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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審計報告:5單位違規收取信用承諾保證金12.5億元
寧夏日報客戶端消息,7月15日,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區審計廳廳長胡仲秋向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報告了2018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審計報告表明,過去一年,全區各地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各項工作,有效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審計報告同時披露了部分部門、縣(市、區)工作中存在一些需要糾正和規范的問題。
去年全區財政收支總體平穩向好,全區76%的財力用于改善民生
審計報告中指出,過去一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總體平穩向好,較好完成了年初自治區人大批準的財政預算任務,財政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支出結構進一步優化。
總體表現:全區各地持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淘汰化解落后產能318萬噸;設立工業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等,擴大工業擔保基金規模,撬動銀行貸款80多億元,企業融資困難得到緩解;有效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去年,全區各地不斷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大保障民生事業力度,全區76%的財力用于改善民生。
在加快推進“三大戰略”實施方面,落實創新驅動30條,全區財政科技支出34億元,增長33%;落實脫貧富民36條,全年投入財政扶貧資金109.22億元,保障年度脫貧任務如期完成;落實生態立區28條,全年投入生態環境資金137.2億元,比上年增長179%,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區本級預算管理:
預算分配管理還有待加強,部門預算執行效率還需提高
審計報告指出,自治區本級決算草案表明,2018年,自治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全口徑收入1419.93億元,支出1396.32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52.94億元,支出149.73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64.89億元,完成年度預算收入153.6億元的107.35%。但在審計中還發現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
一方面是預算分配管理還有待加強。2018年初,自治區本級總預算預留、代編95.47億元中,有8.7億元未按規定在6月底前下達。截至2018年底,上半年已收回財政存量資金1.85億元未及時分配使用。
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還需改進。截至2018年底,由于項目儲備不足、項目進展緩慢等原因,結余在市縣財政部門和各級項目單位資金8.61億元,未形成實際支出;自治區財政收回市縣置換債券結余資金3.34億元未及時安排使用。
此外,在部門預算執行方面,效率還需提高。主要表現為預算編制不夠細化,由于項目申報審核不及時,7個部門代編預算1.27億元未按時分配下達;預算執行還需加快,由于項目前期準備不足、招投標進度緩慢等原因,13個項目形成結轉資金1.38億元,閑置1年以上,預算資金使用效率還不高;預算管理仍需規范,3個部門(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編制不完整、超預算支出等8989.98萬元;5個部門(單位)租賃收入以及專項資金凈結余等621.26萬元未上繳財政。
重大政策措施落實:
5單位違規收取信用承諾保證金12.5億元,3市縣違規發放靈活就業補貼107.47萬元
去年,審計部門持續加大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力度,重點關注了“放管服”、鄉村振興、穩就業等政策的貫徹實施,發現還存在有的單位落實“放管服”、減稅降費政策還不到位,有的地區穩就業政策執行還不嚴格,鄉村振興項目還需加快推進等問題。
審計中發現,有5個單位違規收取信用承諾保證金12.5億元、建筑工程勞動保險費1827.81萬元;有關主管單位未及時清退投標保證金1654.92萬元。
3個市縣違規發放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107.47萬元;2個縣(區)多報勞務輸出等任務完成數,涉及1175人;1個縣存在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登記信息不準確等問題。
審計抽査6個市縣與鄉村振興相關的4項專項資金發現,截至2018年底,2.29億元未形成實際支出;2018年度應完成的60個建設任務中,22個項目年底未竣工,4個項目年底未開工。
自治區“三大戰略”落實情況:
2個開發區改造專項資金2532萬元閑置1年,個別縣未及時發放農業補貼1202.24萬元
去年,圍繞自治區“三大戰略”,審計部門對全區22個開發區(工業園區)整合轉型發展情況、4個貧困縣扶貧政策措施落實、2個縣惠農補貼等情況進行審計,發現還存在一些問題。
在落實創新驅動戰略方面,存在科技創新能力需加強、產業轉型升級力度需加大、專項資金使用效率需提高等問題。
其中,有限制類產業企業的9個開發區,未制定限制類產業企業退出或引導轉型發展方案。有2個開發區低成本化改造專項資金2532萬元閑置1年以上,3個開發區低成本化改造項目推進緩慢。
在落實脫貧富民戰略方面,存在扶貧政策和資金管理有待加強等問題。具體情況為:有1個縣未及時發放農業支持保護補貼1202.24萬元,1個縣惠農補貼資金6145.9萬元未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此外,在實施扶貧項目方面,因前期準備不充分等原因,有2個縣8個項目未按期完成,涉及資金2238. 87萬元;因征地拆遷未解決,截至2019年3月底,1個縣4個項目尚未開工,涉及資金357萬元。
在落實生態立區戰略方面,審計發現一些環境保護項目實施有待加快。有9個工業固廢處置項目未按期開工建設;投資1.64億元的2個污水處理廠未按期投入運行。
重大民生項目和資金:
2縣5322.23萬元安居工程專項資金閑置1年,1633套公租房建成后空置1年
審計報告中披露了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項目審計發現的一些問題。
資金閑置問題依然存在。有2個縣5322.23萬元安居工程財政專項資金閑置1年以上未使用。部分地區安居工程住房分配使用不夠規范。5個市、縣(區)1633套公租房因位置偏遠、需求不足等建成后空置1年以上。部分項目建設進展緩慢,建設項目管理不到位。由于建設單位組織協調不力、選址變更等原因,2個項目的建設進度未按照計劃完成,影響項目效益正常發揮,涉及金額4.01億元。個別項目存在未及時竣工驗收、未接合同約定撥付工程進度款等問題,涉及金額1.08億元。
區屬國企及國有控股企業:
1家企業推進“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管理層級壓縮等任務進展緩慢;2家集團公司資產、損益不實
去年,對5家區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審計,發現存在落實有關政策不到位、經營決策不規范、會計信息不真實等問題。
其中,1家企業推進“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管理層級壓縮等任務進展緩慢; 2家企業存在財政專項資金閑置3.8億元、資產負債率超警戒線等問題;由于合并會計報表不規范和少提資產減值準備等原因,2家集團公司及所屬公司資產、損益不實。
報告表示,針對發現的問題,審計依法征求了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要求予以糾正,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和應當追究責任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查處。有關市縣、部門(單位)認真落實審計整改責任,堅持邊審邊改。截至目前,已追回或盤活資金5.03億元,健全完善制度59項,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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