臨湘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過調查核實,該案6名替考人員皆為在校大學生,均在10月25日前通過貼吧、QQ兼職群了解到楊某發布的替考消息后,加入楊某所建的微信群,同意以每天200元的報酬代替他人參加成人高考。10月26日,這些學生考完第一場后即被公安機關抓獲。
“懇請檢察官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以后我一定遵紀守法!”“我現在感受到了違法犯罪帶來的嚴重后果,請給我個機會,讓我不要帶著污點過一輩子。”……審查時,這些真誠懇切的悔過書引起了承辦檢察官的注意。
為更好了解案情,該院公訴科前往6名涉案大學生學校進行了調查走訪。“其實這些學生在校表現和學習成績都不錯,有的還是學生干部,也有人經常獲得獎學金。”其中,承辦人對小輝印象尤為深刻:小輝的父親過世,母親又因生病需長期治療,但是生活的擔子沒有壓垮他。在校期間,他不僅學習成績優秀,積極參與班集體各項活動,為了減輕家庭負擔,他還利用課余時間做了各種兼職,老師和同學提到他都稱贊其非常樂觀堅強。“我們錯在不懂法,又抱有僥幸心理。”事后,另一涉案大學生小利回憶道,考前曾有人在群里發了消息稱成人高考嚴禁出現替考、代考狀況,但是組織者楊某謊稱都安排好了的,不會被抓,被抓也沒關系。自己于是信以為真,沒有考慮后果就去參加替考了。誰知道,隨之而來的便是“追究刑責”“失去自由”“檔案污點”……這些極有可能造成一生陰影的沉重字眼。
了解情況后,如何處理又成了一個難題。根據刑法規定,六人行為已經符合代替考試罪的犯罪構成,到底適用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對其相對不起訴?還是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以犯罪論處,對其絕對不起訴?科室的案件討論上形成了兩種意見。
兩種意見,對于6名大學生來說,關系到兩種不同的人生,也關系到6名學生背后的6個家庭。
“法律的目的本也不是懲罰人,而是引導人。刑事司法中既要'雷霆萬鈞',也要'春風化雨'。”案件被提交至該院檢察委員會研究,所有委員一致同意,6名大學生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且屬于初犯、偶犯,可適用寬嚴相濟的法律原則,不以犯罪論處。于是,從學生成長和前程的角度出發,該院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作出絕對不起訴決定,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看到孩子們松了口氣的表情,我也覺得心里輕快不少,但愿他們在這次的錯誤中吸取教訓,今后能走好自己的人生路,邁開大步奔向錦繡前程。”該院副檢察長胡超感慨道。
(原題為:《岳陽臨湘:為什么對6名代考大學生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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