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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逃避酒駕處罰,長沙一男子車上頂人110碼跑了10余公里
“我苦苦求他停車,先放我下來,他要求我們先放棄追趕他。”謝曉說起這一幕,仍膽戰(zhàn)心驚。
駕駛員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之前喝了酒,擔心被交警處罰。目前,駕駛員吳某輝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訴。
為逃避交警追究其酒駕行為,他將人頂在其車輛引擎蓋上沖關(guān)上高速,并以超過時速100公里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十余公里。
6月13日,記者從長沙市岳麓區(qū)檢察院獲悉,男子吳某輝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訴。
01
受害者
我苦苦求他停車,他不聽
“我永遠都忘不了那一天,那人開著車對著我撞過來,我見狀就跳上他車輛的引擎蓋。”謝曉說的那人就是吳某輝。
去年11月25日下午,吳某輝駕駛小車行駛至長沙市岳麓區(qū)學士街道云棲路附近,與謝曉乘坐的小車發(fā)生追尾,雙方就賠償問題協(xié)商未果后,謝曉的車輛駕駛?cè)藛T選擇報交警處理。
聽到對方報警,吳某輝鎖車后就跑,被追了回來。隨后,交警趕到現(xiàn)場,要求雙方出示相關(guān)證件并將事故車輛撤離現(xiàn)場。
“結(jié)果他一上車就把車門鎖上直接開車跑了,我們見狀立馬開車去追。”謝曉回憶,追到長潭西高速口附近,他們將對方逼停并發(fā)生了第二次刮擦,“我們都下了車,我下車站到對方車前。”謝曉說,對方頂著車輛引擎蓋上的她直接沖上高速,她害怕得苦苦哀求對方停車,卻被要求先放棄追他。
“車損賠償價錢沒談妥,他準備拔了車鑰匙就走,我們上前拉他,拉扯過程中聞到了他身上有酒味。”據(jù)謝曉乘坐車輛上的其他人員說,他們打電話到4S店報價大概是3至5千元,“或許是因為酒駕的緣故,對方才幾次表現(xiàn)出逃跑。”02
嫌疑人
我喝了酒,就想著跑
“他們車上下來4個人跟我理論,我只有一個人。因為撞的不是很嚴重,我愿意出200元,對方卻要5000元。”吳某輝說,他覺得對方開價過高,但他還是打電話喊朋友送錢過來,對方卻誤以為他打電話喊人鬧事,便打電話報了交警。
“我趁著交警讓移車,開著車就跑,對方就開車追我,一直追到長潭西高速口處把我逼停,然后他們四個人下來了,一個女的爬到我車前引擎蓋上,我就沒管她,就踩了油門走了。”
吳某輝供述,他在高速上以110碼的速度跑了10余公里,直到對方?jīng)]再追趕才停車。
最開始發(fā)生追尾時,交警已經(jīng)在處理了,吳某輝為什么要跑?“因為我喝了酒,我在朋友家喝了三兩左右的酒,喝完酒就開車。”吳某輝說,因為喝了酒,怕交警處理,于是他就想著跑,也不管車頭引擎蓋上還有人,“我知道可能造成這樣的后果,但是在那一刻,我想著跑,沒考慮她的安全問題,也沒有去顧及可能對她造成的傷害。”
03
追責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公訴
鑒定,被害人謝曉傷情為輕微傷。根據(jù)被害單位長潭西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具的《設(shè)備賠償清單》,被撞壞的自動欄桿價值2400元。
檢察機關(guān)認為,吳某輝為逃避交警追究其酒駕行為,便不顧對方乘車人員謝曉的阻攔,將謝曉頂在其車輛引擎蓋上沖關(guān)高速自動欄桿,并在被害人還趴在其車輛引擎蓋上的情況下,以超過時速100公里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十余公里,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岳麓區(qū)檢察院將吳某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至法院。
(原題為:《長潭西高速110碼飛馳的車上趴著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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