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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T美訊、紫鑫藥業項目未勤勉盡責,東吳證券被罰沒1336萬
東吳證券 視覺中國 資料圖
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8個多月后,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吳證券”)罰單正式落地。
1月8日晚間,東吳證券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5〕1號),因涉嫌國美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美訊”,600898.SH) 、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紫鑫藥業”,退市)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東吳證券合計被證監會罰沒1336.44萬元,四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170萬元,罰款總計達到了1506萬元。
澎湃新聞注意到,東吳證券此次罰單與2024年11月8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內容一致。
*ST美訊和紫鑫藥業都曾是知名企業。ST美訊的實際控制人為前首富黃光裕,但如今已在退市邊緣,曾多次發布“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而有著“東北參王”之稱的紫鑫藥業則于2023年8月4日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
東吳證券為*ST美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主承銷)服務,張琦、王新為簽字保薦代表人。經中國證監會查明,東吳證券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貿易業務內控流程審慎核查、走訪流于形式。
證監會認為,東吳證券未勤勉盡責,未審慎核查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出具的《發行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上述行為違反相關規定,且張琦、王新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東吳證券為紫鑫藥業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持續督導期至2017年12月31日,蔣序全、李佳佳為簽字保薦代表人(含持續督導期)。經中國證監會查明,東吳證券在保薦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持續督導保薦工作總結報告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在地林下參重大采購合同進行審慎核查、未對發行對象履行認購義務能力審慎核查、持續督導期間未對在地林下參采購事項審慎核查。
中國證監會認為,東吳證券為紫鑫藥業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上述行為違反相關法規,且蔣序全、李佳佳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最終,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東吳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針對*ST美訊項目,沒收保薦業務收入943396.23元,并處以1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業務違法所得4716981.13元,并處以50萬元罰款;針對紫鑫藥業項目,沒收保薦業務收入2068000元,并處以4136000元罰款;對張琦、王新給予警告,分別就保薦執業行為和承銷執業行為分別處以50萬元、20萬元罰款;對蔣序全、李佳佳給予警告,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東吳證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誠懇接受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所認定的問題及處罰,并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全面加強管理、補齊工作短板,進一步強化投行業務內控機制,勤勉盡責,規范運作,全面提升投行執業質量,履行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責任。公司認真學習并積極貫徹資本市場新“國九條”,深刻把握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內涵,踐行以投資者為本,強化功能性定位,更好服務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截至1月9日收盤,東吳證券報收于7.35元,跌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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