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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超百畝土地變大坑!“破壞耕地”還是“合理挖土”?
夜幕中,轟鳴的挖掘機開始作業,將一斗斗土壤挖起,裝進翻斗車,約20分鐘后,翻斗車順利駛進高速公路施工現場。日前,有村民向央廣網反映稱,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縣大年陳鎮有人大肆挖土,“破壞耕地”。
記者來到大年陳鎮商家聯村發現,大片土地被挖掘至兩三米之深,部分坑內甚至滲出了地下水,現場估算被挖的土地面積超百畝。根據自然資源部永久基本農田查詢平臺數據,被取土的土地用途為“永久基本農田”。
然而,在走訪惠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時,記者卻得到了截然不同的說法。工作人員聲稱,涉事的土地在多年前就已經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其地類用途為“水工建筑用地”,因此可以進行挖土作業。究竟是“破壞耕地”還是“合理挖土”?一塊土地如何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用途?
超百畝土地被挖兩三米深
村民們反映被挖土的土地,位于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縣大年陳鎮商家聯村附近。2024年12月29日,記者隨村民的指引來到現場,只見受挖土影響的土地呈南北帶狀延伸。通過目測及航拍估算,該區域東西寬度達數十米,南北長度超千米,面積已超百畝。由于大范圍的土地被挖掘至兩三米之深,部分坑內甚至滲出了地下水,記者在現場已經難以辨認出這塊土地的原始面貌。
“老百姓種地,以地為生,弄成這個樣,種也沒法種,這塊地不就撂荒了嘛,糟踐了。”老唐家村的村民唐廣收告訴記者,這些被挖的土地,原先主要種植小麥、花生等作物。從2024年二三月份開始,就不斷有車輛到此挖土,這一現象持續至今。“一車拉十方土,用的都是翻斗車。”老唐家村村民唐文兵向記者補充說。記者在現場發現,從工程車輛的車轍印和被挖土壤的潮濕程度來看,挖土的行為確實在持續。
29日19時許,一輛綠色翻斗車駛入挖掘現場。伴隨著機器的轟鳴聲,挖掘機將地中的土壤一斗一斗地裝入翻斗車。之后,翻斗車駛進了距離挖掘地點約16公里外的某高速公路建設工地。記者在此工地蹲守觀察30分鐘,發現共有5輛從挖掘地點駛來的翻斗車進入工地。記者注意到,這些運輸土方的翻斗車部分未懸掛號牌,而翻斗里所載土壤明顯超出車廂設計高度。
老唐家村村干部唐文平則透露,挖土其實是上級安排下來的任務:“他們高速(施工)需要土,(村里)提供土源,(村里)無償向當地政府提供,這是開過會的,我參加過這個會議。”
空間規劃顯示被挖土地為“耕地”
12月30日,記者以群眾身份來到老唐家村所屬聯村,大年陳鎮商家聯村。在該聯村黨群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劉書文辦公室的墻面上,貼有一張《大年陳鎮商家聯村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圖(2021—2035年)》,圖中黃色區域為當地歷年占補平衡新增耕地。記者比對發現,被挖的土地,與這些新增耕地高度吻合。面對大規模的挖土情況,商家聯村黨群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劉書文的答復是,被挖的土地原本是“老河道”,后被劃為了耕地。至于誰在挖土,他說自己剛到聯村工作不到兩個月,不清楚此事,也不便介入調查。
記者進一步了解到,劉書文所提及的“老河道”,是當年為引入黃河水灌溉發展農業而修建的水渠。2018年左右,這條“老河道”被廢棄并進行了復墾,之后被無償分配給附近的村民耕種,直到2024年這些土地被大肆挖掘。對于這些被挖的土地,老唐家村的多位村民則認為“已被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村民們的依據是2024年9月份上線的,由自然資源部耕地保護監督司主辦,自然資源部信息中心負責運行維護的永久基本農田查詢平臺。
公開信息顯示,永久基本農田查詢平臺的上線,是國家層面首次在互聯網上向社會提供永久基本農田查詢服務,是對永久基本農田依法實施特殊保護的重要舉措,也是對各地已開展的永久基本農田公布工作的重要補充。記者在現場通過該平臺查詢看到,被挖的土地與該平臺內的永久基本農田高度重合,其中,主要涉及編號尾號為335和340的永久基本農田,這兩處農田面積相加,已超過300畝。
縣里稱被挖土地為水工建筑用地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取土。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向社會提供永久基本農田查詢服務的公告》,如發現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種植條件的,可向當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反映。12月30日,記者以群眾身份來到惠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映挖土的問題。
在該局執法監察(法規)股,工作人員回應此前已經接到類似的舉報,經核實,被挖的土地已經于2006年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其權屬為濱州市引黃灌溉服務中心。根據不動產證信息,被挖的土地屬于水工建筑用地,可以合理挖土:“在人家發證確權的國有土地范圍之內,那個土地就是人家灌溉局的啊。合法的建設用地,人家咋用都行。”對于永久基本農田查詢平臺顯示的數據,則遭到了這里工作人員的否定:“不用看這個(永久基本農田查詢平臺),首先看人家的手續。這個東西我跟你說,有可能存在誤差,但手續是不會有誤差的。”
在惠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耕地保護監督股,工作人員同樣稱被挖土的地塊屬于水利部門。至于水工建筑用地為何顯示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問題,當日相關工作人員始終未能作出正面回答。
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一方,濱州市引黃灌溉服務中心運行管理人員房先生說,被挖的土地此前是國土部門復墾平整的。這塊土地具體是怎么變更的手續,以及現在的用途是什么,他們自己也搞不清楚:“我們沒同意他劃,我們的河道,它為什么(被)劃成基本農田呢?”同時,他還認為,土地被挖不是一件“壞事”:“(土)挖沒了,恢復河道其實也不錯。種上地,就是他們的了;挖出河道,那就成我們的了。”
濱州市自規局:已關注到此事,介入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我國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水工建筑用地屬于建設用地范疇,永久基本農田屬于農用地范疇。這也引發了疑問:水工建筑用地,是如何被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并出現在自然資源部永久基本農田查詢平臺的數據中呢?
濱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介紹,穩定的耕地才會被劃為永久基本農田。至于永久基本農田查詢平臺公示的數據是如何獲取的,該局耕地保護監督科工作人員介紹,相關數據是從縣、市、省逐級上報的:“咱這個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的時候肯定是下面尋找合適的地塊,來劃入永久基本農田,然后(縣里)上報(市里),然后到省里,部里審核通過之后,會下發一版數據,就是審核最終通過(公開)的那一版。”
而惠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也承認,這些數據是經過自己逐級上報的:“咱們有永久基本農田的數據,相關數據(逐級)傳到部里,你看的那個(永久基本農田查詢平臺),就是公布出來的數據。”該局耕地保護監督股工作人員說。
至此,惠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一方面承認上報了永久基本農田的相關數據,一方面又對數據進行否認,表示有誤差。相互矛盾的兩種說法,讓土地的真實使用情況存疑。記者也了解到,由于永久基本農田查詢平臺中的土地被挖,濱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關注到此事,并介入處理。
專家:統籌協調 構建閉環式的保護機制
對于當地“說不清”的土地用途,北方某縣自然資源部門業內人士向記者坦言,他認為這體現了當地在自然資源管理上的混亂:“現在對他們有利呢,他們就把國有土地使用證拿出來;對他們沒有利呢,他就說這塊地已經是基本農田了。”
對此,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告訴記者,基層部門在工作過程中要講求實事求是,一塊土地出現兩種地類用途,無疑是對政府公信力的傷害。當地統籌部門應當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避免各部門各自為政、相互矛盾。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蘆千文則表示,對于因歷史問題形成適宜耕種的土地,應當重視不同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銜接,需要制定新的制度和規定,以堵塞部門之間銜接的漏洞,從而構建一個全面、閉環式的耕地保護機制。
一塊土地,從“老河道”復墾,到出現在“永久基本農田”序列中,再到作為“水工建筑用地”被取土,問題到底出在哪?取土是“破壞耕地”還是“合理挖土”?村民們的困惑需要得到解決,更需要相關部門明晰權責、統籌協調,切實將耕地保護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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