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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營報告 | 駕校師生關系中的“權利游戲”
八月的炎炎烈日下,白牛鎮停車場邊的空地上聚集著三五個人,有男有女,年齡不一。他們的眼光都齊齊投向停車場上正在緩慢行駛的一輛白色轎車。正駕駛位上的人身體繃直,雙手緊握方向盤,聚精會神地看著前方;副駕駛位上的則身體側臥,一條手臂搭在車窗的窗框上,另一只手時不時地扶一下方向盤。
這是停車場最常見的一個場景——駕校科目二的教學。
白牛鎮位于云南省項雌州南瘠縣,從鎮里去到外界,有三種方式:坐班車、坐火車和私家車。由于當地公共交通不便,私家車自然成了出行的首選,于是,一批白牛鎮的中青年人開始學起了車。一進鎮子,就能看到一排私家車整整齊齊地碼在入口窄窄的街上。時不時還會有人問你,坐不坐車。
通往白牛鎮停車場的小路上停滿了私家車。文中圖片均由作者提供從2010年開始,當地駕校陸續進駐白牛鎮進行招生。因為白牛鎮場地條件有限,駕駛培訓全程只有科目二的教學和科目三的部分教學在白牛鎮的停車場開展,要想完成駕駛培訓的全流程,需要輾轉五個地方。
白牛鎮學車流程及相應地點圖。而在時間上,按照交通管理局的要求,每個科目通過后要間隔至少十天才可預約下一門考試。因此,即使是最快的考試流程,學員也要和教練不間斷地接觸45天。如果學員學的慢一些的話,學幾個月,幾年的都有,也就是說,在從報名到拿到駕照的過程中,學員需要跟教練進行較為長期的接觸和交流。
駕校科目教學場景中有哪些角色?這些角色之間形成了怎樣的關系?這種關系受到何種因素的影響?帶著這些問題,我在2019年青年社會領袖田野營期間踏入了白牛鎮的停車場。
駕考制度規訓下的順從
豐教練是駕校派駐在白牛鎮的常駐教練,主要負責在白牛鎮以及白牛鎮管轄的村子進行招生和科目二、科目三的教學。科目二、三的基本教學模式是先由教練進行示范操作,學員模仿。然后由學員自行操作,教練在一旁糾正并給予指導。同時教練將駕駛考試的要點打印在紙上,學員要大致背誦考試要點。
南瘠縣駕校科目二的練習地點。在十分鐘左右的練車時間里,教練重復最多的口令就是“走”和“回輪”。幾乎每過一分鐘,教練就要重復一遍“走”,每到一個需要調整方向盤的環節,教練就要重復一次“回輪”。而每次科目三大概有5-6名學員,每名學員每天要重復5-8次練習,連續進行3-4天。
教練一天要重復超過一百次的“走”、“回輪”。學員在記憶教練指令的時候,也在讓身體去記憶每一個操作,每一次加減檔。順從體現在教練的每一次糾正,學員的每一個操作中。
在學員和教練發生一些小沖突時,順從又體現在了沖突的解決結果中。比如在科目三的變更車道操作中,教練要求學員在進行操作前大聲數出:一、二、三、四,四個數字,以保證在前后操作之間有一段間隔時間。大部分學員會按照教練的指導操作,但胖胖卻總是以自己心里數了為理由,不數出聲。在一次練習中,胖胖和豐教練發生了如下對話:
豐教練:“你剛才數了嗎?!”
胖胖:“我在心里數了。”
豐教練:“你要數出聲!”
胖胖沉默。在之后一次練習時,他用很小的聲音,好像自言自語一樣,數了四個數字。胖胖最終選擇了服從教練的指令。
學員為什么會順從教練的指令?“恐嚇”、“惡語”、“訓斥”并不能完全解釋學員的順從。教練的恐嚇和惡語不僅違反駕校的教練管理條例,也被學員視為對自己的不尊重。持續使用恐嚇和惡語必然引發學員的反抗。
事實上,學生們順從的對象并非教練,他們順從的是駕考制度。以上兩個片段說明駕駛知識的教與學構成了教學過程的核心。而駕駛知識又是被駕駛證考試所規定好的。如果要得到駕照,學員就必須按照駕考的要求展示自己的駕駛知識。考核和審查制度的存在一方面異化了學習過程,使得學車不再是為了掌握駕駛技術,而是要通過考核。
另一方面,考評成為了學習的核心和目的。教學過程根本上無關乎創造,而只是某種被固定了的知識的傳遞。因為在學車過程中,教練所教授的駕駛知識才是 “正確的知識”。如果不能習得“正確的駕駛知識”,就不能通過駕考,也不能合法開車上路。因此,學員對教練的順從實質上是對駕考制度邏輯的順從,是駕考制度規訓的結果。
“為考試而學習”中的緊張感
緊張是學車過程中一種經常出現的情緒。學員之間討論的內容大多圍繞在如何緩解緊張。強子曾對我說:“我覺得我自己一個人在車上時練得不錯,但是教練上車坐在旁邊就緊張了。我都不會換擋了。”這提示我去尋找教練的教學與學生緊張情緒之間的聯系。
當我問軍,教練坐在旁邊是什么感覺時,軍對我說:“教練在科三練項目的時候特別兇。練科二的時候還好,‘跑路’(注:指公路駕駛聯系)的時候也不兇。但科三練項目那兩天我們話都不敢說。如果前面教過的做錯了就會說,‘是不是沒有腦子,我才教過的。’如果順序錯了,(教練)就看著你,話也不說。”
軍的回答說明教練的恐嚇和訓斥好像是學員的一個緊張來源。因為擔心錯誤操作引來教練的訓斥,學員一上車身體就會進入緊張模式。但麗的回答提供了不同于軍的另一種解釋。
麗說:“我不害怕教練,害怕他干嘛,教練坐在旁邊還安全呢。我主要是害怕開車出危險,教練有什么好怕的。”
奇怪的是,在車里感到緊張的不只有學員,豐教練也不只一次提到過他在駕駛培訓中的緊張。豐教練說:“學員開車的時候,我比學員更緊張。在剛上班的時候,我坐在車里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害怕出事情。回家之后坐在沙發上,3分鐘就睡著了。之前有駕校就出過事故,學員開車撞上了前面的大貨車,教練當場就死了。”
不同于畏懼、害怕的情感,緊張是一種對可能出現的失敗結果的擔憂。駕駛因為關涉生命而格外特別。駕駛的失誤直接關聯到死亡。出于對駕駛失誤可能帶來死亡的擔憂,無論是教練還是學員都無法抵抗緊張情緒的侵襲。而這種緊張情緒在考試當天達到頂峰。
科目三練習的公路。在科目三的考試現場,不斷有學員說:“快到我了,怎么辦,我好緊張啊。”而教練看似放松地坐在一邊觀摩學員考試,但在學員第一次沒考過后第一句安慰就是:“沒事,別緊張,還有一次機會。”教練不斷相互摩擦的雙手,繃緊的身體和一直盯著考試車的目光都透露出他對學員考試的關注。
豐教練曾提到,“教練都是開保底工資,最后實際開多少錢,都要按學員的考試通過率來算,學員少的時候才開1000多塊。”教練同學員一樣,也被考試制度“觀察”并“評估”著。考試合格是知識從教練順利流向學生的證明。
教練也已經習慣將駕駛培訓中一切環節的合理性都歸因于有利于通過考試。比如科目三中的一個環節是到公路上,讓學員在完全真實的情境中進行駕駛練習。當我詢問教練:“為什么要跑路?”時,教練解釋說:“訓練的是學生的開車技能。學員對開車有感覺之后在學習考試內容時也容易很多。”
這說明,考試制度同時規訓著學員和教練。在“為考試而學習”的模式中,教練和學員也在不斷地自我規訓:使自己熟練掌握“安全駕駛知識”;提高學員通過考試的比率。
教學中的沖突:流動的權力角色
跟任何一個教學過程一樣,駕校的教學中經常會出現教練與學員的沖突。
以力哥為例,他在完成靠邊停車、倒車入庫的操作后剛剛熄火,教練就指出他停的位置不準確,讓他再調整位置。但力哥好像并不明白教練的指令。于是開始重新點火、打舵。教練拔高聲音指責道:“你壓線了。”他拍了一下力哥握在方向盤上的手臂,說到:“叫你看前面!停!拿點對著前邊啊!”
力哥沒有回話,也沒有按照教練的指令完成這個流程。他很快地,草草地將車停下,然后下了車。力哥下車后,教練跟我解釋:“不是我想這樣,是跟他說他聽不進去,我只能用(動手)這種方式。”
在休息時,教練對力哥說:“你要聽教練的指令啊,我說讓你怎么做就怎么做。”力哥只是嗯嗯唔唔地應答著,露出了不屑一顧的表情。
這種“暗潮洶涌”是駕校師生沖突中一種常見的形式。但除此之外,激烈的正面沖突也時有發生。在跟軍的訪談中,軍給我講了這樣一件事情:
“我們駕校考科目二的時候有一個學員沒考過,教練罵了他,他就不來了,一直沒來,他說教練亂罵人。學校里的老師有權威,駕校里教練說你會有點怕。出于人與人的尊重,一開始會有點怕,說多了就會覺得很煩,一點都不怕,甚至還會跟教練對著吼。他在初中的時候被老師體罰的時候都不敢說話的。”
軍將駕校教練同學校老師作了區分。在他看來,學校里的老師才具有權威。駕校的教練并不具備權威,只具備一種“恐嚇”的能力。這種“恐嚇”發揮效果的次數是有限的,并且不可以持續地產生效果。
軍在這個故事之后評論道:“(學員跟教練的關系)就像是用錢買了一樣東西,這個東西是我的。大不了就不學了。不會很畏懼教練,但是會怕老師。老師批評我,我就會想老師會不會告訴家長,會不會記過處分等等。駕校大不了就重新換一個教練,大不了就不學了,在社會上出錢就是老大。”
軍的話質疑了教練與學員之間的“師生關系”。而這種質疑與教練所承擔的角色有關。教練并不是一個“單純”的知識傳遞者。
軍接著說:“(學車)報名也是找教練,錢也是給教練,單子也是教練開的。學員也是教練打電話聯系,錢都是教練收的。”
對學生來說,從報名開始,到拿到駕照結束,中間的一切經歷都是學車的過程。教練在這個過程中擔任了多重角色。教練是宣傳員、是招生員、是收銀員、還是后勤。這樣就出現了教學過程外的師生交往。學生并不能將教學時的教練與招生收費時的教練割裂開。對于學員來說,教練就是他們眼前的這個人。因為教練的工資與學員考試的通過率掛鉤,教練招的學員越多,通過的就越多,賺的工資就越高。而他們付了錢,跟教練形成的是雇傭關系,教練是一個服務者,而非老師。
在整個學車流程中,權力角色并非一成不變。如果說,在教學過程中,教練是權力的實施者,學生是權力實施的對象的話,那在宣傳、報名等諸多場景下,學員從教練那里購買“駕駛訓練服務”,學員是顧客,教練是銷售員。學生反而變成了權力的實施者,教授成為了權力實施的對象。
科目三考完后教練帶學員去考場周圍景區休息。解讀駕校師生關系:機器考官與多元場景
駕校中的師生關系并不是單純的主體——客體間的關系。一方面,駕考制度在師生關系的建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學車過程中復雜的師生交往場景也塑造了駕校中的師生關系。
駕考制度久已有之,但它并非一成不變。2013年1月1日,公安部頒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將在全國范圍內啟用科目三駕考電子化考試系統。在此之前,科目三一直是人工考試。考官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指導考生進行掛擋、加油、直線行駛等操作,同時記錄考生的考試情況。在人工考核的時代,學員可以通過教練賄賂考官從而輕松通過考試。
老梁是在80年代考的駕照。他跟我講:“我們那時候考試沒有現在這么嚴,上車之后拿包煙,往邊上一放,車上的陪考就會讓你過的,當時也沒有車內攝像頭,全是人工操作的,很簡單可以拿到駕照。”
這一時期的駕考制度是一種松散的、彈性的制度。與其說這是考試制度,不如說這也是一種學員和考官,教練和考官的人際交往。是否通過考核不以掌握“安全文明駕駛知識”為準,而以學員,考官,教練之間的密切程度為準。
當考官變成了監控器、語音指令、電子感應器后,作為規訓手段的駕考制度才完全確立起來。學員和教練被完全“客體化”了。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被監視器觀測和評估著。給學員打分的不再是人,而是機器。是在這種情況下,學員和教練才進入了被規訓和自我規訓當中。
而駕培行業市場化也是1996年以后的事。在此之前,駕駛員培訓一直由交通部門負責。公安交通部門既當裁判又當教練。老梁說:“我學車的時候,駕校都是公安局辦的,由公安局里派人來做教練。我的教練除了教我還要到黨委機關去開車,一天只有2個小時可以教我,除了這兩個小時之外都可以讓我自己用車練。”此時的教練相對學員而言,只承擔傳遞知識的角色。
當駕校培訓社會化后,駕校從社會上招募大批教練。教練工資與學員通過率掛鉤,大多數駕校提供教練的基本工資都在較低水平上。在這種薪酬制度下,教練需要盡量多地招攬學員。因此相對于學員來說,教練的角色變得復雜。而在不同的交往場景下,教練與學員的關系也在不斷變動。
豐教練對我說:“車上是教練,車下是朋友。”豐教練試圖去與學員建立一種又威嚴又和睦的關系。但人際關系并不會隨著車門的關閉和打開而變化。在大多數學員眼里,豐教練認真,負責,偶爾會兇一些,但卻可以忍受。豐教練也因這些好名聲而成為白牛鎮最受歡迎的教練。很多白牛鎮下轄村子里的人都會奔著豐教練的名聲找他學車。
但在一次晚飯上,豐教練卻用無奈的語氣對我說:“技術學到手,教練不如狗。”他談到了他與不同職業、不同年齡的學員的交往。能長期保持聯系的人不多。很多人領到駕照后就再也沒有見過。
豐教練理想中的師生關系與現實中“教練不如狗”的慨嘆正反映出駕校中的師生關系之間存在某種張力。一方面,當今的駕校保留了師徒制的傳統,仍然是情景化學習,教練演示,糾正,學員練習,實踐。教練希望獲得師傅一樣的地位和尊重。
另一方面,駕校在市場化的洪流中被裹挾,駕駛培訓不再是職業技能學習,而是市場化的培訓。教練也不再是師傅,而成為了一個培訓技術的提供者。師生關系中,有過去的影子,但師生關系,也被現實所塑造。
(文中地點與人物均為化名。作者李孟澤系北京大學教育學院在讀碩士。本文改寫自作者參與第十屆青年社會領袖田野營撰寫的田野報告。青年社會領袖田野營由新南社會發展中心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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