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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千余死者未經火化而土葬,棗莊兩婚喪稽查隊員被判玩忽職守
因千余死者未經火化而直接進行土葬,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民政局婚喪管理稽查大隊工作人員顧士逢被法院認定疏于監管,犯玩忽職守罪。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裁判文書顯示,顧士逢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之后,棗莊中院于5月24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而與顧士逢同一大隊的一名隊員已于2018年11月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據棗莊市山亭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1998年,被告人顧士逢與山亭區社區服務中心簽訂城鎮職工合同,后進入山亭區民政局婚喪管理稽查大隊工作。山亭區民政局婚喪管理稽查大隊系山亭區民政局的內設機構,其職能包括對山亭區殯葬活動的監管,負有對轄區內未火化尸體而土葬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責令改正的監督職責。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顧士逢在擔任山亭區民政局婚喪管理稽查大隊工作人員期間,沒有認真履行對山亭區殯葬工作的監管職責,致使山亭區有1000余名死者尸體未經火化而直接進行土葬,嚴重破壞了國家的殯葬管理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9年3月26日,山亭區人民法院認定顧士逢犯玩忽職守罪,判處被告人顧士逢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顧士逢以其罪行輕微,應判處免予刑事處罰為由提出上訴。2019年5月24日,棗莊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另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楊永(曾用名)于1997年至2016年6月在山亭區民政局婚喪管理稽查大隊工作,在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間,沒有認真履行對山亭區殯葬工作的監管職責,致使山亭區殯儀館為未進行尸體火化的死者家屬私自開具火化證1000余份,造成尸體違法土葬,嚴重破壞了國家的殯葬管理制度,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2018年11月9日,棗莊市山亭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其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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