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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個別公職人員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
11月6日,北京高院再次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新聞發(fā)布會,通報近階段北京法院掃黑除惡工作成效及后續(xù)部署。北京高院副院長、掃黑辦主任藍向東表示,掃黑除惡斗爭應落實“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證”要求,既不拔高處理也不降格認定,嚴把案件質量最后一道關口。
通報顯示,截至10月30日,北京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惡案件130件592人(其中涉黑組織3個5件、涉惡案件114件、涉?zhèn)惆讣?1件),一審審結83件345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涉?zhèn)惆讣?件);二審受理46件,審結43件。同時,依法不認定惡勢力6件。自今年6月以來審結一審涉黑涉惡案件25件,占已結一審案件數(shù)的30%。
在量刑方面,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83人,最高刑期25年,重刑率24%。同時,強化“打財斷血”,依法判處追繳、罰沒、退賠財產(chǎn)2.7億余元。
澎湃新聞注意到,從前述審結的83件一審涉黑涉惡案件看,違法犯罪事實共計800余起,平均每個案件約10起,作案次數(shù)多,違法犯罪事實多;作案持續(xù)時間長,平均14個月,最長跨度13年;黑惡勢力逃避打擊能力強,相當一部分案件需要補查補訴補證。
“當前,黑惡勢力犯罪更多觸犯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詐騙、搶劫等侵犯財產(chǎn)類罪名。同時,犯罪手段趨于隱蔽,實施恐嚇、威脅、滋擾等‘軟暴力’成為主要犯罪手段?!彼{向東透露,在市區(qū),市場經(jīng)濟領域、新興行業(yè)、重點地區(qū)的惡勢力犯罪易發(fā),如農副產(chǎn)品批發(fā)市場、汽車和電子交易市場、房屋租賃市場、民間借貸融資領域等;在郊區(qū),涉土地、礦產(chǎn)等資源密集地區(qū)、公共交通道路等領域黑惡勢力犯罪時有發(fā)生;黑惡勢力有向農村地區(qū)、向基層政權滲透的趨勢,嚴重破壞基層政治生態(tài)。并且,有個別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縱容包庇,充當“保護傘”,影響惡劣。
藍向東介紹,此次專項斗爭注重轉變傳統(tǒng)辦案思路,探索形成“追繳罰沒同步、公檢法協(xié)同、審執(zhí)部門聯(lián)動”的“打財斷血”工作機制。同時,在“打傘破網(wǎng)”方面,注重深挖徹查,初步完成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12377平臺移轉線索核查和實名答復工作,并堅持刀刃向內,對涉法院干警“保護傘”線索逐一認真開展核查。
此外,針對涉黑涉惡個案突出、類案共性問題,北京法院落實“一案一建議”要求,實現(xiàn)掃黑除惡司法建議全覆蓋。
藍向東要求,北京法院應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切實打好掃黑除惡法律戰(zhàn),堅持證據(jù)裁判,全面落實“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證”要求,既不拔高處理也不降格認定,嚴把案件質量最后一道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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