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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大學就業率造假,還是“囚徒困境”惹的禍
又到一年畢業季,這兩天有個話題開始熱了起來。2019年5月10日,教育部發通知,要求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學位證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通知要求“四不準”:“①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②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③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④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
隨手百度了一下,這不是一個新聞。八年前,也就是2011年的時候,教育部辦公廳也發了類似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對就業作假、違規者將實行“一票否決”。而2017年也有類似的通知。一個同樣的話題,為什么教育部三番五次發通知?既然三番五次發通知,就說明這個問題還沒有解決,或者說沒有解決好。
為什么高校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不惜冒著被處罰的風險虛報就業率呢? 他們的動機何在呢?一個顯然的解釋就是,就業率是高校教育質量和市場認可度的一個重要指標。學生們花費時間金錢來深造學習,排除小部分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圣賢書”的,大部分應該還是為了最終能找到一個好工作。那么,就業率就成了選擇高校的一個重要參考依據。
試想,即使一個高校自我吹噓教育質量多么多么好,但是就業率慘不忍睹的話,學生還會來嗎?這是一個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時代。因此就業率的高低是吸引生源、確保高校良性循環經營的一個重要指標。
那么我們設想一下,如果有高校如實申報就業率會怎么樣?結果可能是一枝獨秀,即使一個高校真實的就業率比較高,那么學生們選擇的時候會把同類高校進行對比。例如一個985高校就業率是80%,其他的都是99%,那么這個985高校在下次評比的時候很有可能就過不了關。退一步說,即使教育部取消了這個指標,高校不要面子嘛?你自己數字低了,讓其他兄弟高校怎么想?要造假大家一起來嗎,何必木秀于林呢?
從經濟學理論上講,這里面至少涉及了兩個重要的概念,一個是“囚徒困境”,這個概念是博弈論的一個經典概念,意思是說個人最優選擇并非團體最優選擇。面試的時候大家都穿正裝,雖然也許沒這個必要,大家都穿得隨意一點,反而都自在,但是如果有一個人穿了,那么大家都有動機穿正裝去面試,結果,所有人的成本都增加了,但是沒有人愿意推出。這個和小孩輔導班也是類似的,別的孩子都去輔導班了,你的孩子去不去?雖然你不喜歡,孩子也不喜歡。
簡而言之,沒有任何一方有動力偏離“就業率造假”這個均衡,否則損失會大于收益。那么大學不怕教育部的隨機抽查嗎?抽到了被處罰怎么辦?那只能怪運氣不好了,萬一抽不到呢?況且抽到了被處罰的力度也不大。
第二個概念是“激勵相容”,這個概念的意思是說個人的利益和集體的利益是一致的,大家都努力工作,達到共贏的局面。
從政策設計角度出發,相關管理部門為什么實際上設立了就業率這個指標,然后又要求不能只追求這個指標呢?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原因在于相關管理部門要考慮到如果取消了這個指標,高校很有可能就不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沒有動力去與時俱進,提升教學質量,進行教學改革,教學質量可能會下降。因此兩害相權取其輕,既要保證就業率,還要真實的就業率,這也是一個反復權衡后的結果。從高校的角度而言,把畢業證學位證和就業掛鉤也是為了激勵學生好好學習,出發點也都是好的。
因此,即使管理部門三令五申,只要就業率這個指標不取消,仍很難杜絕高校采取各種各種手段來提高就業率。管理部門要做的事情,也許更準確地說是,如何最小化該指標帶來的負的外部性、最小化學生“被就業”的可能性?比如,要求不準將畢業證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以保障學生的合法利益,避免學校逼著學生造假。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財稅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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