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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70后女公安局副局長被公訴:93年工作98年開始斂財
據廣東省檢察院消息,日前,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佛山市禁毒辦原主任姚喜蓉(正處級)涉嫌受賄、貪污一案,由佛山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姚喜蓉 北京頭條客戶端 圖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喜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8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姚喜蓉在擔任佛山市公安局九科二股股長、行動技術支隊四大隊大隊長、科技信息通信處處長、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設備采購、工程承接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結伙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并且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姚喜蓉,女,1971年7月出生,漢族,江蘇蘇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3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其官方簡歷顯示,姚喜蓉是從佛山市公安局見習民警做起,逐漸升至佛山市公安局行動技術支隊四大隊大隊長,佛山市公安局行動技術支隊副支隊長兼二大隊大隊長,佛山市公安局科技信息通信處處長等職,2011年3月起任佛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5年10月至今擔任佛山市禁毒辦主任(正處職),佛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9年2月21日,佛山紀委監委曾就姚喜蓉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等問題發布通報。通報稱,2016年,姚喜蓉在明知其負責的熱力圖項目缺乏實時數據和技術支撐,無法應用于實戰的情況下,強行堅持違規立項、采購、建設,在建設過程中指使下屬用其他非實時數據導入熱力圖軟件系統,致使熱力圖項目完成后,進行實時人流分析以輔助警務的主要功能無法實現,并向上級隱瞞該真實情況。此外,姚喜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姚喜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原標題:《佛山70后女公安局副局長被公訴:98年開始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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