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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打擊不文明養犬:處理遛狗不拴繩296起捕流浪犬97條
今年8月以來,合肥市公安局會同市文明辦等在全市開展專項行動,大力打擊遛犬不拴繩等不文明養犬行為。12月5日,合肥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稱,專項行動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共處理遛犬不拴繩行為296起,捕捉流浪犬97條,犬只傷人、因養犬引發的糾紛等警情上升勢頭得到遏制,上升幅度分別下降23個百分點和21百分點。
11月27日,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七里塘派出所接到報警,淮南路天水家園有人被狗咬傷,雙方發生糾紛。接警后,七里塘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民警了解到,汪某某遛狗沒有拴繩,將張某咬傷,于是將雙方帶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在回派出所途中,汪某某對民警將其帶到派出所表示不滿,多次辱罵民警,到達派出所后,汪某某突然抓住民警上衣,并用拳頭擊打民警的頸部、頭部,造成民警受傷。
11月28日,汪某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行政拘留9日,對其遛犬不拴繩的行為,警方也處以100元罰款。
近年來,合肥“寵物熱”持續升溫,因違法違規養犬和不文明養犬行為產生的各類安全、衛生等問題數見不鮮,涉犬糾紛也日益增多。
如何開展養犬管理?合肥公安基層執法單位因地制宜,深入推進文明養犬工作,同時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開展文明養犬巡查,加大對遛犬不栓繩行為的處罰力度,并對阻礙民警執行職務的行為嚴厲打擊。
高新公安分局在高新管委會統一領導下,與相關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堅持宣傳發動到位、整治處罰到位、長效機制執行到位,深入推進文明養犬工作,通過處罰違法養犬行為人與收容流浪犬相結合,涉犬警情大幅下降。
11月17日上午,包河公安分局常青派出所在轄區開展文明養犬巡查,民警在瀚海星座和江淮化肥廠小區門口查處兩起遛狗未拴繩案件,對當事人現場給予罰款100元處罰。
民警在接受采訪時介紹,“養狗”確是個人自由,可自由并不是沒有約束,自由的邊界應止于“寵物狗”進入公共空間之時。這時,養狗人理應承擔起他“自由”選擇所產生的“義務”,管理好自家犬只,不給其他人造成困擾。
此外,民警還介紹,目前,《合肥市養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正在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其中擬對重點管理區內養犬實行免疫和登記制度,該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飼養未經免疫、登記的犬只,個人飼養犬只的,每戶限養一只,不得飼養禁養犬。
而且《條例(草案)》還提出,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受害者送至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診治和防疫,先行墊付醫療費用。
(原題為:《合肥打擊不文明養犬 處理遛狗不拴繩29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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