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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直擊丨淶源反殺案王新元走出看守所,時隔8個月一家團聚
程丁/@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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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 消息,??3月3日,檢察機關依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淶源縣檢察院決定對“淶源反殺案”涉事女生父母王新元、趙印芝不起訴。3日11時,王新元走出看守所,這是時隔8個月后王新元、趙印芝和女兒、兒子再次團聚。
?2019年3月3日,依據《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淶源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王新元、趙印芝不起訴。圖為檢察官向王新元宣讀不起訴決定書。王新元在不起訴決定書和送達回證上簽字。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認定王新元、趙印芝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王新元接收不起訴決定書。辦理全部手續后,回想從去年7月11日至今的點點滴滴王新元坐在椅子上心情激動。2019年3月3日上午11時,王新元走出看守所。王新元、趙印芝已經團聚了,現在就在等他們的女兒從張家口趕回來,估計還有1小時左右。2019年3月3日,時隔8個月后王新元、趙印芝和女兒、兒子再次團聚。(原題為《【獨家圖集】淶源反殺案:檢察官宣讀不起訴決定書 王新元一家團聚》)
責任編輯:文聰玲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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