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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首例“私家偵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宣判,兩被告人獲刑
據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8月21日發布的消息,近日,由江蘇無錫市新吳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無錫市新吳區法院審理的無錫首例“私家偵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公開宣判:被告人賴某某、王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八千元。
上述消息介紹,30多歲的男子賴某某在無錫市區成立一家市場調查工作室,通過網絡、街頭小廣告等形式招攬“婚戀調查”“市場調查”生意,并招聘被告人王某某擔任臨時工,協助開展“私家偵探”生意。
賴某某被警方抓獲時,他正為委托人跟蹤一輛寶馬車的軌跡。警方在被跟蹤車輛底盤上,查到了一個定位器。這個定位器可與賴某某手機實時連接,車主一般很難發現。隨后警方從賴某某的工作室、家里等處,共查獲5套定位器。
據悉,找賴某某調查的委托人,多數是因婚戀感情上的煩惱而來:有妻子發現丈夫在外面生了小孩,想要查個水落石出;有妻子懷疑丈夫借口出差帶著情人出去玩,要求跟到外地去核實;有人想獲取證據,離婚時分割到更多財產……賴某某根據委托人提供的信息,采用全程跟蹤手段,根據跟蹤的難度和時長確定收費,臨時拍一次費用1000元至3000元,包時間隨叫隨到的話則有1萬多元7天和2萬元15天的“套餐”優惠價,到外地“出差”還要額外收費。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談好價錢后,委托人向賴某某提供對方的各種信息,包括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車牌號等等,賴某某隨即安排跟蹤調查,在被跟蹤對象的車尾部底板安裝車載定位器,以文字、照片、視頻等形式將對方行蹤軌跡信息報告給客戶。
經查,2019年3月下旬至4月間,被告人賴某某、王某某經事先共謀,通過安裝車載定位器的方式獲取被害人位置信息,對三名被害人進行跟蹤拍攝,并將非法獲取的行蹤軌跡信息提供給他人,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5.09萬元。在宣判現場,賴某某坦言自己有三個孩子,本想靠這門生意養家,沒想到因為自己法律意識淡薄鋃鐺入獄,不禁流下悔恨的淚水。
“個人信息種類多樣,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受國家法律嚴格保護,任何個人或組織未經授權不得侵犯。”新吳區法院周倩倩法官表示,賴某某和王某某非法獲取并出售被害人的行蹤軌跡等個人信息,其行為觸犯刑法,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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