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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衛健委回應“黑救護車扎堆”:已聯合執法5次,推進困難
7月31日,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從吉林省長春市衛健委宣傳處獲得的一份工作報告顯示,當地有關部門曾數次展開聯合執法行動,約談轉運公司法人代表,“(但)在執法過程中,執法工作推進困難的問題逐漸暴露。”
該工作報告稱,長春市政府責成公安、市場監督、交通等部門成立聯合執法隊伍,先后5次對長春市各大醫院周邊??康尼t療救護和患者轉運車輛進行了集中排查。執法過程暴露的困難包括:首先,由于法律法規不完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沒有法律依據對從事醫療救護和患者轉運的社會車輛進行審批和監管。其次,“黑救護”車輛主要面向“一些文化程度較低的人群”,“他們辨識度不高,理解程度有限,有時還會出現情緒激動,阻礙執法的現象,客觀上增加了執法難度?!?/p>
前述長春市衛健委的文件稱,29日媒體曝光后,長春市有關部門赴現場調查,未發現報道中提到的“黑救護”車輛。
但吉大一院急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粗略估計,該醫院周邊長期停留的黑救護車有二三十輛。
前述長春市衛健委的文件稱,此前,聯合執法隊伍先后兩次約談市區內從事患者轉運業務公司的法人代表,對運營過程中的管理紅線進一步明晰,并要求各醫療機構不準許“黑救護”車輛進入醫院,不得提供??繄鏊=?,長春市衛健委將聯合相關部門對“黑救護”進行新一輪的打擊行動,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同時,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加強日常巡查,嚴禁“黑救護”進入。長春市衛健委設立投訴舉報電話(0431)84692010,對群眾舉報的線索將進行調查取證。
澎湃新聞從長春市衛健委宣傳處了解到,長春市內從事醫療救護、患者轉運相關業務的車輛共可分為四類:一是長春急救中心(120)車輛;二是各個醫院所屬救護車輛;三是市場監管局批準的各服務公司車輛;四是沒有任何手續,私自改裝、運營的車輛?!昂诰茸o”車輛指經市場監管局批準成立公司,但在運營過程中未經公安局審批而違法違規使用警燈警報的車輛,冒用急救中心或醫療機構字樣、標識等的車輛以及沒有任何手續,私自改裝、運營的車輛。
吉大一院急救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黑救護車和灰救護車的區別在于,黑救護車是完全私人性質的非法改裝,改裝的救護車不具備任何的警燈警報使用器具,當然也不具備任何相應的營業資質;相反的,灰救護車具備警燈警報警用器具,并且經過正規的注冊。但是灰救護車主要是在長春市周邊的地級市醫院注冊,且一般是通過私人關系完成注冊?;揖茸o車是整治行動的難點之一。
對于使用黑、灰救護車可能帶來的風險,吉大一院急救中心前述負責人表示,若發生突發情況,黑、灰救護車不能提供相關醫療措施。盡管車上的醫療器具和設備可能齊全,但隨車醫護人員并沒有相應的醫療資質,“不會像(正規醫院)院方那樣專業?!?/p>
“根據國家規定,各地市的120急救,每五萬人口就要配備一輛救護車,即便如此,仍然會出現急救車不夠用的情況?!?/p>
吉大一院急救中心前述負責人表示,吉大一院目前有17輛救護車,沒有預約機制,患者入院以及出院都是一種突發性狀況,很可能會出現“扎堆”的情況,因此救護車不夠用是一個必然的結果。
吉大一院急救中心前述負責人介紹稱,院前急救是由長春市衛健委下屬的120急救中心負責,院后轉運和跨省長途轉運是醫院下屬轉運中心負責。后者主要轉運三種患者,第一種是病愈回家療養的,第二種是放棄治療的,第三種是到北京或者其他地區更權威的醫院轉診的。
據介紹,吉大一院的正規救護車收費有帶醫護和不帶醫護兩種。帶醫護的救護車,每輛車上配備一個醫生和一個護士。轉運協議顯示,轉運需提前收取的轉運押金價格,多退少補。到達后,按實際發生費用一次結清。相關收費明細顯示,市內轉運一次120元,擔架30元;長途轉運醫護隨車15元/公里,擔架50元,吸痰300元/小時,小搶救50元,大搶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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