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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吉殺妻騙保案今日宣判,受害人家屬帶女兒照片赴泰見證判決
北京頭條客戶端12月24日消息,泰國當地時間12月24日10時,案發已423天的普吉島殺妻騙保案,在經歷了3輪開庭、9次庭審、1次延期宣判后,將最終宣判。
泰國時間12月24日9時許,北京青年報記者聯系到小潔的父親張仁儉,他表示自己和小潔的母親都于24日當天凌晨抵達了普吉島參加當天的審判。“這次就我和小潔母親來了,我們還帶著小潔的照片,希望她可以見證判決結果。我們的要求還是死刑,如果判決結果不盡如人意,我們會重新考慮對策。”張仁儉表示,被告張某凡的家屬,也就是自己的親家應該也已經到達普吉島。“他們之前庭審的時候也會來普吉島,就是不露面。”
張仁儉夫妻的泰方代理律師助理章紅媛表示,若對法院的量刑不滿,檢方、受害人家屬和被告都可以上訴,但只是文字上訴,不再開庭,案件將由專門的上訴法院和法官來審理。
2018年10月底,29歲的天津女子小潔在泰國普吉島一酒店泳池里被發現死亡,隨后與其同住的丈夫張某凡被泰國警方認定為兇嫌。案發后,小潔家屬在兩人家中發現多張保險單,總保額疑達3000萬元人民幣。案發后,張某凡被泰國普吉島卡馬拉警局控制,并向警方承認了在酒店泳池內將妻子殺害的事實。2018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也已對張某凡涉嫌保險詐騙立案偵查。
2018年12月26日,根據證人口供記錄和相關證據,泰國警方最終以泰國刑法第289(4、5)蓄意謀殺、殘忍傷害他人致死罪狀正式控告該案嫌疑犯張某凡,泰國刑法289條為死刑判決。2019年1月24日,泰國檢方以泰國刑法289條中的蓄意謀殺罪向泰國法院起訴了嫌疑犯張某凡。除了普吉當地警方和檢方的調查,天津警方也提供了國內調查結果,包括紙質和電子保單復印件共計11份、偽造收入證明、保險單上受害人簽字法律鑒定報告以及福建一個網紅給天津警方的口供記錄,該口供記錄顯示被告打賞她的金額高達40多萬元。
此前,該案已經進行了三輪開庭,第一輪開庭為7月5日、9日、10日、11日和12日共5天,第二輪開庭為8月8日、9日和13日共3天,但是8天的庭審并未完成所有的審理內容,所以經法院院長同意又增加了9月3日1天庭審時間。三輪庭審中,檢方的證人包括普吉警方、酒店工作人員、法醫和小潔的父母及三叔全部出庭作證,回答被告律師、檢察官和受害人小潔父母代理律師的提問,被告張某凡也完成了自我陳述和回答提問環節。
11月8日,原定于泰國當地時間10時宣判的天津男子普吉島殺妻案未能按時宣判。法官告訴控辯雙方,由于案情重大,證據文件很多,法官需要更多一些時間研究,并且該案判決必須交給泰國南部法院管理辦公室核審。最終該案宣判時間延期至泰國當地時間2019年12月24日10時。
(原題為《普吉殺妻騙保案今日宣判 受害人家屬帶女兒照片赴泰見證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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