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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小舅子銀行卡存取50多萬元,浙江一“老賴”被判刑1年
澎湃新聞記者 楊亞東 通訊員 清溪 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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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縣男子謝某在案件執行期間不履行債務,反而使用小舅子的銀行卡存取50多萬元……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12月10日從溫州永嘉縣法院獲悉,謝某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日前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據介紹,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謝某分9次向朋友葉某借款共計250萬元,之后僅支付部分利息后拒不還款。經多次催討無效,2017年8月,葉某將謝某訴至法院。當年12月,永嘉法院判決謝某及其妻子共同償還葉某借款250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謝某夫婦拒不還錢,不履行民事判決確定的義務。經葉某申請,2018年4月,該案進入執行階段。
在執行期間,永嘉法院執行人員向謝某夫婦發出申報財產令與限制高消費令。但謝某還是不履行判決,也不報告財產狀況。
執行人員根據線索發現謝某在用他小舅子的銀行卡,對此,謝某矢口否認。經勘查現場并調取相關銀行監控記錄,執行人員認定了謝某使用小舅子銀行卡存取錢的事實。經查明,在2018年3月15日至12月29日間,謝某持他人的永嘉農商銀行卡陸續支取資金共計人民幣50多萬元,但均未用于償還債務。
法院審理認為,謝某在法院民事判決生效后,從其持有的他人銀行卡內陸續支取現金達50多萬元,但沒有履行法院的判決,致使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責任編輯:謝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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