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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救女童被撞身亡還擔責,警方:仍在復核,責任認定未生效
吳陽/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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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紅星新聞報道了河北省香河縣老人國道救4歲女童被撞身亡反擔責一事。
6月11日,香河縣當地警方做出了回復。香河縣公安局政治處一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該案仍在復核,責任認定還沒有生效。紅星新聞記者向其詢問,家屬5月20日是否已拿到過一份復核回復,該負責人表示,更多情況要等復核結果出來以后,統一會向社會通報。
6月11日侯為回到事故現場,向紅星新聞記者介紹現場道路和車流情況。
6月11日,侯振林的兒子侯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對交警認定的事故三方(自己父親、貨車司機、女童監護人)同等責任的結果存在異議。4月22日侯為曾向廊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提交了復核申請。復核理由包括,本案過錯在于司機違規行駛(沒有在規定車道);從監控來看,當時汽車尚有距離,有剎車可能卻未能妥當處理;車速鑒定程序違法;交警未對當事車輛進行性能測試。肇事車輛屬重型廂式貨車,處于左側超車道上,而它本應在右邊慢車道行駛。
侯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5月7日他和家人到廊坊市交警支隊補交父親“見義勇為”的相關證書時,一名自稱參加過該案復核會的警官告訴他,老人見義勇為確實值得欽佩,但和定責不能混在一起,事故認定書只是寫事故發生的過程,定責也要按照當時的情形。在老人把孩子抱起來的一刻,孩子的危險系數已經沒有了,孩子監護人的過錯已經喪失,是老人抱著孩子導致被車撞倒,所以老人是有責任的。侯振林生前照片
5月20日,侯為得到的廊坊市交警支隊的《復核結論》顯示,“該事故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合適,事故處理過程無違法程序之情形,現決定對其予以維持”。5月20日,侯振林家屬拿到的復核結論。
6月11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香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科,了解案件調查情況以及責任認定理由。事故科當時負責這起事故處理的辦公室一名趙姓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一案件目前不屬于事故科管,目前仍在廊坊市交警支隊復核。香河縣公安局政治處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該案仍在復核,責任認定還沒有生效。至于記者向其詢問“家屬5月20日已拿到一份復核結論”,這名負責人表示,更多情況要等復核結果出來以后,統一會向社會通報。紅星新聞記者也繼續向香河縣委宣傳部和香河縣政法委了解此事,工作人員稱暫時沒有得到更多反饋。
隨后,紅星新聞記者向廊坊市公安局發函詢問多個目前存在的疑問:“5月20日家屬得到的復核結果不是最終復核結果?”“為什么香河警方稱此案目前仍在復核?此次復核是什么時候啟動的?”“此案認定三方同等責任的理由是什么?”廊坊市公安局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接函后已聯系香河縣交警大隊和廊坊市交警支隊了解情況,將盡快回復。但截至發稿,記者仍未收到回復。
(原題為:《老人救女童被撞身亡還擔責,警方:仍在復核,責任認定未生效》)
責任編輯: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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