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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土地二級市場將開始全面激活:鼓勵存量低效土地入市流通
新華社北京7月22日消息,完善轉讓規則、保障交易自由、放寬抵押限制、支持民營經濟,隨著首個專門規范土地二級市場建設的國務院文件印發,我國土地二級市場將開始全面激活,有力激發要素市場活力。
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司長鄭凌志22日在此間的新聞發布會上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完善土地二級市場”。經中央同意,2017年以來,自然資源部在全國34個市縣開展了為期兩年的試點工作,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今年5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并于近日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這對促進一二級土地市場協調發展、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以政府供應為主的土地一級市場取得長足發展,形成了相對完善的制度體系,而以市場主體之間轉讓、出租、抵押為主的土地二級市場發展相對滯后。作為我國土地二級市場的頂層設計,指導意見確立了一系列基礎性、系統性制度安排,土地二級市場運行發展中存在的交易規則不健全、交易信息不對稱、交易平臺不規范、政府服務監管不完善等問題將得到根本解決。
鄭凌志說,政府在土地二級市場中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制定交易規則,保障公平競爭,加強服務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彌補市場失靈。為此,指導意見重點明確不同權能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必要條件,實現交易規則統一、透明,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這些措施主要包括完善轉讓規則促進要素流通、優化劃撥土地轉讓流程、保障出讓土地交易自由,促進存量土地進入二級市場轉讓盤活;放寬對抵押權人的限制、大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自然人、企業均可作為抵押權人依法辦理不動產抵押相關手續,并探索允許養老、教育等社會領域企業以有償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設施等財產進行抵押融資;實施差別化的稅收政策,鼓勵各地在地方權限內探索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政策,適當提高土地保有成本,降低流轉環節稅負,鼓勵存量低效土地入市流通,真正激發市場活力。
(原題為《我國土地二級市場將開始全面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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