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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民宿老板曝住客為報復浪費幾十噸水,住客:我不覺得有錯
近日,成都一民宿老板陳陽(化名)在網上發帖稱遇到一位“沒素質”的房客,因退款糾紛問題未解決,該房客在退房前損毀了房內大量物品,連續幾天24小時無間斷水電全開,造成嚴重浪費。
陳陽介紹說,一位名叫王可(化名)的房客曾在某民宿平臺上預定了7月8日-7月11日自家的民宿房間。7月9日,陳陽詢問王可是否續訂,王可同意續訂,并通過微信直接轉賬的方式向陳陽支付了后續5天的房費,一共1440元。7月12日,王可稱自己在成都事情已經處理完畢,要求全額退還后四天的房費。陳陽則認為,根據此前民宿平臺的規定,如果未能在前7天取消預定,未住宿天數的房費將不予退還。
而王可的想法是,自己并非通過平臺續訂,而是通過微信聯系并轉賬的,因此不需要遵守平臺的約束。她還向荔枝新聞表示,前民宿老板向她承諾過可以退房租。不過當記者問及相關證據時,她沒有出示。
根據房東陳陽的陳述,7月16日中午,王可退房后,保潔工進入房間打掃看到了驚人一幕。“鑰匙孔被膠水堵住,幾百只牙刷全部撕開,一箱餐巾紙全部被水泡,所有新換的沐浴洗液產品全部被倒空丟進垃圾桶……”
陳陽告訴荔枝新聞,因為民宿空間較小,很多新的生活用品會堆在一個房間內,方便給下一個客人用,卻沒想到全被浪費了。據統計,損毀物品的價值約在七八百元左右。同時令陳陽格外生氣的是,由于房間內連續幾天水電空調24小時不間斷使用,水龍頭花灑大開,導致水電欠費,物業統計至少流掉了幾十噸水。王可并不否認做過此事,她通過短信回應荔枝新聞稱,“房間內并沒有提示說我不能用里面的水電”,“我不覺得自己做錯了”,此后,她還反問記者“住酒店民宿每天用多少電是有法律規定?”
針對雙方爭議點,荔枝新聞隨后先檢索了兩人交易的民宿平臺,發現退訂政策里確實有明確規定:“入住日期前7天取消預定,退還房客50%的房費;如果未能在7天前取消,未住宿天數的房費將不予退還。”那么,通過微信私下轉賬是否還需要遵守民宿平臺的約定?同時,房客浪費水電和毀壞財物的行為又該如何界定,荔枝新聞就此采訪到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葉珈睿。律師表示:這是一個由合同糾紛引出的民事侵權行為,退款與否是雙方產生的民事爭議。如果房客稱雙方有過約定,那么需要房客進行舉證;如果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那就應該按照行業規則或是交易習慣來解決。不管怎樣,“民事糾紛不至于以故意毀壞別人財物這樣非法侵權的手段來解決。”
同時,房東的帖子中稱王可惡意浪費水電,葉珈睿認為法律上對此并無明文規定,只是一個道德層面的問題,而損毀財物則明確構成了民事侵權。
鑒于此事件中,財物損毀價值較小,尚不足以構成刑事犯罪,葉珈睿認為民宿房東可以向侵權方索取照價賠償,“如果存在尋釁滋事嫌疑的話,也可以申請報警,由警方來解決?!?/p>
(原題為《成都一民宿老板曝房客為報復浪費幾十噸水 房客:我不覺得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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