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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妻冰柜藏尸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2019年7月5日上午10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上訴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對朱曉東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宣判現場。浦江天平微信公眾號 圖上海高院經審理查明:朱曉東有預謀地殺人,在殺害被害人楊儷萍后一直用被害人的手機給被害人親友發送微信和短信,進行欺瞞;還通過轉賬、透支被害人信用卡的方式獲得人民幣近15萬元,供其揮霍;甚至用被害人的身份證到酒店開房與異性約會。后上訴人朱曉東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上海高院認為:朱曉東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處罰。朱曉東雖投案自首,但始終否認自己系預謀殺人,并未真誠認罪、悔罪,其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原判認定朱曉東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對朱曉東及其辯護人要求從輕處罰的意見,不予采納;對檢察機關、訴訟代理人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意見,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百四十六條之規定,遂作出上述裁定。
檢察員、訴訟代理人、朱曉東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宣判。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害人家屬、被告人家屬、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近50人參與旁聽。
【案情回顧】
2017年2月6日,上海虹口警方發布案情通報:2月1日15時左右,警方接到報警,報警人稱自己的兒子朱某(29歲,上海籍)殺人了,報警人攜其兒子投案。民警迅速控制住兩人并展開調查。
根據嫌疑人朱某交代,民警在事發小區——上海廣中路一小區內發現被害人尸體,被害人系朱某妻子楊某,29歲,上海籍。經了解,2016年10月18日,朱某與楊某因瑣事發生爭吵,朱某將妻子楊某殺害。
警方通報當日(2017年2月6日),澎湃新聞記者在事發小區內走訪發現,鄰居對嫌疑人朱某的印象較好,甚至不敢相信他會做出如此極端的事情。居委會主任表示,朱某、楊某是一對很安靜內向的小夫妻,鄰居很少聽到倆人爭吵。居民們回想起朱某在行兇后的3個月里,也時常下樓遛狗。
2017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朱某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介紹:2016年10月18日,被告人朱某在位于虹口區的家中與被害人楊某(系被告人妻子)發生爭吵,其間朱某用雙手扼住被害人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而死亡;之后,被告人朱某將被害人的尸體進行冷藏。
2017年11月29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當日庭審中,法庭就被告人朱曉東的犯罪動機、作案手段、自首情節以及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開了調查,對證據進行了質證,并充分聽取了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庭審4小時后,法庭宣布案件擇期宣判。
2018年8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朱曉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朱曉東當庭沒有表示上訴。當日下午,朱曉東的辯護律師表示,朱曉東已經提出上訴申請。
2018年12月13日上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上訴一案。二審庭審中,朱曉東上訴辯稱其不是預謀殺人,系自首,請求二審法院對其從輕處罰。辯護律師向法庭提交了新證據,這些證據大部分圍繞楊某的微博展開。12時23分,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19年7月2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開庭公告顯示,7月5日10點,朱曉東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將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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