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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迎檢負擔,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指標精簡73%
10月22日,在教育部通氣會上,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田祖蔭介紹,與2018年相比,2019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做了優化和調整,不再對全國各省進行“大轟炸”,造成各地迎檢負擔。
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在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在總結首次開展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制定了《2019 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方案》,評價內容囊括學前教育公益普惠發展、鞏固提高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以及職業教育等15項重點內容。
2019年實地督查點調整為5年一輪全覆蓋,每年重點對5-8個省級單位進行實地督查,相對于2018年至少減少了75%。
此外,在2019年評價體系在保持一級指標不變的前提下,新方案將評價指標體系的二級指標精簡為15個,三級指標精簡為25個,相對于2018年的92個三級指標,精減73%。同時,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要求各省在自查自評中突出重點,規定督查組在實地督查中針對2-4項突出問題進行專項督查督辦,聚焦最難、最大、最緊迫問題,一抓到底,發揮“錐子”效應,以實現“有限督導、無限威懾”。
如何做到減指標不減評價質量?
田祖蔭在回答澎湃新聞提問時表示,這次更加強調針對性。在評價之前,委員會已經做了很多功課,比如各省自查、網上測評、數據分析、與教育部相關司局充分溝通等,“出發之前,就已經彈藥充足”,實際督查的時候就不需要面面俱到,而只需要盯住關鍵問題。
田祖蔭指出,在實地督查工作完成后,將緊盯問題整改,嚴肅獎懲問責,把評價結果作為對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考核、獎懲以及教育系統內省級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此外,省級整改完成后,將要求整改報告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在當地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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