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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條橙》:“拒絕被上發(fā)條!”
編輯工作最迷人的地方在于,你會遇見驚喜,發(fā)現(xiàn)你未曾熟識的高貴靈魂,同時與當下的讀者發(fā)生聯(lián)結,在不斷拷問自我內(nèi)心的過程中,感受與一代人的共鳴。這是最近編輯的《發(fā)條橙》上市后,我在重新思考這本書時的體會。
《發(fā)條橙》因庫布里克的同名電影為眾人所知,它的讀者里,也許一大部分是被庫布里克電影里前衛(wèi)的視覺語言、震撼人心的配樂、不忍直視的暴力場景吸引來的。作為責編,為了復制這一部分讀者的體驗,編書前,我也打開了這部影片。時常被嚇到用手遮住屏幕的我,看完后在筆記里寫:伯吉斯可能有些過了(因為太可怕),期待小說。編完小說,我才知道,原來小說里阿歷克斯的行為,雖然文字遠沒有影像直觀,比電影里的更可怕。但與此同時,這部小說又讓我意外感受到了鼓舞人心的力量,而伯吉斯則不是將暴力描寫得“過了頭”,他其實對人類充滿了愛。
《發(fā)條橙》電影伯吉斯的小說寫于1961年,1962年在英國出版,共有三章,每章七節(jié),共二十一節(jié)(在伯吉斯看來,二十一歲是人類走向成熟的轉(zhuǎn)折點)。后來,美國引進這本小說,發(fā)行時刪去了最后一節(jié),故事定格在阿歷克斯可以再次作惡而不感到惡心,而不是他厭倦了暴力,開始渴望家庭。1971年,庫布里克的電影也是以直至1986年都是刪節(jié)版的美國版小說為底本拍攝而成。
譯林社此前引進的《發(fā)條橙》是美國后來加上被刪的第二十一節(jié)的諾頓版,雖說在章節(jié)數(shù)上沒有刪減,但是在小說的細節(jié)處,依舊不是1961年伯吉斯寫作的全貌。2011年,英國企鵝出版社經(jīng)過伯吉斯基金會負責人的授權,出版了所謂“復原版”(the Restored Edition)的英國50周年紀念版《發(fā)條橙》,將這五十年間所有因出版而刪改的部分全部還原到最初的模樣。譯林這次引進的版本,就是這個“復原版”。一本小說的命運會因時代的變遷、不同出版商的意見而承受波折。
這本小說的魅力究竟在哪里?我一直在自問。答案有以下這些:一、伯吉斯是個語言天才,他創(chuàng)造了一種俄語和英語拼接而成的青年人間的黑話“納查語”,一開始打開這本書,完全迷失,可他巧妙的點在于,你一旦進入他創(chuàng)造的語言體系,竟然可以在看不懂50%的詞匯的同時,完全知道他在說什么,這樣把語言玩弄于股掌間還不讓人討厭的作家,我是第一次遇到。再加上這次新約譯的杜冬先生的譯本,在用北京土話對納查語的模擬中,達到了出神入化的效果,算是小說語言在中文版里的一次飛躍;二、伯吉斯塑造的不是一個萬惡的街頭混混,他相信即便看似渣滓的人,身上也有耀眼的光。書中的阿歷克斯壞事做盡,但他有自己的喜好,他喜歡貝多芬,熱愛藝術。就像伯吉斯自己說的,讀者可能要非常自覺地克制自己,才能不去想阿歷克斯居然有點可愛;三、伯吉斯寫暴力,不是為了嘩眾取寵,也不是為了道德說教,而是將其對人類青春期的躁動、無盡的能量,以及對人擁有無限可能性的信念訴諸筆端。即便他自己的妻子也被街頭小混混欺負過,他還是不愿一味將其寫死在小說里以施報復,或者冷笑一聲,像電影那樣黑色幽默到最后一刻。終究,他還是愛這個世界以及這個世上的所有人。這種包容,讓人動容。
出于對伯吉斯和這本小說的喜愛,在編輯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也都變成了機遇。比如除了小說本身,我們要增加哪些內(nèi)容,才能豐富讀者對這本小說的體驗,是一個關鍵。可供選擇的很多,最后收錄的有伯吉斯1972年回顧小說和電影的珍貴文章《發(fā)條橙果醬》(講述他為什么會寫出這樣一部小說),英國50周年紀念版《發(fā)條橙》編輯安德魯·比斯維爾撰寫的長文作為后記(談到小說出版前后的遭遇,對其他作家、對流行文化,比如樂隊的影響等),伯吉斯1961年的打字稿(含修改字跡和涂鴉)。正文部分,因為比斯維爾還給小說加了50多條文化注釋,剖露比如像莎士比亞、詩人霍普金斯以及貝多芬在小說里留下的蛛絲馬跡,由于篇幅較長,就集中放在了小說最后,并采用小說中比較少見的邊碼形式,而不是在被注釋的字詞后加序號,也是希望不要打擾到只想閱讀小說本身的讀者。沒有收錄的有納查語和英語的對照索引表,原先是想收的,因為這也是小說的重要特色之一,但后來想,對于中文版的讀者,除非是做一個納查語、英語、中文的三語種對照表,納查語和中文的對照沒有很大的意思,三語種也有啰嗦之嫌,最后還是忍痛刪掉了。
稿件確定后,就是封面了。這本小說的質(zhì)地應該是更尖銳、更刺激的,后來就在國外各種版本的封面里,挑了現(xiàn)在這款經(jīng)典形象。
《發(fā)條橙》主要在說的一件事就是,人對自我的掌控權以及自由做出選擇的權利。前幾日活躍在微博的熱搜還有一個是“下班自由”。會不會是擁有了最多自由的大學生?《發(fā)條橙》像是一個符號,書抱在懷里就可以說明:我不是一個可以被你隨便撥弄的“發(fā)條橙”(!)。這里解釋一下“發(fā)條橙”這個詞的含義。1945年伯吉斯從軍隊退役,聽到一個八旬老倫敦人在一家倫敦酒吧里說某人“就像發(fā)條橙一樣彎(as queer as a clockwork orange)”。這里的“彎”不是說同性戀,意思是頭腦不正常。另外,喬伊斯筆下的斯蒂芬·迪達勒斯(《尤利西斯》里的)曾說這個世界是“扁橙子”; 人是一個小宇宙,小世界;如同水果一樣,他是自然而生,能夠煥發(fā)色彩、香味和甘甜;若要胡亂折騰他,修理他,就是把他變成一件機器。又或者,這本書的讀者只是那些厭惡暴力,可是在強行行善與自由選擇間,依然會選擇后者的人?最后用伯吉斯自己的一段話,提醒自己:
讓電影觀眾不滿之處在于,銀幕上的阿歷克斯盡管兇狠,卻很可愛。有些人甚至不得不自行“矯正”,才不會喜歡上他,不會讓自己的愛心壓過了應有的正義怒火。問題在于,如果我們熱愛人類,那就不能將阿歷克斯排除在人類之外,不加熱愛。阿歷克斯和他的另一個自我,F(xiàn). 亞歷山大犯下最大的仇恨與暴力罪行的那個農(nóng)舍,不就是叫作“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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