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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沂通報“改制企業之死”:行政違法絕不姑息,嚴肅追責
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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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刊發《山東一改制企業之死:工商違法拒發執照,當事人索賠七千余萬》一文引發社會關注。
12月19日上午,山東省臨沂市河東區委宣傳部在其公眾號“臨沂河東”上對上述報道發布通報稱,“針對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違法行為,將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絕不姑息。”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02年,按照當時國家政策要求,身為集體企業的山東省臨沂市芝麻墩鎮福利酒精廠改制為私營企業。臨沂市河東區工商局將原酒精廠注銷,但卻不為改制后的企業辦理營業執照,理由是企業未提交“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
多次申請營業執照未果,這家擁有著上百名員工的改制企業成了“黑戶”,停產、停工,投入數千萬元的機器腐蝕、生銹。此前每年納稅數百萬的企業,調頭走向死亡。
2005年,企業負責人馬春亮將臨沂市河東區工商局告上法院。歷經河東區法院、臨沂市中院、山東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的8年審理后,法院最終認定:河東區工商局不予辦理營業執照行為違法。
1998年,河東區酒精廠廠長馬春亮當選河東區第15屆區人大代表,2003年再次當選。河東區委宣傳部發布的情況通報中介紹,河東區對此(報道)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河東區福利酒精廠訴原臨沂市工商局河東分局不履行頒發營業執照法定職責及行政賠償案件進行調查核實。
通報中還介紹,經查,河東區福利酒精廠訴原臨沂市工商局河東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一案,法院于2013年認定原臨沂市工商局河東分局不給予河東區福利酒精廠頒發營業執照行政行為違法。因在行政賠償數額方面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河東區福利酒精廠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現案件正在二審程序中,“下一步將根據法院審判結果依法依規辦理。”
“針對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違法行為,將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絕不姑息。”通報中表示。
責任編輯:姚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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