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深圳7歲女孩學騎自行車撞傷89歲老人,律師:家長需擔責
據“深圳交警”發布的文章,1月30日8時32分許,深圳坪山區一社區的巷道內,7歲楊某騎著一輛自行車社區內的巷道行駛,經過一個路口轉彎后與89歲行人賴某容發生碰撞,造成賴某容受傷。
相關監控視頻顯示,事發時,小女孩楊某騎著自行車從畫面右側駛來,經過路口時右轉,正巧與行走的老人發生碰撞,小女孩的背后有一人急忙追來。
事發后,深圳交警立即展開調查。經初步調查,女孩所騎的自行車為一輛黃色的廢棄共享單車。當天,她正在學習騎自行車。
上述文章顯示,3月10日,交警獲知,受傷老人已去世,死因待查。目前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最終事故責任劃分有待于調查取證結束后依程序確定。
“剛學會騎車時,轉彎是很難把握的速度控制不好就容易造成事故,更何況騎行者還只是一個7歲的孩子?!鄙钲诮痪硎?,《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第一是為了保證他們的安全,第二是遇到一些緊急情況的時候,他們不能做出相對的應急措施,因此不要放任未滿12歲的小孩騎自行車上路。就算年滿12周歲可以騎車上路,安全也不能忘,家長們必須對孩子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余超分析認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從實際情況看,不滿12周歲的小孩騎兒童自行車、自行車的情況還是很普遍,從法律的執行層面也很難做到完全禁止,問題關鍵在于家長要做好監護,嚴格禁止兒童單獨上路騎行,如果是學習騎行應到安全場所,并在大人嚴格看管下。一旦發生事故,無論是傷害到別人,還是傷害到兒童自己,家長都難逃干系。
余超表示,具體到上述事件,老人的死因有待權威部門調查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也有待交警部門調查認定,但可以肯定老人被撞傷,小女孩家長有責任,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