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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友”為名,涉黑團伙騙40多名未成年人陷“套路貸”
“社會大哥”以“一見如故”為名請客吃飯與未成年人交友,隨后在步步引誘對方借款,直至利滾利陷入“套路貸”陷阱,當未成年人無力償還之后,便恐嚇逼迫未成年人盜竊還債或暴力威脅當事人父母賣車。
6月20日,澎湃新聞(www.6773257.com)從浙江海寧市警方獲悉,當地警方此前偵辦的涉黑團伙騙未成年人陷入“套路貸”案件,隨著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裁定,終于畫上了句號。至此,這個曾經讓當地40多個未成年人和家庭陷入“套路貸”噩夢的團伙,被繩之以法。
2017年6月,海寧警方在偵辦1起聚眾斗毆案件中,發現該涉黑團伙犯罪線索。經嘉興、海寧兩級公安機關聯合偵辦下,2018年1月,警方對該團伙集中收網,共抓獲涉嫌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介紹賣淫罪的犯罪嫌疑人11人。隨后,檢方對當中1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并經一審法院判決。由于不服原判,10名被告人提出上訴。近日,嘉興中院對此案做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經法院審理,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判處該團伙首要分子張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沒收財產100萬元,罰金10萬元;被告人黃海寧、馬剛等9人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3年9個月不等的刑罰。
澎湃新聞從海寧警方獲悉,該涉黑團伙成員的套路就是先和未成年受害人“交朋友”,然后帶他們出去玩樂揮霍,騙取受害人信任。等到受害人花完了錢,就教唆受害人向其借錢。由于借條的期限很短,到期還不了就再借錢給受害人,然后滾雪球似地增加利息等各種額外費用,讓受害人還不清欠款。也就是說,只要有人從這伙人那里借了錢,基本上就走入了一個周而復始的圈套,自己也不知道為什么借條上的數字會越來越大,怎么也還不清。
海寧17歲的高中生小董(化名),一次偶然機會與該團伙成員彭某、況某等人相識。此后,他們以和小董“一見如故”為名,經常以請客、玩樂為名邀請小董出去。作為受邀對象,看到對方愿意給自己花錢,出于面子,在幾次對方付款后,小董也花錢“回請”。一來二去,小董很快把身上的錢揮霍光了。這時,這幾個“朋友”就跟小董說可以借錢給他。于是約定1萬元錢的借款,小董簽下了名為2萬元的欠條,但是小董實際到手只有6500元。
隨著還款時間的到來,面對還不了錢的小董,團伙成員便給小董出了再借款“以債還款”的主意,而這一次,沒拿到錢的小董,簽下了1張6萬元的欠條。而在團伙眼里,小董實際到手的6500元的現金,已經變成了6萬元的欠債。
等到第二筆貸款還款到期后,團伙成員便撕下“偽善”的嘴臉,不僅對小董謾罵、恐嚇、暴力催債,還把他帶到賓館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之后又公然帶著小董來到他家向他父母討債。無奈之下,小董父親賣掉了家里的汽車,幫兒子還了5萬元錢。更令人憤怒的是,在催討過程中,團伙成員還威逼小董以發展“下家”的方式,將其同學和朋友一同拉入“套路貸”的漩渦。
警方調查發現,該涉黑團伙成員經常盤踞在幾所學校周圍,針對在校學生以及涉世未深人員,采用引誘、欺騙等方式進行“套路貸”,共誘騙40余名未成年人陷入“套路貸”。他們以“不還錢就讓你父母和學校都知道”恐嚇學生。為了逃避這伙“瘟神”,有的學生東躲西藏就此輟學,有的被迫去偷竊,或者像上文中的小董一樣誘騙其他學生進入“套路貸”漩渦從而轉嫁債務。他們還“追債”到這些未成年人的家里,對其父母進行威脅和暴力討債。有些家庭迫于淫威,只得賣車、賣房去償還高額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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