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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新任校長馬懷德:參與行政訴訟第一案,倡導依法治校
敢說別人不敢說的,而且說到點子上了——被網友如是評價的,正是剛剛被任命為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的馬懷德。
馬懷德出生于1965年10月,成長于一個艱苦的生活環境中,高考改變了他的命運,知識和際遇帶他步入法律殿堂。
他的履歷無不圍繞行政法延伸。他曾以訴訟人身份參與到“行政訴訟第一案”深圳賢成大廈案中,還無償代理國內第一起大學生起訴大學的行政訴訟案件,幫助學生勝訴。
隨著我國行政法治體系的不斷完善,馬懷德參與了《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立法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他越來越多地在公開平臺上建言獻策,為行政法治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他是行政法治建設的建言者。
作為“中國法學教育的最高學府”的第10位校長,馬懷德將如何以校長身份開展工作,備受各界關注。
馬懷德曾表示,大學傳統管理模式與現代社會需求之間存在偏差,傳統大學的管理依賴于人的因素,是人在維持學校的運轉,在保障學校的各項秩序,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尤其是人們權利意識的增強,社會強調的更多是法治而非人治,用制度、規則、章程來管理學校、治理學校將成為大學現代化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他認為,大學的治理跟國家的治理一樣,規則本身的核心內容就是程序,所以說做任何事情,比如開除學生、給老師處分,或者組織各項職稱評審活動,都應該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大學章程以及規則所確立的步驟、方式、方法、順序時限,用這些要素來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所以程序意識很重要。
被知識改變的命運
在馬懷德的記憶中,他的成長環境非常艱苦。由于生長在貧瘠的西部地區,為了吃飽,家里常常要用白面換更多的苞米、青稞等雜糧,一塊五的學費都掏不起,還要申請減免。
1984年,19歲的馬懷德以全省第六名的成績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他自認自己“比多數人要幸運得多”,知識改變了他的命運。
據馬懷德回憶,改革開放初期,大家求知欲很強,學習熱情很高,常常早上五六點就去圖書館占座學習看書,他讀了很多法律類、政治類和文學類書籍。
那時,北京大學法學系教授龔祥瑞、中國現代行政法學的開拓者羅豪才等學者的授課深深吸引了他,這些大家的講課充滿激情且透徹,令他記憶猶新。
1988年,馬懷德考上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師從新中國行政法學的創始人和帶頭人應松年。
和他的求學生涯幾乎同步的,正是我國行政立法的起步階段。
據《法治周末》報道,1986年10月,在時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顧問陶希晉的提議下,全國人大常委會組建行政立法研究組。當時,行政立法研究組成員共14人,由時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江平任組長,北京大學的羅豪才與中國政法大學的應松年任副組長。
師從應松年的馬懷德便有機會參與到行政立法研究組中,承擔一些秘書工作。
1990年,馬懷德提前攻讀博士學位。1993年,他成為新中國培養的首位訴訟法專業行政訴訟方向的法學博士。博士畢業后,馬懷德選擇留校任教。33歲時,他被破格聘為教授,35歲已是博士生導師。
“行政訴訟第一案”的參與者
1989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行政訴訟法,開啟了“民告官”時代,這也正是馬懷德畢生所研究的課題。
在實踐中,他曾以訴訟代理人的身份參與到“行政訴訟第一案”深圳賢成大廈案中。
公開報道顯示,1988年,泰國賢成兩合公司與深圳上海時裝公司等四家國內公司合作,中方四公司以土地出資、泰國賢成公司以土地補償款和建房資金出資,合作興建賢成大廈。但此后,由于股東內部糾紛,資金不到位導致停工。當時的深圳市工商局作出注銷賢成大廈有限公司的決定,又決定成立清算組對這家公司進行清算,同時,當時的深圳市招商局批準中方上述四家公司與一家香港公司合作繼續建設賢成大廈。
泰國賢成公司向廣東省高級人法院起訴這三個行政行為違法,最終這起備受關注的“民告官”大案以深圳市工商局的敗訴而塵埃落定。
這起案件中,一方聘請了應松年、袁曙宏、馬懷德等作為原告訴訟代理人,另一方則聘請了包括江平、肖峋、高宗澤等作為被告訴訟代理人。
澎湃新聞注意到,這兩方訴訟代理人陣容可以說是涵蓋了當時中國法律界的多名重要人物,該案的審判員甚至包括了目前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江必新。
回想往事,馬懷德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這起案件在一定程度上為行政訴訟法的實施起到了積極作用,它告訴大家,對政府的違法行政行為不僅能夠提起行政訴訟,并且還能勝訴。這也標志著行政審判對政府行政行為確實起到了監督作用,保證了企業的合法權益。
此外,馬懷德還參與了當年“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拒絕頒發畢業證、學位證案”的行政訴訟案件。公開報道顯示,該案是國內第一起大學生起訴大學的行政訴訟案件,并在1998年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寫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成為當時具有指導意義的典型案例,使得法院司法審查范圍擴大到教育行政管理領域,發展了行政法學理論。
行政法治建設的建言者
隨著我國行政法治體系的不斷完善,馬懷德參與了《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立法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他越來越多地在公開平臺上建言獻策,為行政法治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公開報道顯示,2012年11月30日,馬懷德作為8名與會專家之一參加了時任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的座談會后,其“不要搞運動式反腐”、要“靠制度反腐”的觀點就在媒體上頻頻亮相。此前,他就曾參加過中紀委組織的專家學者座談會。
馬懷德曾表示,老百姓希望的政府不是萬能政府,也不是全能政府,更不是沒有權力邊界的政府,而是一個依法行政的政府,所有活動都應該納入法治軌道。政府如果不作為、慢作為,不履行政府職責,特別是不提供應有的公共服務職能,老百姓自然就會對政府有質疑。
在談及法治政府建設時,馬懷德更是直言,領導干部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強,法律實施的激勵機制不健全,對違法行政問責不足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問題。因此,要在提高全民法治意識的同時,重點增強領導干部的法治觀念,要探索“法治GDP”的評價指標,建立健全法治評價體系和考核標準,對違法行政實施嚴厲問責,把“會不會依法辦事、能不能依法辦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依據,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確立明確的法治導向。
今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專家學者和企業界人士對《政府工作報告(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馬懷德與會并發言,重點談到法治政府建設中的“不作為”問題。
馬懷德建議,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建立政府系統的督查制度,建立健全法治政府的第三方評估機制,對依法作為的予以激勵,對不作為、亂作為的要予以問責。
“敢說別人不敢說的,而且說到點子上了”——這是不少網友對他的評價。
曾提出大學管理“由人治向法治轉變”
事實上,博士畢業后就留校的馬懷德,將自己的畢生貢獻都留在了中國政法大學。2006年2月至今,他在副校長的位置上已長達13年。
今年4月左右,馬懷德被確定為中國政法大學校長人選考察對象,5月22日正式被任命。
澎湃新聞注意到,中國政法大學剛剛迎來建校67周年,馬懷德成為這所被譽為“中國法學教育的最高學府”的第10位校長,他的前任包括著名法學家江平、新中國刑事訴訟法學開拓者陳光中等,首任校長錢端生更是參與起草了我國的第一部憲法。
因此,馬懷德將如何以校長身份開展工作,備受各界關注。
馬懷德曾多次在公開場合談論“依法治校”。例如,2014年,他在接受人民網采訪時表示,大學傳統管理模式與現代社會需求之間存在偏差,傳統大學的管理依賴于人的因素,是人在維持學校的運轉,在保障學校的各項秩序,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尤其是人們權利意識的增強,社會強調的更多是法治而非人治。用制度、規則、章程來管理學校、治理學校將成為大學現代化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馬懷德認為,大學的治理跟國家的治理一樣,規則本身的核心內容就是程序,所以說做任何事情,比如開除學生、給老師處分,或者組織各項職稱評審活動,都應該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大學章程以及規則所確立的步驟、方式、方法、順序時限,用這些要素來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所以程序意識很重要。
他強調,大學的管理要建立在公開的基礎上,讓社會、百姓、學生知道你這個大學到底有哪些權力,這樣既便于社會對大學進行監督,也便于大學對社會有個交代。最重要的是通過校務公開、信息公開增強大學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大學管理的水平,所以說講公開也是依法治校的一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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